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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億條快遞資料遭洩露,個人資訊保護需加強

作者:網安加社群

當今社會,随着數字化的深入和網際網路的發展,個人資訊蘊含的價值也越來越高。

近日,有消息稱,疑似45億條國内個人資訊遭到洩露,涉及姓名、電話和住址等,引發各界的高度關注。

45億條快遞資料遭洩露,個人資訊保護需加強

疑似大量個人資訊被洩漏

2月12日晚,據稱在即時通訊軟體Telegram上某機器人洩露國内45億條快遞資訊,資料包大小達435GB!

45億條快遞資料遭洩露,個人資訊保護需加強

據悉,僅需輸入手機号,即可通過該機器人查詢相關資料。據國内網友查詢得知,這些資料涉及姓名、手機号碼、收貨位址,洩露來源直指國内多家知名電商平台。有網友稱,自己10年前的收貨資訊都被扒了出來。但經過小範圍測試,預估大部分資料來自最近兩三年内(也有說法是五到六年内)。

45億條快遞資料遭洩露,個人資訊保護需加強

目前網絡上已流出多個機器人查詢位址,但可能因使用者通路量過大,機器人暫時無法使用。對于如此大規模的洩密,廣大使用者需要提高警惕,因為資訊被不法分子利用的網絡詐騙可能迎來高峰時刻。

暗網成為資訊洩露的溫床

近年來,在暗網上頻頻發生售賣個人資訊的事件,大量個人資訊被明碼标價,涉及網際網路、快遞、酒店、金融、學校等各個行業。

2022年,某學習軟體的資料庫資訊被黑客在非法管道售賣,兜售的資料包含姓名、手機号、性别、學校、學号、郵箱等資訊,數量疑似達到1.7273億條;

2021年,無錫警方成功破獲了一起侵犯公民個人資訊案,幫派非法擷取醫療、出行、快遞等公民資訊,資料累計高達54億多條,并通過"暗網"平台提供查詢、出售服務;

2020年,微網誌5.38億使用者資料在暗網出售,資料包含使用者ID、手機号、粉絲數、所在地等,售價1388美元;

2020年,多家快遞公司的使用者資訊被發現在暗網上出售,包含快遞客戶姓名、住址、電話等資訊,每條售價從0.8元至10元不等。

所謂“暗網”,是利用加密傳輸、P2P對等網絡等,為使用者提供匿名網際網路資訊通路的一類技術手段,常使用比特币等作為交易貨币。由于其具有隐蔽性、去中心化、非正常性等特征,容易滋生以網絡為勾聯工具的各類違法犯罪。

誠然,技術本身無所謂好壞,但對技術的使用行為必須進行監管,任何濫用新技術實施個人資訊售賣行為的主體需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侵犯公民個人資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等相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資訊,情節嚴重的構成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如果售賣的是真實姓名、電話與住址等資訊的,達到五千條則構成犯罪。

如果沒有達到入罪标準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相關規定,“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擷取、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個人資訊,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一百萬元以下罰款”。

此外,快遞業也迎來了更完善的管理規定。2月6日,在國家郵政局召開局長辦公會上,強調審議并原則通過了國家郵政局2023年重點工作和2023年郵政快遞業更貼近民生七件實事(送審稿)、《寄遞服務使用者個人資訊安全管理規定(送審稿)》等。會議強調,要會同有關部門依法嚴厲打擊洩露、買賣寄遞服務使用者個人資訊等行為,落實好郵政管理部門監管責任,督促寄遞企業加強網絡安全資料安全和個人資訊保護工作。

個人資訊保護至關重要

在個人資訊安全中,從随意丢棄的快遞憑證到網絡平台的資料被竊,快遞資訊一直是産生洩露的高發缺口,在日常的網購或收寄件活動中,對個人資訊的保護顯得至關重要。小安建議采取以下防範措施:

1、将現實和網絡世界分開,各種社交娛樂平台用一個手機号注冊,現實中的關系用另一個手機号注冊;

2、收貨位址不填寫具體的樓層和門牌号,不用真實的姓名;

3、不在社交賬号釋出任何帶有個人資訊的消息動态,如火車票、實時定位等;

4、常用的各大平台賬号設定獨立的高強度密碼,防止撞庫;

5、學會識别釣魚郵件,避免點選和下載下傳來自未知來源的資訊和連結,以免陷入詐騙或者病毒攻擊等危險;

6、要有警惕的網絡安全意識,不要輕信任何網絡上的東西,網絡交友不可信,接到涉及錢财、驗證碼、公安、檢察院、法院、洗錢、犯罪等相關電話的一律是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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