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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朝陽法院對一起惡作劇引發的案件進行了解釋。2019年4月1日,吳某與妻子謝某值班時,寫了一封"威脅信",要求醫院鐘某把60萬元現金放在公共汽車站旁的花攤上,否則他就不會放過兩個兒子。鐘在發現這封信後報警。警方逮捕吳某後,吳某說,因為那天是愚人節,想跟鐘開個玩笑,沒想到後果這麼嚴重。法院最終判定吳曉波罪名成立,判處他三年零六個月有期徒刑,并處以1萬元罰款。
律師解釋
愚人節沒有法律上的"豁免權",愚人節期間有一些笑話傳遍了全世界。
1. 不要以愚人節的名義侮辱或侮辱他人。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拘留或者罰款五百元以下;
(一)寫威脅信或者其他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捏造事實诽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他人陷害,企圖使他人受到公安機關刑事檢察、處罰的;
(四)威脅、侮辱、毆打或者報複證人及其近親屬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吓等資訊,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 6 )、拍攝、竊聽或傳播他人隐私的行為。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 以暴力或者其他手段公開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诽謗他人的,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控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2. 不要以愚人節的名義向他人勒索錢财。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對大額、多次勒索公私财産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并處一次罰。
是以,律師告誡說,愚人節的"笑話"不應該違法。愚人節的笑話應該适度,小笑話可以增加節日的樂趣,但觸摸法律邊緣的笑話不是違法後的借口。
來源:濟南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