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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檢副檢察長孫謙:全鍊條懲治電信網絡詐騙及黑産犯罪

作者:新京報

電信網絡詐騙迷惑性強,檢察機關如何精準打擊治理,保護社會公衆免受其害?旨在保企業、保民生的涉案企業合規改革進展如何?今年将有什麼新動向?日前,就上述公衆關心的問題,新京報記者專訪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孫謙。

孫謙表示,對于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将加大對境外電信網絡詐騙集團打擊力度,全鍊條懲治為詐騙犯罪提供各類支援幫助的網絡黑産犯罪。

在推進涉案企業合規改革方面将積極穩慎探索在重大複雜案件和國有企業、大型企業、跨國企業案件中适用企業合規改革,推進刑事訴訟全流程适用。積極推動涉案企業合規改革立法,促進建立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合規司法制度。

最高檢副檢察長孫謙:全鍊條懲治電信網絡詐騙及黑産犯罪

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孫謙。受訪者供圖

■談電信網絡詐騙

網絡黑灰産、源頭監管漏洞等導緻電詐犯罪多發

新京報:目前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案件多發,原因是什麼?

孫謙:目前,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嚴重影響人民群衆安全感,嚴重影響社會穩定。檢察機關積極會同相關部門堅持依法、從嚴、全鍊條打擊,有力地遏制了這類犯罪持續高發的态勢。但客觀地說,相較于其他犯罪,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還是相對多發,受害群體也相對廣泛,人民群衆反映強烈。

電信網絡詐騙作為非接觸性、侵财犯罪日益呈現對外連結條化、組織化、跨境化、技術化等特點,加之網絡平台、社交工具的放大加持效應,使得這類犯罪手法迷惑性強,受害人群廣泛且數量多,發現打擊難度大。

這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網絡黑灰産滋生蔓延,犯罪分子在網上網下、境内境外互相配合,助推電信網絡詐騙疊代更新。比如,犯罪分子利用非法擷取的公民個人資訊對被害人進行精準“畫像”,設計個性化的詐騙“話術”。又如,GOIP虛拟撥号裝置在電信網絡詐騙犯罪中被廣泛使用,尤其是一些詐騙團夥在境外遠端控制在境内安置的裝置,加大了反制攔截和信号溯源的難度,給案件偵辦帶來諸多難題。

另一個重要原因是網絡源頭監管、社會日常管理仍需完善。比如,有的招聘市場特别是網絡招聘平台對招聘企業資質、釋出招工資訊等缺乏嚴格審查和管理,導緻一些人因為這些違法招聘廣告,進入詐騙犯罪集團,危害十分嚴重。

需要指出的是,社會公衆的識詐防詐意識能力也需要不斷提升。尤其是對以新技術新業态為幌子實施的詐騙行為,被害人由于缺乏對專業背景的了解,容易輕信犯罪分子的“花言巧語”。比如,在辦理的一起投資詐騙案件中,犯罪分子利用被害人對區塊鍊、虛拟币投資不熟悉的弱點,搭建虛假交易平台實施詐騙,共騙取700餘名被害人共計人民币1.2億餘元。對此,檢察機關需要結合辦理案件,加強以案釋法,引導社會公衆提高風險防範意識,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新京報:去年,檢察機關在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中,取得了哪些成效?

孫謙:2022年,我們聚焦重點領域、新型手段、特殊對象,加大力度打擊刷單、直播、網絡遊戲、虛拟币投資詐騙,以及針對老年人、未成年人實施的詐騙,去年共起訴電信網絡詐騙犯罪近3.04萬人,占所有利用電信網絡實施犯罪人數的30%。

結合開展專項行動,我們不斷加大對境外詐騙集團的打擊力度。2022年6月“拔釘”行動開展以來,檢察機關會同相關部門加大對境外詐騙集團頭目、骨幹和幕後金主的抓捕力度。截至去年底,已逮捕相關犯罪嫌疑人150餘名、起訴80餘名;公開釋出的12名公安部A級通緝令逃犯中,檢察機關已起訴6名。

我們堅持全鍊條打擊,依法嚴厲打擊為詐騙集團提供各類支援幫助的犯罪分子。2022年共起訴幫助資訊網絡犯罪活動犯罪12.9萬餘人,包括非法買賣“兩卡”(即銀行卡和電話卡),提供專業技術支援、軟體工具,以及開發專門用于犯罪的黑産工具等,有力擠壓犯罪滋生發展空間。

我們還會同最高法、公安部修訂《關于辦理資訊網絡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訴訟程式若幹問題的意見》,進一步規範辦案程式,嚴密打擊犯罪刑事法網;向社會釋出10起典型案例,揭示犯罪手段,提出防範建議,起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将加大對境外電詐集團打擊力度,突出全鍊條懲治

新京報:如何從根本上打擊治理電信網絡詐騙犯罪?

孫謙:打擊治理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各部門協同,堅持打防管控一體推進,加強系統觀念、法治思維,準确把握好打擊、治理與預防的關系,做到懲治并舉、預防為先;綜合運用刑事、行政等手段,加強行刑雙向銜接,注重分類分層處理,做到罪刑相适、罰當其行。相較于後端的打擊,前端的治理對于防範違法犯罪更為重要。

對此,檢察機關要結合辦理案件,依法能動履職,加強案件反向審示和類案分析,主動協同相關部門加強源頭管控、綜合治理,從根本上鏟除這類犯罪滋生發展的空間和土壤。

新京報:去年12月《反電信網絡詐騙法》正式施行,結合這部法律的落實,下一階段檢察機關有哪些工作計劃?

孫謙:首先是突出打擊重點,依法從嚴懲治。要會同相關部門加大對境外電信網絡詐騙集團打擊力度,全鍊條懲治為詐騙犯罪提供各類支援幫助的網絡黑産犯罪,尤其是要加強對前端涉個人資訊犯罪的懲治力度,從源頭上遏制對犯罪的“物料”輸送,擠壓犯罪空間。

同時,強化類案監督,協同推動治理。《反電信網絡詐騙法》把治理放在一個更加重要突出的位置,進一步壓實行政部門和相關行業的主體責任。對此,檢察機關要結合司法辦案,加強案件反向審視,注重從類案監督中發現社會治理的“短闆”,會同有關部門加強綜合治理。

此外,加強以案釋法,堅持預防為先。預防性制度建設是《反電信網絡詐騙法》的一個突出特點,加強反詐宣傳防範是其中的重要内容。檢察機關要用好案例資源,提升反詐宣傳的針對性、有效性,營造“全民反詐”“全社會反詐”的濃厚氛圍。

新京報:電信網絡詐騙與買賣個人資訊的黑灰産密切相關,對于加強個人資訊保護,檢察機關如何發揮職能作用?

孫謙:目前,侵犯公民個人資訊成為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源頭行為。對此,我們持續加大對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犯罪的懲治力度。2021年和2022年,全國檢察機關分别起訴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犯罪9800餘人、9300餘人。堅持在辦理電信網絡詐騙、養老詐騙、網絡賭博等案件中,加大對前端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犯罪的追溯打擊力度。

例如,在辦理一起非法買賣手機卡案件中,檢察機關會同公安機關深挖為開辦手機卡提供個人資訊的犯罪線索,查獲一個在建築工地非法擷取、販賣務勞工員“人臉資訊”的幫派,依法追捕追訴18名犯罪嫌疑人。

發揮刑事檢察和公益訴訟檢察雙向合力作用,切實加強公民個人資訊的公益保護。2021年各級檢察機關共辦理個人資訊、網絡治理領域公益訴訟案件2300餘件,同比上升約2.9倍;2022年共辦理6400餘件,同比上升約2.8倍。

我們還持續深化行業教育和社會警示,聚焦涉個人資訊案件高發群體、重點行業和問題突出區域,加強以案釋法,強化警示教育。最高檢張軍檢察長作為北京市第二中學法治副校長,講授開學第一課,結合典型案例就青少年加強個人資訊保護提出重要建議。

■談企業司法保護

對涉民營企業家羁押案件每案必審

新京報:近年來,檢察機關在依法保護民營企業家人身财産安全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什麼成效?

孫謙:依法保護民營企業家人身财産安全,服務保障企業的經營發展,是這些年檢察機關常抓不懈的重點工作。

我們陸續出台多個規範性檔案,強調檢察機關在辦理涉及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的案件中,要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嚴格區分罪與非罪的界限,堅決防止将經濟糾紛當作犯罪處理,依法準确适用、及時變更強制措施,保護好民營企業财産權及其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近年來,檢察機關在辦案中持續貫徹落實少捕慎訴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加大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适用力度,與公安機關不斷增進共識,呈現出公安機關提請逮捕數持續下降和檢察機關不準許逮捕數持續上升的良性态勢。同時,近年來涉民營企業犯罪不起訴率也保持較高水準。對于涉民營企業家的羁押案件,最高檢明确要求堅持每案必審,堅決糾正超期羁押或久押不決,以更為良好的司法環境,促進民營企業家依法經營、放手發展。

2018年以來,全國檢察機關積極開展錯案甄别糾正活動,特别是加大對涉民營企業虛假訴訟、惡意訴訟的懲治力度。例如,依法辦理張文中案是檢察機關落實黨中央産權保護和企業家合法權益保護政策的一個“标杆”案件。

檢察機關還提高司法效率,開展“挂案”清理。涉民營企業的“挂案”使民營企業及企業相關人員長期處于被追訴狀态,嚴重影響企業的正常經營,損害司法公信力,破壞營商環境。2019年9月,最高檢部署開展涉民營企業刑事訴訟“挂案”專項清理工作,重點清理涉民營企業“久偵不決”挂案。

在維護合法權益、破解申訴難題方面,2020年7月,最高檢下發通知,組織全國檢察機關對2020年以來檢察機關通過信、訪、網、電等管道接收的涉及非公企業和非公經濟人士權益保障和權利救濟的各類案件,開展專項清理和監督。最高檢在12309中國檢察網開通“涉非公經濟司法保護專區”,要求各級檢察機關充分利用12309“綠色通道”,快速受理、依法處理、重點辦理涉非公經濟控告申訴案件。同時,主動向全國工商聯通報有關情況,争取支援,全國工商聯下發《關于配合檢察機關開展涉非公有制經濟控告申訴案件清理和監督活動的通知》。

僅2020年,全國檢察機關排查受理涉非公經濟控告申訴案件線索20165件,辦結14137件,提出監督糾正意見4300件,發出檢察建議1046件,發出糾正違法通知書173件,移送職務犯罪線索129件,取得了良好的辦案效果。

将積極推動涉案企業合規改革立法

新京報:最高檢推出涉案企業合規改革的背景和初衷是什麼?

孫謙:根據國内國際經濟形勢變化以及新冠疫情的影響,黨中央提出了“六穩”“六保”方針要求。檢察機關立足于服務保障黨和國家工作大局,借鑒世界一些法治國家辦理涉企案件的經驗,開展了涉案企業合規改革,就是要保企業、保民生,避免“辦了案子,垮了廠子”,防止員工“沒了崗位,沒了收入”。

2020年、2021年,最高檢接續部署開展兩期改革試點,在落實少捕慎訴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同時,督促涉案企業作出合規承諾并積極整改,既促進涉案企業合規守法經營,也警示潛在缺乏規制限制的企業遵紀守法發展,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2022年4月初,改革試點全面推開。目前已與國務院國資委、全國工商聯等12部門共建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出台了相關檔案,改革試點工作紮實推進。

新京報:截至目前,企業合規改革在全國适用了多少案例?你如何評價試點效果?

孫謙:據統計,截至2022年12月,全國檢察機關累計辦理涉案企業合規案件5150件,其中适用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案件3577件,對整改合規的1498家企業、3051人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另有67家企業整改未通過監督評估被依法追訴。

全面推開改革以來,各地結合實際,積極主動、做穩做實改革試點各項工作,具有鮮明中國特色的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已初步建立并實質化、專業化運作。總體來看,各地檢察機關将推進涉案企業合規改革與貫徹少捕慎訴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落實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有機結合,推動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雙向銜接,促進實作訴源治理,讓一批涉案企業重獲新生。

涉案企業合規改革在預防企業再犯風險、警示教育相關機關、促進企業合規建設等方面的治理成效不斷凸顯,最大限度減少社會對立面,促進社會内生穩定,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會效果。

新京報:新的一年,涉案企業合規改革制度建設及合規辦案工作的主要任務是什麼?

孫謙:2023年,我們将繼續深入推進涉案企業合規改革,持續擴大辦案規模,拓展案件範圍,豐富案件類型,提升合規質效。積極穩慎探索在重大複雜案件和國有企業、大型企業、跨國企業案件中适用企業合規改革,推進刑事訴訟全流程适用。

充分運用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認真落實涉案企業合規改革制度檔案、會議紀要,發揮典型案例作用,提升案件質效。加強對檢察機關直接适用“簡式合規”案件的跟蹤檢查。發掘培育有代表性、影響力的優秀案例,編發類型化涉案企業合規典型案例。

推進全國檢察業務應用系統涉案企業合規辦案子產品上線運作,加強流程管理。探索制定涉案企業合規案件辦案規範。同時,積極推動涉案企業合規改革立法,促進建立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合規司法制度。

新京報記者 沙雪良

編輯 白爽 校對 李立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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