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煙草專賣局辦公室釋出關于開展規範電子煙市場秩序專項檢查的通知,具體内容如下。
近期,各地煙草專賣局在國家煙草專賣局部署下,依法查處了一批非法制售不符合《電子煙》強制性國家标準(GB 41700-2022)未通過技術審評的“口味電子煙”〔即《電子煙管理辦法》(國家煙草專賣局公告2022年第1号)明确規定禁止銷售的除煙草口味外的調味電子煙〕案件,嚴厲打擊非法制售“奶茶杯”“可樂罐”等隐形變異電子煙行為,有力保護人民健康安全特别是青少年身心健康,取得階段性成效。但是無煙草專賣許可證生産經營電子煙行為時有發生,少數依法獲得煙草專賣許可證的市場主體規避監管,甚至違法違規,有的電子煙生産企業在交易管理平台以外進行交易,個别電子煙生産企業仍違法生産“口味電子煙”,個别零售市場主體運用網際網路和微商違法銷售電子煙等。為進一步鞏固監管執法成果,規範電子煙市場秩序,維護合法市場主體和消費者權益,持續推動電子煙産業法治化規範化治理,國家煙草專賣局決定組織開展規範電子煙市場秩序專項檢查。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和基本原則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及《電子煙管理辦法》、《電子煙》強制性國家标準等規定,通過開展對電子煙相關生産企業、電子煙批發企業、電子煙零售市場主體專項檢查,全面摸排非法制售電子煙證據線索,着力規範電子煙市場主體生産經營活動,為推動電子煙産業法治化規範化治理營造良好環境。
(一)堅持依法監管。強化依法行政、依法監管、依法辦案,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督導依法獲得煙草專賣許可證的電子煙市場主體守法合規經營,取締關停未依法獲得煙草專賣許可證的電子煙市場主體,查處打擊非法制售電子煙行為,規範電子煙市場秩序。
(二)保障人民健康安全。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思想,積極回應社會關切,采取有力措施,在生産源頭、流通管道、零售市場開展全面檢查和清理整頓,杜絕不合格不達标電子煙産品非法流入市場,維護消費者權益,保護未成年人免受電子煙侵害。
(三)強化協同關聯。堅持全局謀劃和整體推進,推動建構全國“一盤棋”、産業“全鍊條”電子煙監管工作格局。聯合地方政府及公安、市監等部門,加強線索摸排、會商研判、聯合執法,推動齊抓共治,增強工作合力。
二、時間步驟
(一)動員部署、細化方案(從即日起至3月5日)。國家煙草專賣局印發專項檢查通知,制訂檢查方案,部署任務,明确責任分工和工作重點。各省級煙草專賣局根據檢查任務,細化工作方案,統籌安排本轄區檢查工作。
(二)全面檢查、清理整治(從3月6日至4月25日)。堅持檢查和整治同步推進,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線索及時移交處理,查處典型案件,解決突出問題,建立健全“一企(戶)一檔”監管台賬檔案,做好後續監管、整治工作。
(三)總結提升、強化長效(長期堅持)。認真總結專項檢查成果,各省級煙草專賣局、各檢查組于4月30日前将專項檢查情況報國家煙草專賣局。各級煙草專賣局強化檢查結果運用,打擊非法生産經營活動,取締關停未依法獲得煙草專賣許可證的市場主體。
三、檢查重點
(一)電子煙相關生産企業。
1.對未依法獲得煙草專賣生産企業許可證企業。重點檢查2022年10月1日過渡期結束後是否存在非法生産經營電子煙用煙堿、霧化物、電子煙産品等行為。
2.對依法獲得煙草專賣生産企業許可證企業。從事内銷的電子煙産品生産企業重點檢查是否制售“口味電子煙”;是否生産(代加工)未通過技術審評的内銷電子煙産品;是否存在不按規定管道供貨的行為,以及未通過電子煙交易平台進行的銷售行為等。從事出口電子煙産品生産企業重點檢查其生産的電子煙産品是否為真實出口以及是否建立相關品質安全制度等。從事電子煙用煙堿、霧化物等生産企業重點檢查其采購的原料來源管道及産品流向,是否存在向未依法獲得煙草專賣許可證企業供貨行為等。
(二)電子煙批發企業。
對依法獲得煙草專賣批發企業許可證企業。重點檢查是否存在産品品牌規格準入,以及生産企業市場營銷活動管理、電子煙産品經營規則、物流保障能力建設等。
(三)電子煙零售市場主體。
1.對未依法獲得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重點檢查2022年10月1日過渡期結束後是否非法從事電子煙銷售業務。
2.對依法獲得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重點檢查是否設定保護未成年人警示标志,是否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産品,是否銷售“口味電子煙”,是否從當地依法獲得煙草專賣許可證的電子煙批發企業之外的管道購進電子煙産品,是否通過網絡銷售電子煙産品,是否排他性經營電子煙産品等。
四、檢查方式
(一)查源頭。通過綜合投訴舉報、市場排查、平台交易、網際網路涉電子煙、電子煙物流寄遞等監管資訊,摸排非法生産經營線索,重點追查非法電子煙生産源頭。
(二)清市場。現場執法檢查電子煙市場主體生産經營場所、倉庫、店面等,及時清理下架在售非法産品。落實許可證動态管理,規範依法獲得煙草專賣許可證的市場主體生産經營行為。
(三)追責任。固化非法生産經營證據,嚴肅查處一批非法生産經營電子煙案件,違法行為涉嫌構成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形成震懾,強化電子煙監管質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上司。充分認識專項檢查對規範電子煙市場秩序、維護消費者權益、保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重要意義,切實履行電子煙監管職責,加強專項檢查的組織上司、統籌部署和工作協同,提升工作質效。落實“雙随機、一公開”監管,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堅守廉潔自律底線。
(二)精心組織,統籌推進。國家煙草專賣局統一部署,與前期部署開展的電子煙市場監管工作督查、常态化監管等統籌銜接。國家煙草專賣局和各省級煙草專賣局組成若幹檢查組分層分類檢查。各省級煙草專賣局要主動協調地方公安、市監等部門,確定逐企逐戶檢查落實到位。
(三)加強宣傳,有效引導。加強電子煙法律法規及政策宣貫,引導電子煙市場主體自覺守法經營,督導依法獲得煙草專賣許可證的電子煙市場主體通過電子煙交易平台進行交易和備案。加強以案釋法、以案示警,形成監管震懾。主動發聲回應社會關切,及時反映專項檢查成效,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各省級煙草專賣局、各檢查組要及時整理專項檢查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典型案例和階段性進展,做好相關彙報溝通和工作銜接。在專項檢查結束後,要全面總結工作開展成效、有益經驗、存在突出問題、重大案件查辦、政策措施建議等情況,向國家煙草專賣局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