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我打開《炸彈之城》之前,我想象它一定是一部很酷的、超級燃燒的電影,預告片裡有爆炸和大規模的鬥毆,讓人感覺像是一部像《橙色》或《猜火車》一樣暴力的電影。
然而,《炸彈之城》并沒有講述一部以朋克為主題的"上瘾"電影的故事,這部電影的原始配樂中甚至沒有一些真正的朋克,而是講述了一個朋克在沉重而壓抑的氛圍中不可避免的死亡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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炸彈城海報
8021年是個好年頭,紋身在一夜之間再次成為禁忌,中國足協禁止球員在一刻鐘前紋身,随後在音樂節上禁止紋身。
在更長的時間裡,我們嘲笑着螢幕上有馬賽克的伊朗電視廣播,當時許多人仍然沉浸在大國的夢想中。
曆史總是在重演,是以《炸彈之城》講述了同樣的故事。當電影中的律師在法庭上大聲朗讀字典對"朋克"一詞的解釋時;當朋克派對标記的衣服,搖擺棒,鍊條被放置在證據表中;當律師一遍又一遍地提醒陪審團這些被社會抛棄者的身份時,故事的結局注定了:
朋克應。
如果你不知道所發生的事情的後果,你可能會把審判中真正發生的殘酷殺戮誤認為是不守規矩的"暴徒",而不是坐在法庭的另一邊,那個似乎既好又好的足球明星。
《炸彈之城》的故事很簡單:1997年,在德克薩斯州的阿馬裡洛,一小群當地足球運動員和鎮上的幾個朋克青年一起踢球,他們甚至給這個名叫布萊恩·德内克(Brian Derneck)的朋克小夥子起了個綽号"Find It"。
然後,終于,在一場沖突中,足球運動員和朋克派對之間爆發了一場大規模的鬥毆。其中一人,一個名叫達斯汀·肯普(Dustin Kemp)的白人足球明星高中生,當他突然回來時,他開車走了,殺死了Reinek并跑過他的身體,而肯普則大喊他是"一個戴着凱迪拉克的忍者"。
在審判中,肯普成為被告,但他從未出現在被告席上,因為從頭到尾都是德内克的朋克生活方式和他的着裝被"評判"。
而與朋克式的社會流浪漢相比,開着豪車的足球明星以優異的成績打人,陽光明媚,父母都是衣冠楚楚的中産階級,一眼看就是美國未來的支柱,代表着美國夢。是以他一定"不得不開車進入那個朋克"來保護他的朋友。
最終,肯普因交通事故被判處10年緩刑,并被保釋上大學。他不僅一天沒有入獄,而且在畢業典禮上,每個人都為他鼓掌。
德内克和他的女朋友
朋克布萊恩·德内克(Brian Derneck)應該活着死嗎?是的,誰告訴他要與衆不同?
當他選擇成為朋克,紋身花臂,雞冠,鉚釘和夾克以及"不同種類"時,他應該已經死了。
對相反的恐懼是每一種公衆的本能,因為用外表來判斷人太友善了,隻要你與社會主流審美不相容;隻要你活着不成為這個國家,社會,群衆期望你的樣子;隻要你不"順其自然",不墨守成規,不要成為大人物要你做的螺絲釘——你應該活到死。
是的,每個"來者"都會用老調告訴你,你必須學會融入社會,要成為一個圓滑、八面派的人,你一步一步地穿過三重門,也一次被倒入同一個模具,倒入同一螺絲。而朋克,在這個社會裡,這隻是一件壞事。
對于大衆來說,你最好不要有任何差別,你最好認真學習不要早點去愛,到育齡前盡快結婚生子,找一份穩定的工作,響應國家要兩個孩子的号召;
你一定不能像朋克一樣野蠻地成長,成長為一個"被社會抛棄的人"。
德内克有一半印度血統,他的樂隊被稱為"白奴商人"。
我知道有些人指着我的鼻子說:"你太喜歡朋克了,然後你就走了。"我也知道,有些人會冷笑着說,'在中國古代,隻有那些犯罪的人才會紋身,隻有那些想吃東西的人才會穿這樣的破布。"
是的,沒錯。但我想捍衛的隻是我們成為一個"不同"人的權利。
我們不應該僅僅因為一個人的外表和着裝,甚至在面對一個明顯的生活時,就預先設定對一個人的偏見,以支援一個看起來更"正常"的人。因為正是不同的地方,讓我們成為一個獨特的個體,讓我們有足夠的勇氣去對抗社會的偏見和不公正,對抗公衆的嘲笑,對抗那些伸手試圖剪掉我們所有剪刀樹枝的人。
因為我們都是活生生的人。
摧毀博物館
朋克布萊恩·迪内克(Brian Dinecker)确實死了,他被殺了兩次,一次是在凱迪拉克汽車的底部,一次是在法庭上,他應該被冤枉。
但他一生中幫助完成的"毀滅博物館"仍然在德克薩斯州的阿馬裡洛,這是美國曆史上最大的城市藝術項目。幾年後,這位"有前途的"足球明星因多次違反保釋規定而入獄五年。
在電影《炸彈之城》的結尾,引用了瑪麗蓮·曼森(Marilyn Manson)的一句話,她是一把工業金屬的舊槍。這一直都是因為新标準一直以來人們看着陌生的人才,用一種異常平靜的語氣:
你知道,陪審團認為朋克應,因為他看起來要死了。他不僅被殺,而且在審判期間再次被殺,因為他們指責他的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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