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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胡歌、劉亦菲、袁詠儀、譚維維粉絲魔幻行為,論粉絲的自我修養

作者:亦曉講故事

一直以來,我以為瘋狂粉絲的追星行為隻存在于年輕愛豆身上:氪金、尾随、打投、控評、做資料……

直到最近,圍觀了幾場資深藝人粉絲的離譜戲碼後,才發現令人無解的粉絲遍地都是,一次比一次重新整理認知,看得目瞪口呆。

成熟的藝人背後不一定都有成熟的粉絲。

01

1.胡歌與劉亦菲:粉絲在争17年前的番位。

因為仙劍1制作方一段關于改名字的視訊,兩邊的粉絲對番位問題吵得不可開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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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仙劍奇俠傳原名叫逍遙俠客行,之是以改名是因為把趙靈兒(仙)、李逍遙(劍)等演員和劇情元素放進去了。

于是,男主粉覺得故事主線是圍繞男主成長曆程展開,妥妥一番大男主,女主粉表示是平一番,群像劇,劇名也能展現出來。

仙劍1已經過去17年,這麼古早的劇再談論番位有什麼意義嗎?

比番位更重要的,是這倆角色都塑造得很成功,給他倆帶來的濾鏡足夠讓他們兩吃一輩子的紅利了,多少演員可遇不可求。

2.袁詠儀:粉絲一夜之間翻臉。

因為在《披荊斬棘的哥哥》上補辦婚禮營銷,徹底讓他們夫妻的口碑翻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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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這事粉絲關閉24年的粉絲會,甚至脫粉回踩直接罵上偶像。

總結起來大意就是袁詠儀明明條件那麼好應該好好搞事業,偏偏戀愛腦上頭,放棄自己事業成天陪張智霖上綜藝撈金。

姐姐既然不願意獨美搞事業,還在戰争發生時總是支援自己老公,那就隻能脫粉放棄她了,因為她太讓人失望。

說袁詠儀不搞事業的,我都懷疑是不是真的粉絲,不先去了解下她的履曆嗎?

如今的市場,讓51歲的女性搞事業,粉絲是能給她拉來大投資嗎?

觀衆願意看她們夫妻合體演出,她既能掙錢又能和丈夫相伴,還有大把時間陪兒子,還有比這種工作安排更适合的操作嗎?

3.譚維維:粉絲逼她離婚被他老公回罵了

起因是她老公陳亦飛曬照為她慶生,結果引來了某些粉絲謾罵,說他是蹭熱,還轉發所謂“紫薇鬥星”說他兩最快2025年會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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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直接把他老公被惹毛了,回怼那些人是丢臉的粉絲、沒完沒了的變态及這樣的粉絲沒必要存在。

逼人家離婚,被罵隻能說粉絲活該。

譚維維這種從不走偶像路線的實力派歌手,婚後事業迎來高峰,出新歌,參加浪姐,演舞台劇,“男主内女主外”的家庭模式怎麼看都是人生赢家,當事人很滿意,唯有粉絲不同意。

追星與站隊,都講點道理吧!即使不講道理也不能帶着訓女兒般的自信霸道和理所當然強行拆散人家夫妻。

02

類似粉絲光明正大試圖幹涉偶像事業、擇偶、婚姻的事例,數不勝數。

當粉絲當成虎媽狼爸,把偶像當成不聽自己話考清華北大的廢柴子女,是該有多自作多情啊!

這些事引發了網友對“追星”的又一次口誅筆伐,把以往飯圈追星的那些事又推到風口浪尖,甚至把追星等同于幼稚無腦的行為。

我們還能不能“追星”?

我覺得能。

因為優質的偶像力量是無窮的,它無處不在,無時不在的給我們樹立學習的目标。

不信,你看賈玲。

衆所周知,賈玲是劉德華的超級粉絲。不管是日常跟網友開玩笑,還是在各類節目上,她時刻不忘把自己稱為“劉德華的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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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德華無論從演技、作品還是個人修養,都是一個德藝雙馨的優質偶像,值得大家去追随、學習。

在一檔訪談節目裡,賈玲提到了她追星劉德華這麼多年的經曆,她認為能走上演藝之路能有如今的發展,劉德華對她冥冥之中精神上的鼓勵,作用很大。

2015年春晚過後,她難掩激動之情,發了這樣的一條微網誌:

“95年你在台上唱忘情水,我在電視機前看。05年你在台上唱恭喜發财,我在台下看。15年你在台上~我也在~我再愛你20年好不好?”

她追星,看着偶像的光芒,一步步的追尋,一點點的學習,再一天天的成長,追着追着把自己也追成了星,與偶像站在了同一個舞台上。

這才是粉絲追星正确的打開方式。

03

即使我們成不了賈玲,追星時又該如何成為一名成熟的粉絲呢?

第一、不要排他性地盲目崇拜:雖然我的偶像很好,但其他哥哥也很棒。

不是隻能喜歡一個人,也不是除了偶像之外其他人都是糟糕的。

雖然我喜歡胡歌、王凱,他們的《僞裝者》演得很好,但不得不承認,《獵場》裡胡歌的表現确實沒那麼耀眼,《清平樂》裡王凱也沒有很出圈。而張譯、朱亞文、于和偉們的演技也是可圈可點。

第二、切忌“愛屋及烏”:我的偶像并不是一切都是好的。

黃執中說:“當你有了不管偶像做什麼都是對的,這種念頭就是對他的身份剝奪。”

他不能有各種消極、負面評價。隻要出現任何負面行為,就開始有組織的無腦洗白。

哪怕是他做出了道德上的缺失的問題,也有粉絲大規模的到處洗白偶像行為是正确的或是情有可原的。

吸D是因為工作壓力大,PC是因為正常的生理需求,出G是因為對方太強勢……這些喪心病狂的謬論在某個偶像塌房時司空見慣。

第三、警惕病态的熱情:别被極端榜樣影響。

這是現在資本喜歡操控的一種方式,在粉絲團體中樹立一種極端榜樣,并且以此為榮,去推崇這種行為,即别人能投入的我一定要投入得更多。

之前在某愛豆新歌發售時期,某些粉頭大聲喊着“那不就是一隻口紅錢嗎?”“咬咬牙再買三百”“給哥哥再沖銷量”

甚至上升到“隻買這麼點就别說是粉絲”“一高貴路人都買得比你多”這種PUA的高度……

用這個錢為你父母買件衣服或者自己拿去吃飯購物,不比猶如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回強嗎?

你勒緊褲腰帶縮衣節食,哥哥賺得缽滿盆滿供養嫂子,既不會分點給你,也未必認識你,紮心不?

第四、離偶像的生活遠點:别越俎代庖想給偶像當媽。

這種一種新型的粉絲病态行為,自稱“事業粉”。你的偶像在你心中是完美的,但在别人那裡不是。

你要相信偶像的團隊或工作室都比你專業,比你更能為藝人撕資源,他們是與藝人息息相關的利益聯合體,比誰都希望藝人能一枝獨秀、姐姐最美、哥哥最棒。

工作室不會對侵害到藝人利益的事情放任不管,一定是付出過努力後權衡利弊下的妥協

不是他們不作為,而是你的偶像在資本眼裡就沒那麼重要。

是以,默默支援,靜待偶像佳作就可以。番位、C位、待遇……可以靠演技和口碑取得,唯獨不能靠硬争、硬搶。

不理智的行為會反噬偶像本人,别給你的偶像抹黑,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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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偶像應都是一種向上的力量,作為粉絲是要懂得去學習偶像的長處和發光點,然後嘗試讓自己去向偶像靠近,變得跟偶像一樣的優秀。

或是在偶像遭遇到的某些困境中看到了自己,進而學着像他們一樣努力去走出困境,成就自己。

就像賈玲,在萬衆矚目的春晚舞台上,與劉德華頂峰相見。

希望每個人都能在“追星”的路上變得更好,這才是偶像存在的意義,不是嗎?

圖檔來源于網絡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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