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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戰又攤上事了?新劇被當機|禍起《陳情令》版權之亂

作者:文娛春秋

肖戰又攤上事了。

他主演的新劇《夢中的那片海》的相關版權被司法當機,這意味着“播出”将遙遙無期。

肖戰不是第一次攤上事,上一次是兩年多前的AO3事件。

AO3事件,又稱肖戰227事件。

事由肖戰粉絲對寫手創作的肖戰同人文不滿,發酵至2020年2月27日,粉絲大幅舉報了同人小說資料庫網站AO3,造成這個國際創作網站通路受限,暫停對中國内地使用者服務。

該事件後,許多損失交流陣地的同人小說愛好者将矛頭指向肖戰本人。至今在微網誌上凡有其代言上新時,都會以“跨火盆”等接龍方式進行抵制。這對肖戰本人的大衆形象是有損的。

不過,這次肖戰主演的《夢中的那片海》被當機查封,與肖戰本人或其粉絲完全無關。卻與肖戰王一博三年前那部大熱耽美劇《陳情令》的版權直接相關。

而《夢中的那片海》和《陳情令》都有同一個出品方:新湃傳媒。

其實,是新湃傳媒攤上了事兒,殃及肖戰及其新劇。

這事,要從《陳情令》的版權亂象說起。

|《陳情令》的版權到底在哪兒

大半年來,果姐一直在奔走起訴新湃傳媒(以下簡稱新湃)。

果姐是杭州喜兔文化(下稱喜兔)的負責人,她聲稱自己去年被坑了600多萬,這筆損失,事關肖戰主演的電視劇《陳情令》。

果姐向「文娛春秋」回憶,去年4月和朋友聊到《陳情令》這個電視劇很火,如果她們能辦一個《陳情令》兩周年紀念展,既可以賣周邊賺錢,果姐也可以變身策展人。之前,她一直從事的是營銷領域。

說幹就幹,果姐立即着手聯系《陳情令》的聯合出品方、制作方新湃傳媒。

新湃相關商務負責人表示自己就是版權方,可以授權果姐辦展。于是,雙方簽訂了合同及分成條款。

新湃将《陳情令》中的原版道具、戲服、劇照,及美學指導方案提供給了果姐。

果姐租場館、報批、找設計、施工、搭建,并聯系了藝術家制作周邊産品、繪制海報宣傳。

肖戰又攤上事了?新劇被當機|禍起《陳情令》版權之亂

由新湃提供的電視劇道具

起初非常順利,場館很快在北京五棵松體育館的M空間裡搭建好了,内容圍繞《陳情令》,光影齊全,有戲服道具,也還原了劇中的許多場景,打造出沉浸感。

展館也得到了《陳情令》粉絲的認同,去過的粉絲都表示“夢回2019年夏天”。

果姐稱,《陳情令》兩周年展還有公益意義,策展團隊和中科教基金簽訂了捐贈協定,收入的所得也會捐贈出一部分。

但展事的順利階段僅到此為止。

從預售票時期開始,新湃突然制止策展團隊在海報上露出主演的臉,越過策展方,讓貓眼下架了含有演員照片的預售票頁面。

在雙方溝通後,新湃表示電視劇裡的“真人臉”不能用,“有肖戰的海報都不行,甚至藝術家的作品裡看起來像肖戰的也必須撤掉。”

《陳情令》最大的賣點不是戲服、道具、場景,而是劇中角色魏無羨和藍忘機,《陳情令》的粉絲也是沖着演員來的。一個關于電視劇的展事,為何被版權授權方禁止露出角色、演員的臉?

果姐覺得奇怪,“新湃沖突的地方在于,劇照是他們給的,但不允許使用的也是他們。”

她很快意識到,新湃自稱擁有《陳情令》版權可能存在問題。

在律師的建議下,果姐要求對方出具完整的《陳情令》版權證明。

但新湃在這個問題上一直推诿,據果姐的描述,在律師溝通時,新湃方的三個律師給出了明确結果是,新湃确實有版權,但是不友善出示。

雙方溝通不暢,在律師介入後,展事很快叫停了。

根據果姐回憶,展覽總共開辦了一周時間,收入僅五萬。

|《夢中的那片海》被查封

策展方喜兔的律師馮磊告訴「文娛春秋」,他們主動叫停展事的原因,是由于知識産權領域有紅旗原則,即——“我如果不知道版權有問題的情況下,我可以按照跟你的協定履行,但我如果知道了這個事情版權本身有問題,我還繼續去做的話,那麼損失擴大的部分我也有責任了。”

在與新湃交涉無果後,馮磊律師建議走法律流程,搜集證據将新湃告上法庭。

庭上,新湃第一次出具了與騰訊關于《陳情令》的部分合同。合同顯示,新湃有“周邊衍生品”的版權。

肖戰又攤上事了?新劇被當機|禍起《陳情令》版權之亂

“果姐”在公衆号上釋出了雙方合同

果姐此時才知道,新湃隻有原著小說《魔道祖師》的版權以及電視劇劇名《陳情令》的使用權。即新湃沒有權力授權喜兔舉辦《陳情令》兩周年展。

馮磊律師主張要求新湃賠償策展方630萬元的損失費用,同時申請當機新湃名下資産。

其中查封、當機了包括了肖戰主演的新劇,《夢中的那片海》的劇本所有權。時間點是在2022年1月25日,距離這部劇開機不到一個月。

至此,肖戰躺槍。

肖戰又攤上事了?新劇被當機|禍起《陳情令》版權之亂

根據《夢中的那片海》電視劇官方預告片顯示,主要出品方是西嘻影業,聯合出品方才是新湃傳媒(且是該劇劇本版權持有人),播放平台騰訊視訊。

作品在查封期間可以做項目開發嗎?就此,「文娛春秋」咨詢了在知識産權、文化版權領域經驗豐富的律師徐智省。

“查封的意思就是暫停交易使用。”新湃是無權在查封期間使用《夢中的那片海》作品内容的。

徐智省律師表示,“作品的查封不像房産這類,作品是無形的,即便查封外人很難得知,這個情況可以告知播放平台,出品方、平台得知被查封情況下,繼續使用的,涉嫌妨害司法。”

不過,新湃隻是《夢中的那片海》劇集的其中一個出品方,是否能限制到主要出品方及播出平台?徐智省稱,如果喜兔把當機消息告知播出平台,那麼“平台大機率不會跟法院對着幹”。

這意味着,《夢中的那片海》能播出的時間至少需要等到當機解封為止。

而在劇本當機期間,《夢中的那片海》為什麼還能開機?一位資深業内人士向「文娛春秋」提供了他的判斷:大機率是新湃向西嘻影業和騰訊視訊隐瞞了他們與喜兔的官司,以及旗下版權被當機的事實,因為在業内,平台如果知道項目方存在官司或版權糾紛的情況下,通常會PASS掉這個項目。

“平台最緊張的是演員能不能用,項目會不會被下架,這些可能造成的損失,都是他們前期評估項目的重要考量。”這位業内人士說。

|購買版權的正确方式

喜兔的律師馮磊告訴「文娛春秋」,立案時間是2021年9月,新湃的注冊位址是貴州省安龍縣,而當地縣法院認為“涉及知識産權的案子統一由貴陽中院管轄”,是以在2021年12月把案子移送到了貴陽中院去,于2022年3月17号開的庭,至今半年多的時間。

中途貴陽遭遇了疫情,2022年9月馮磊律師打電話聯系貴陽中院時,被書記員告知法官暫時被隔離着,手上還積壓了不少案子。

雖然判決結果未有定論,但這起版權糾紛仍是對行業具有參考價值的案例。

回看整個事件經過,喜兔從新湃購買《陳情令》版權辦展的過程,是有疏忽的——這裡并非要以“完美受害人理論“去苛責喜兔。作為《陳情令》的出品方,理論上新湃應該擁有該劇的版權,這個印象容易先入為主,也造成了喜兔最終成為這起“版權糾紛”的損失方。

關于對案件判罰結果的預測,徐智省律師告訴「文娛春秋」,這個案件有點複雜。

中國的版權法是很精細的。本案涉及三個問題:著作權法裡面有電影電視劇版權歸制片者;合同法裡面有合同目的不能實作的可以解除;人格權法裡面規定自然人有肖像權。

而辦一部電視劇的展覽,一般會播放部分片段、搭建部分影片場景、使用部分劇照、截圖,這裡涉及電視劇版權和演員的肖像權。

策展方辦電視劇展,在開始階段,是可以通過電視劇的片尾出品方、攝制方等可以推定出權利人。但是後續拿權利的時候,最好上溯到這些機關,需要逐一核實。

才可以有效避免版權斷裂情況。

關于明星的劇照使用,則需要藝人本人簽字,才可以保證藝人肖像權沒問題。

徐智省律師認為:“這個案子屬于無權授權,合同可以主張解除退還合同款,以及要求賠償損失,比如場地費、物料制作費等等實際支出,還有預期收益。”

假如喜兔勝訴,新湃是否有能力償還其損失?

一名新湃傳媒的前員工通過朋友向「文娛春秋」爆料,2022年年上半年,新湃内部已經發不出工資,“因為《陳情令》,新湃的确賺了不少錢,但由于老闆在這兩年亂投資,大部分都賠光了,是以沒有什麼錢了。”

如果爆料屬實,那麼新湃不惜冒着“妨礙司法”的風險,也要把《夢中的那片海》項目開機,也就合理了。

|“版權”仍有很多灰色地帶

據國家統計局釋出的公報顯示,2021年,中國全年生産電視劇194部,網絡劇232部;據《2022中國電影産業研究報告》2021年共生産電影劇情片565部,影片總産量為740部。

在每年一千多部的影視作品裡,想要完全規避影視版權糾紛,是有難度的。

肖戰之是以同時惹上兩起糾紛,也并不是肖戰本人的問題,主因是其作品關注度高。

影視行業的版權糾紛有幾種形式:

一是關于明星和角色本身的二創,如同人文、肖像權的糾紛;

同人二創,是否侵犯了明星的姓名權、名譽權、肖像權等版權,一直是個可商榷的灰色地帶。

一般畫手與寫手出于對明星和角色的創作,都是嚴禁二改、商用的,僅以“圈地自萌”的方式小範圍傳播,是一種粉絲“自嗨”的方式。

當粉絲應援明星的時候,自己找設計制作的周邊産品,版權界定也是模糊的。

一位站姐告訴「文娛春秋」,粉絲和經紀公司有不成文的約定,站姐自己拍的明星圖,“版權”在站姐的手中。

如肖戰10月初的生日時,「文娛春秋」在合生彙商場内見到,肖戰的應援站投放的生日小片,其肖像版權就是經紀公司預設應援站可以使用,但并無明文授權的。

背後原因是應援站在為明星宣傳,甚至可算成為經紀公司節省了一筆宣傳費用。

另一種,是短視訊對影劇的二創。

自從愛奇藝與抖音打通版權後,長短視訊置換流量,漸漸成了市場默許的行為。

但在此前,長短視訊平台之間的版權糾紛數不勝數。

騰訊曾起訴抖音侵權《掃黑風暴》索賠1億;愛奇藝曾因《延禧攻略》被侵權将抖音告上法庭。

而就在三個月前,快手一位名為“江上月(霧别挽月)”的二創部落客,被騰訊要求下架《斛珠夫人》《嘉南傳》《國子監來了個女弟子》等影視作品的剪輯視訊并索賠。

第三種則是影劇制作過程中,片方與編劇等内容從業者的糾紛。

不久前,演員、編劇王鶴鳴多次發聲,稱電影《您好北京》由自己和其他三名編劇共同策劃制作,他擁有著作權。但徐峥客串電影《您好北京》一天就署名為該片的編劇。随後,徐峥方回應“未擔任過該片編劇或其他職位”。這起著作權合同糾紛案也已在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還未宣判。

為了規避劇本著作權、署名權方面的糾紛,現在編劇都會在劇本上打水印,保留與制片人溝通的時間證據等。 但一旦涉及抄襲、剽竊,内容的驗證又存在困難。

關于制止“版權亂象”,國家廣電總局在今年釋出的《“十四五”中國電視劇發展規劃》中加重過對知識産權的方面的重視,明文通知“強化電視劇領域知識産權全鍊條保護,增強全行業尊重和保護知識産權的意識。”

同時也提高了對行業市場的信用要求:“加強電視劇市場信用體系建設,依法依規健全跨行業、跨部門的信用聯合懲戒機制。”

對于跨界進入影視行業的公司,徐智省律師的建議是,由于文娛行業的核心就是版權和藝人的肖像權授權使用,相關的法規很細碎,有一定專業度和難度,簽署合同最好通過懂行的法律人士把關。

否則,遭遇就會與果姐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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