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家科創闆上市公司,因欺詐發行、 資訊披露違法違規合計被罰1.51億元,正面臨着因重大違法被強制退市的結局。
時任該公司董事、副總、财務總監、董秘應岚拟則被證監會重罰1300萬元,且被終身市場禁入,創造了史上“天價”罰款!
而涉嫌IPO造假,身為頗具“科技”含量的科創闆公司,在财務造假上大肆玩出“科技與狠活”的又豈止這一家……
上周六晚,科創闆企業澤達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釋出《關于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的公告》。
《事先告知書》顯示,澤達易盛通過公司或全資子公司浙江金淳資訊技術有限公司(浙江金淳)、蘇州澤達興邦醫藥科技有限公司(蘇州澤達)簽訂虛假合同、開展虛假業務等方式,2016-2019年累計虛增營業收入3.42億元,虛增利潤1.87億元。
在上市後,澤達易盛繼續通過财務造假虛增營業收入,2020年-2021年累計虛增營業收入2.23億元,虛增利潤1.1億元。
公司同時存在《招股說明書》、定期報告未按規定如實披露關聯交易、未按規定如實披露股權代持情況。
經中國證監會查明,澤達易盛及相關人員涉嫌存在以下違法事實:
一、在公告的證券發行檔案中隐瞞重要事實、編造重大虛假内容。
(一)《招股說明書》第八節“财務會計資訊與管理層分析”涉嫌編造重大虛假内容、隐瞞重要事實;
其中,第一部分“财務報表”中虛增營業收入、利潤,涉嫌編造重大虛假内容;第十部分“資産品質分析”中未按規定如實披露關聯交易,涉嫌隐瞞重要事實。
(二)《招股說明書》第五節“發行人的基本情況”第八部分“發行人主要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的基本情況”中未按規定如實披露股權代持情況,涉嫌隐瞞重要事實。
二、披露的《2020年年度報告》《2021年年度報告》中存在虛假記載、重大遺漏。
(一)《2020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重大遺漏;
其中,虛增營業收入1.52億元,并未按規定如實披露關聯交易。
(二)《2021年年度報告》财務資料存在虛假記載。
其中,虛增營業收入7104萬元,占當期報告記載的營業收入的21.59%,虛增利潤 2665萬元,占當期報告記載的利潤總額的56.23%,并虛增在建工程。
故中國證監會拟決定:對澤達易盛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8600萬元罰款;對時任董事長、總經理林應給予警告,并處以3800萬元罰款;對時任公司董事、副總、财務總監、董秘應岚給予警告,并處以1300萬元罰款。
林應、應岚組織、指使上述行為,二人違法情節特别嚴重。對林應、應岚分别采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根據公開資料顯示,财務總監兼董秘應岚,1994年7月至2015年12月任杭州市交通工程集團有限公司财務經理;2016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财務總監、董事會秘書;2019年2月起任公司副總經理。
根據該公司2021年年報,應岚2021年薪酬為119.28萬元。
無獨有偶,另一家科創闆公司廣東紫晶資訊存儲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也爆出大雷。
紫晶存儲(*ST紫晶)因公司涉嫌欺詐發行、資訊披露違法違規,《招股說明書》虛增營業收入和利潤、未按規定披露對外擔保,被證監會處以重罰,并有可能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風險。
值得一提的是,從“光存儲第一股”到科創闆立案調查第一股,紫晶存儲隻用了不到兩年時間。
據證監會《處罰告知書》稱,紫晶存儲在其IPO報告期内的2017年至2019年間,紫晶存儲接連利用過虛構銷售合同、僞造物流單據和驗收單據入賬、安排資金回款、提前确認收入等方式虛增營業收入、利潤。
在三年時間裡,紫晶存儲累計虛增營業收入超過4.3億元,虛增利潤總額超過2.1億元。尤其是在2019年,紫晶存儲正式送出IPO申請後,更是加大了财務造假的力度,這一年就有超過九成的利潤為虛增。
而紫晶存儲最近公布的第三季度财報更是讓人大跌眼鏡。财報顯示,紫晶存儲2022年第三季度營業收入為1405.83萬元,同比下降達91.79%。虧損之大,可以用慘不忍睹來形容。
故中國證監會拟決定:對廣東紫晶資訊存儲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3668.52萬元罰款。
鄭穆作為公司實際控制人之一、董事長,羅鐵威作為公司實際控制人之一、董事,指使紫晶存儲從事欺詐發行、資訊披露違法違規行為,違法情節特别嚴重。對2人給予警告,并分别處以2164.26萬元罰款,采取終身市場禁入措施;
李燕霞作為時任董事、财務總監,知悉并隐瞞相關擔保事項,參與實施财務造假行為,違法情節嚴重。對其給予警告,處以220萬元罰款,采取5年市場禁入措施。
公開資料顯示,财務總監李燕霞,1991年至1995年任梅州嘉應錄音帶廠母帶制作員;1995年至2010年任蘇州市三力聲像裝置有限公司财務經理;2010年起曆任紫晶有限财務總監,公司董事、财務總監。
根據該公司2021年年報,李燕霞2021年報酬為63.16萬元。
值得一提的是,兩家公司上市均未滿三年,即因涉嫌欺詐發行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觸及退市風險警示,未來還可能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
另外,上市以後均被審計機構出具過“非标”審計報告,随着這些資訊持續披露,公司風險逐漸被揭示。
Tips:
針對巨額财務造假,證監會又開出另一則A股重磅罰單。
11月20日晚間,星星科技(*ST星星)釋出公告稱,公司及相關當事人收到證監會送達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根據告知書,公司存在虛增營業收入、利潤的情形,其中2019、2020年兩年合計虛增營收47億元。
證監會查明,通過虛構銷售、虛構租賃和加工業務、虛構采購、虛假采購折扣等方式,星星科技2019年度虛增營業收入14.4億元,虛增營業成本2.7億元,虛增利潤總額11.7億元(不考慮稅費、期間費用等調整),分别占當期披露營業收入的22.68%,營業成本的4.98%,利潤總額的761.20%。
2020年度,星星科技通過财務造假活動虛增營業收入32.6億元,虛增營業成本15.9億元,虛增利潤總額16.6億元(不考慮稅費、期間費用等調整),分别占當期披露營業收入的39.26%,營業成本的22.22%,利潤總額的3799.51%。
公告來看,*ST星星年報虛假記載涉及多家子公司。
既存在虛構銷售、虛構租賃和加工業務、虛構采購、虛假采購折扣等行為;更是以緻使此前收購的公司商譽減值測試所依據的财務基礎資料錯誤,進而導緻少計提商譽減值損失。
證監會表示,公司涉嫌虛增營業收入、利潤總額,少計商譽減值損失等違法事實。
證監會拟決定對該公司給予警告,并處以600萬元罰款,對多位相關責任人處以50萬-450萬元之間金額罰款,同時開出多份終身禁入罰單。
時任董事長劉建勳,時任董事、總經理潘清壽,時任董事劉琅組織、實施了上述資訊披露違法行為,并采取了編造重要事實等惡劣手段,涉案數額特别巨大,違法情節特别嚴重,分别采取終身市場禁入措施,處以450萬元的罰款;
時任星星科技财務副總監、财務中心總經理、财務中心總裁助理的楊述明,在資訊披露違法活動中起主要作用,違法情節較為嚴重,對其采取10年市場禁入措施,處以300萬元的罰款;對時任财務總監陳美芬給予警告,處以80萬元的罰款。
本文源自首席财務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