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家可能還記得,去年4月,河南省義市縣發生一起涉及"特大強迫賣淫案"的網流,引起全國網民的強烈關注。
當地一名名叫趙志永的男子,為了滿足自己邪惡的動物欲望,居然在2015-2017年,通過一名名叫李娜的女子和一名名叫劉洪陽的男子,逼迫向多名少女和未成年女學生忏悔,強奸了他。然後更多的男人周鶴心等人參與了對這些受害者的強奸。
由于本案的受害者都是未成年人,包括不少少女,這起極其惡劣的案件立即點燃了網友的憤怒,不少人要求司法機關嚴懲這些妖魔,并認為案件應該是強奸——而不僅僅是"強迫賣淫"——最高刑罰。
另一方面,本案中強奸幾名少女和未成年人的主要肇事者趙志勇,在案發前不僅被抓為當地"知名企業家",還作為長期自認的"慈善機構",以掩蓋自己的罪行,當地國小和留守兒童團體捐了一些錢。是以,當他強奸多個年輕女孩的罪行曝光時,這讓他對自己的罪行和性格感到惡心!
不過,由于此案畢竟涉及大量未成年人,該案在去年4月意外洩密後,再次在輿論舞台上"沉默"。這也導緻網際網路上一些不了解公訴法工作的人抛出一些負面聲音,擔心案件會"壓垮",正義"做不到"。
但是我們的法律和司法制度并沒有讓公衆失望!一年後的2018年10月23日,河南省開封市法院以公正的判決回應了人民對此案的正義呼聲,并在網上打消了這些顧慮和顧慮——審判最令人發指的趙志永死刑!
在另外三名被判定為嚴重犯罪的罪犯中,李娜也因強奸、組織、強迫賣淫被判處死刑,雖然緩刑兩年,還"限制減刑",而劉洪陽則因同一罪行被判處18年徒刑,周鶴欣因強奸罪被判處12年徒刑。
然而,在一審判決後,除李娜外,三名惡人都提出上訴,企圖利用法律賦予被告的權利進行"拼命鬥争"。
就在昨天,河南省進階人民法院再次對該案作出公正的二審判決,認定2015年5月至2017年1月期間,趙志永知道數名被害人是少女或被李娜等人強迫與其發生性關系。李娜以暴力脅迫手段,多次強迫數名受害者與趙志勇、周鶴心等人發生性關系。劉紅陽知道,很多受害者都是少女,或者被李娜等人強迫與他人發生性關系,至今仍開車數次。周鶴欣知道,有幾名遇難者是仍在與他們發生性關系的年輕女孩。
是以,河南省進階人民法院駁回了三人上訴,維持了一審判決,等待趙志永仍将是死刑,而李娜等人将被緩期執行死刑,以及十幾年的重刑!
這一判決突出表明,我們堅決打擊這種愈合現象,保護少女和未成年人。更重要的是,對趙志勇等人處以死刑,将進一步增強公衆對我國法律和司法制度的信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天網追回無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