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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坤 • 觀點 | 備案新規要點速覽 — 境外上市邁入統一備案制新時代

作者:漢坤律師事務所
漢坤 • 觀點 | 備案新規要點速覽 — 境外上市邁入統一備案制新時代

作者:漢坤律師事務所 交易部

2023年2月17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經國務院準許,釋出境内企業境外發行上市備案管理相關制度規則(以下統稱“備案新規”),境内企業境外發行上市正式邁入統一的備案制新時代。

我們将備案新規涉及到的五點關鍵資訊總結如下,以便大家快速參考。

一、 備案新規六項制度規則體系

備案新規不是一份獨立的檔案,目前備案新規包括了六項制度規則(1項辦法,5項适用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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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備案新規何時生效

備案新規将自2023年3月31日起正式施行。2023年3月31日起,中國證監會開始接收備案申請。

三、直接上市的過渡期安排

自2023年2月17日起,中國證監會停止受理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公開募集股份及上市(包括增發)(以下簡稱“直接上市”)的行政許可申請,同時開始接收備案溝通申請。對于已受理的直接上市的行政許可申請,在2023年3月31日前,中國證監會将按規定正常推進相關行政許可工作。自2023年3月31日起,未取得核準批文的境内企業,應當按要求向中國證監會備案。

四、間接上市存量企業的過渡期安排

存量企業的認定:2023年3月31日起,屬于備案範圍的境内企業,已在境外發行上市或符合以下情形的,為存量企業:

《管理試行辦法》施行之日前,間接境外發行上市申請已獲境外監管機構或者境外證券交易所同意(如香港市場已認證聆訊、美國市場已同意注冊生效等),且無需重新履行境外監管機構或者境外證券交易所發行上市監管程式(如香港市場重新聆訊等),并在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境外發行上市。

存量企業不要求立即備案,後續如涉及再融資等備案事項時應按要求備案。

五、間接上市非存量企業的備案要求

2023年3月31日起,已在境外送出有效的境外發行上市申請、未獲境外監管機構或者境外證券交易所同意的境内企業,應在境外發行上市前完成備案。

以上是我們對備案新規要點的快速總結。接下來的幾日,我們還将陸續發出對備案新規的細節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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