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民國匪迹:李銀,史料之上迷霧重重,借助此文探尋真相

作者:鄉知鄉戀xiang

張德寶寫的《圍剿李銀匪幫》(見《標頭史料荟要》第九輯)一文,在知情者中引起一些反響。為把史料搞翔實,現根據我所調查和查閱來的材料,做如下補充、訂正。

一、李銀匪幫被殲時間

張德寶在文章中說"一九五0年,秋末"。

秋末,按照群衆的習慣,農曆八月十五日為"中秋",1950年的中秋是陽曆九月二十六日,秋末應是陽曆10月底或11月上旬。

據1950年7月14日《標頭日報》報道:"我清剿部隊于本月10日将該股匪包圍于阿善溝,于晨四時開始進擊。戰鬥于下午二時勝利結束。"從中可以證明,李銀匪幫被殲的準确時間是1950年7月10日,而不是"秋末"。

二、關于李銀匪徒活動的地區

張德寶在文章中說:"他手下的匪徒多數是他家鄉附近川畔上的人。根據"兔子不吃窩邊草"的土匪信條,這股土匪從不在溝門南邊川畔上作案,他們搶劫的範圍在石拐溝鎮四周的山區:北起固陽縣以南,南到石拐溝鎮的白狐溝、河灘溝,東從該鎮的大發窯街,西至雞毛窯村"。

镫口附近村的老人們一說,張德寶文章中所說的土匪活動地區,是張闆樓股匪,而不是李銀。李銀的活動地區:北到阿善溝,南到黃河邊,西到標頭,東到沙爾沁。

1950年7月12日《標頭日報》在報道圍殲李銀時也說:"該股匪共一二八名,以李匪銀為首。……經常在市郊附近出沒"。

給李銀家當了多年長工的趙玉城說:"李銀就是離不開家門的貨。日本人在時,他當村自衛團團長;日寇投降後,傅作義部隊有個劉志輝,因為空額吃的多,怕上邊查出來,就把李銀的自衛團編到了部隊,他當時隻有三、四十個人,就給了李銀個團長。可部隊到了後山,李銀和這些自衛團員不想離家,便都跑回來了。"1948年,我軍第一次解放標頭,李銀就投降了解放軍,可我軍一撤出標頭,他怕跟上解放軍走遠,就叛變了。九•一九"起義後,李銀被編到十二旅,聽說要遠調,就叛變成土匪,走上了絕路。

當地的老鄉一緻認為,李銀不是"兔子不吃窩邊草",而是瞎了眼的耗子,離不開牆根。

三、關于李銀的罪惡

張德寶在文章中說:"在這方圓幾百平方裡山區居住的老鄉,便成了李銀匪幫欺淩和掠奪的對象。橫行霸道的李銀匪幫每當秋後逼迫山區的老鄉向他們交米、面、肉、粉條和大煙等農産品,不交便遭毒打和綁架。"綁架",土匪的黑話叫"請财神"。公開反抗者就有生命危險。在當時世道,李銀手下的兄弟們打死幾個人,標頭的縣衙門睜隻眼閉隻眼,從來不敢過問。平時,外地的車來石拐煤窯拉炭,凡讓李銀匪徒碰見的,都得交些過路錢,否則先把人打一頓,然後扣下車馬,限期讓你拿錢來贖。"

解放前,盤踞石拐的土匪的确是這樣。解放前,李銀不僅沒有在石拐一帶活動,也沒有為匪,故上述罪惡不是李銀匪幫幹的。

李銀為匪,主要是在解放後。對他的罪惡張德寶在文章中說:"和平解放後,大土匪李銀與劉萬春之流暗中勾結,互相策應,無視國法,有恃無恐,繼續作惡,公然在五O年闖進標頭城,夜搶大商号廣恒西"。

就上述罪惡我覺得,不會對李銀判處死刑的。當時對李銀判處死刑的主要根據是什麼呢?根據1950年11月5日《標頭日報》載,綏遠省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法刑字第七二六号)稱:"被告李銀舊軍人出身,在四八年我軍解放標頭,投降我部我軍撤退,該犯乘機叛變,将大格齊北鐵路電線破壞,狙擊我軍後撤,并把我張區長及通訊員張萬銀等二人殺害,搶劫人民财物。"九•一九"起義後,該犯甘與人民為敵,在部隊内煽動士兵,散布謠言,并主動策劃叛亂,于今年五月九日由該犯率領全連(一一二人,攜帶步槍七十支,機槍一挺、手槍五支)武裝叛變,當時令其通訊員槍殺該連副連長任進臣。叛變後,受美蔣匪特指使,組織'反共救國軍'任僞團長,積極派遣匪特,潛入起義部隊,策劃叛變,先後有標頭軍分區獨立團賀一鳴、武福應、張占彪(即小老虎)等多次叛變,攜械投入該匪夥内。該匪盤踞標頭附近,曾襲擊西腦包,積極進行所謂"敵後遊擊"要攻占我標頭,在公胡洞狙擊我人民政府水利局汽車,搶劫軍服、現款及收音機等物品甚多,并指派匪徒潛入標頭市綁架廣恒西經理(商會會長),勒索人民币一億二千萬元,料面五兩五錢,球鞋一百雙"。

四、李銀是投降,不是俘獲

張德寶在文章中說:"當我們從山上追擊下來,與堵擊部隊南北合圍,象地裡抓兔子似的把土匪從黃沙帳中一個個攆出來,俘虜了包括李銀在内的四十多名土匪。

但當地的老鄉說,那次戰鬥就根本沒有抓住李銀。1950年7月12日《標頭日報》報道剿匪情況時也說:"此役除匪首李銀漏網隻身逃跑外,其餘土匪或被擊斃,或被生俘,該股匪至此已完全解決。

又據《標頭日報》7月19日消息:"股匪李銀、張闆樓、郭寶達、鄧清山等,被我二十二師、騎兵一師、蒙騎四師各一部于本月十号、十三号先後在阿善溝、大榆樹灘兩次圍剿中,除李銀等少數殘匪逃跑外,全部殲滅了"。

根據上述材料證明,李銀當時并未被俘獲。

那麼,李銀是什麼時間投降的呢?

曾在李銀匪部為匪的侯富喜說:1950年農曆5月25日(公曆7月9日)夜,我們共一百多人,住在阿善溝黑山周圍各個山洞内,突然被解放軍包圍,我在這次被俘了,聽說李銀一個人跑到海溜樹煤窯。以後逃散的人又找着李銀,共聚集了十幾個人,就在溝門、古城灣一帶活動。因他們人少,地形熟,好隐蔽,二十二師剿了幾次,也沒逮住李銀,就讓六大村保李銀回來。當時和李銀一起回來的李月厚,沙爾沁人;郭二亮,土合氣人;薛正華,黑麻闆人;呂存羅、呂貴羅兄弟兩個,镫口村人。呂家兄弟倆後因包犯人暴動的問題,被鎮壓了,其他人現在都活着。李月厚和郭二亮編入部隊,不久轉業,享受轉業軍人待遇。"

根據侯富喜提供的情況,我通路了李月厚,他說:"保李銀回來是阿善溝門張羅林給送的信。李銀見到信後,晚上集合起人,說要去交械投降,便把人帶到镫口村住了一夜,第二天到沙爾沁向二十二師交了械,又住了一天就被送到歸綏。我們被關起來審查了一段時間,就被編入了部隊。李銀沒和我們在一起,聽說他以後被鎮壓了。我和閻玉貴在部隊呆了幾年,後轉業回了家。我們交械投降的時間大約是農曆七月中旬,因為我到歸綏受審後編入部隊,在部隊領過八月十五的月餅吃"。

根據李月厚提供的線索,我找了張羅林,他說了以下情況:"保李銀回來交械是我送的信,信是由王更生(已死)寫的,共寫了四、五張橫格紙。内容大意是講全國已經解放,靠台灣的蔣介石沒有指望,勸李銀認清形勢,棄暗投明,回來保證生命财産安全等等。"

"因為李銀已經是亡命徒,别人不敢去送信,我和他是兩姨弟兄,估計他不會害我,甲長常二羊讓我去,我就去了。到了阿善溝掌上,我大聲喊李銀的名字,他聽到我的聲音,一個人就跑出來。我把信交給他,當天晚上他帶上人到了镫口;第二天到沙爾沁向二十二師交了槍。"

"當時保李銀的有六個村的保人是:上古城灣的王成發,下古城灣的張有恒,阿善溝門的張秃子、王更生,東富村的孫建,毛其來的王三毛;镫口的(人名已記不清);這些人都是村中的富戶,有的是保甲長"。

曾給李銀當了多年長工的趙玉城說:"李銀回來交械投降,主要原因是沒有辦法,呆在山上,他連冬也過不了,隻不過人民要多遭殃;解放軍圍剿他們,也難免會有犧牲。他接到六個村的保證信就回到镫口,怕人跑了,把槍都收起,集中住在炮樓上,還讓保長把門從外鎖上,住了一夜,第二天就到沙爾沁向二十二師交了槍"。

根據以上情況,李銀最後回來是交械投降的。

五、李銀被鎮壓的時間和地點

張德寶的文章說:"五一年在呼市鎮壓了惡貫滿盈的匪首李銀。

根據1950年11月5日《標頭日報》消息:"煽動叛變,聚衆為匪,積極進行反革命活動之匪首李銀,經省人民法院判處死刑,并經省人民政府主席準許,于昨日(四日)在本市西門外法場執行槍決。

由此可證明,李銀是1950年11月4日在標頭槍決的。

本文摘自:《標頭史料荟要》第13輯,1985年5月;原标題《關于圍殲李銀匪幫的一些問題》;作者:苗占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