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進注:近日,因俄烏沖突,能源問題幾乎每天刷屏,各類分析更是衆說紛纭,注意到有些分析是事實的陳述、邏輯自洽;不過,好些判斷則可能失之偏頗。恰好在近10年前由我策劃,和龐忠甲先生合著的《能源超限戰》(2016年06月01日出版)分析了能源問題的方方面面,特别是結論點出:“人與動物的差别不在于對工具的利用,更在于對能源的利用。一直以來,能源危機之說虛虛實實。石油和礦物燃料告罄有日,而新能源尤其是非正常油氣資源的發展,卻使得當代能源危機成為一個僞命題”……現在看來毫不過時,那就從07月06日開始,特選摘其中部分内容,和大家分享……)
石油巨頭,叱咤風雲:生産者和消費者聯合起來
1、 歐佩克(OPEC)
1960年9月,伊朗、伊拉克、科威特、沙特阿拉伯和委内瑞拉等五個石油生産國的代表在巴格達開會,決定聯合起來共同對付西方石油公司,維護石油收入;14日,五國宣告成立石油輸出國組織 (Organization of Petroleum Exporting Countries——OPEC) ,簡稱“歐佩克”。随着成員的增加,歐佩克發展成為亞洲、非洲和拉丁美洲一些主要石油生産國的國際性石油組織。1962年11月6日歐佩克在聯合國秘書處備案,成為正式的國際組織。
歐佩克現有11個成員國是:沙特阿拉伯、伊拉克、伊朗、科威特、阿拉伯聯合酋長國、卡達、利比亞、尼日利 亞、阿爾及利亞、安哥拉、厄瓜多和委内瑞拉;總部設在奧地利首都維也納。而曾經成為歐佩克成員的印度尼西亞(1962年加入)和加蓬(1975年加入)則分别于2008年和1995年退出該組織 。
歐佩克旨在通過消除有害的、不必要的價格波動,確定國際石油市場上石油價格的穩定,保證各成員國在任何情況下都能獲得穩定的石油收入,并為石油消費國提供足夠、經濟、長期的石油供應。其宗旨是協調和統一各成員國的石油政策,并确定以最适宜的手段來維護它們各自和共同的利益。
歐佩克組織條例規定:“在根本利益上與各成員國相一緻、确實可實作原油淨出口的任何國家,在為全權成員國的三分之二多數接納,并為所有創始成員國一緻接納後,可成為本組織的全權成員國。”
歐佩克位于維也納的總部
歐佩克大會是該組織的最高權力機構,各成員國向大會派出以石油、礦産和能源部長(大臣)為首的代表團。大會每年召開兩次,如有需要還可召開特别會議。大會奉行全體成員國一緻原則,每個成員國均為一票,負責制定該組織的大政方針,并決定以何種适當方式加以執行。
歐佩克設理事會,由各成員國提名并經大會通過的理事組成,每兩年為一屆。理事會負責管理歐佩克的日常事務。歐佩克秘書處依據歐佩克組織條例,在理事會的上司下負責行使該組織的行政性職能。
歐佩克組織成員國擁約全球近三分之二的石油儲備,其石油、天然氣産量分别占世界石油、天然氣總産量的40%和14%。但是,歐佩克成員國出口的石油占世界石油貿易量的60%,對國際石油市場具有很強的影響力,特别是當其決定減少或增加石油産量時。例如,于1973年石油危機,歐佩克拒絕運送石油至于贖罪日戰争(十月戰争)支援以列對抗埃及和叙利亞的西方國家,曾使油價上升4倍。
2012年11月8日,石油出輸國組織(OPEC)釋出了《世界石油展望2012》。在這份年度報告中,OPEC不僅下調了對全球市場中長期需求,還首次承認了頁岩油氣的影響力。OPEC稱頁岩油氣的發展正在改變世界能源構架,但以為美國的頁岩氣神話卻很難在其他國家得到複制。
2、世界石油大會(WPC)
世界石油大會(World Petroleum Congress – WPC)是一個國際性的石油代表機構,是非政府、非盈利的國際石油組織,被公認為世界權威性的石油科技論壇、石油界的奧林匹克。它的全稱是“世界石油大會──石油科學、技術、經濟及管理論壇” (World Petroleum Congresses -- Forum for Petroleum Science, Technology,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
世界石油大會1933年8月在倫敦成立,每4年舉行一次,從第14屆大會以後改為每3年舉行一次。二次世界大戰期 間曾中斷活動。1951年恢複活動。其宗旨是為了人類的利益,加強對世界石油資源的管理,不斷促進世界石油工業對先進的石油科學技術的應用和對有關的經濟、金融及管理問題的研究;在全世界範圍内推動和促進石油科學技術的發展;加強成員國之間的合作;在世界範圍内為石油科技人員、管理者和行政人員交流資訊 和讨論研究提供論壇。組織機構有大會、常任理事會和執行局。總部設在倫敦。主要出版物為《大會公報》 。
世界石油大會的組織原則是以所有成員國的國家委員會的決定為依據,每個成員國在世界石油大會理事會 (Council)都有一票的表決權。執行委員會負責處理日常事務并監督世界石油大會各個委員會的工作。每個成員國均隸屬于執行委員會。世界石油大會不接納團體和個人成員。
1979年9月13日,在布加勒斯特舉行的第10屆大會通過決議,中國國家委員會被接納為該組織常任理事會成員。1997年10月12日至16日,第15屆大會在中國北京舉行。
至2001年9月,該組織共有59個主要石油生産國和石油消費國入會,代表着世界上90%以上的石油和天然氣主要生産國和消費國。包括:阿爾及利亞、 安哥拉、阿根廷、澳洲、奧地利、比利時、玻利維亞、巴西、英國、加拿大、中國、哥倫比亞、克羅地亞、古巴、捷克、丹麥、埃及、芬蘭、法國、加蓬、德 國、匈牙利、印度、印度尼西亞、伊朗、以色列、意大利、日本、哈薩克斯坦、南韓、科威特、利比亞、墨西哥、荷蘭、奈及利亞、挪威、巴基斯坦、巴布亞新幾内 亞、秘魯、菲律賓、波蘭、卡達、羅馬尼亞、傲羅斯、沙特阿拉伯、斯會計審計洛文尼亞、南非、西班牙、瑞典、土耳其、烏克蘭、烏拉圭、美國、烏茲别克、委内瑞拉、越南、南斯拉夫。(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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