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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4日,香港一位市民在尖沙咀附近,發現3隻蝸牛被灑了大量的鹽緻死,随後香港油尖警區動物罪案警察專隊主動展開調

作者:吃貨史

2021年8月4日,香港一位市民在尖沙咀附近,發現3隻蝸牛被灑了大量的鹽緻死,随後香港油尖警區動物罪案警察專隊主動展開調查,于8月16日拘捕涉嫌殘酷對待動物的26歲男子。

據報道,這是一位來自内地的港理大博士生。他在案中涉嫌灑鹽虐殺3隻蝸牛。

香港警方強調,他們非常重視殘酷對待動物的案件,根據香港法例第169章《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任何人殘酷對待動物使其受到不必要痛苦,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處罰款20萬元及監禁3年。

經查,男子所殺的叫非洲大蝸牛,是惡名昭著的外來入侵物種。非洲大蝸牛繁殖速度快,一次産卵30至700粒,危害500多種農作物,還是多種寄生蟲和病菌的中間宿主。

在撒鹽過程中,有路人指責他,他解釋因為蝸牛危害環境,必須消滅,但是不管怎樣,還是違反了香港法律。

香港《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規定:禁止懲罰和虐待動物。這裡的動物包括“任何哺乳動物、雀鳥、爬行動物、兩栖動物、魚類、其他任何脊椎動物或無脊椎動物,不論屬野生或馴養者。”

被禁止和懲罰的行為,主要是導緻或允許動物遭受不必要或本可避免之痛苦的行為。具體例子有“殘酷地打、踢、惡待、過度策騎、過度驅趕”;“殘酷地使動物負荷過重或殘酷地折磨、激怒或驚吓動物”等等。

那麼用鹽殺死非洲大蝸牛違法了嗎?

殺害大蝸牛行為的合法性,至少取決于對兩個問題的回答。

第一,大蝸牛會感到痛苦嗎?

生物學研究表明,蝸牛的神經結節極其簡單,不具有感覺痛苦的能力,更不具有對未來生活的期待或憧憬。殺死蝸牛并不會增加世間痛苦。

第二,假定大蝸牛會感覺痛苦,是不是就不得殺害它呢?

未必。科學研究表明,大蝸牛是害蟲:首先,它“攝食量大,生長速度快,繁殖力強、壽命長”,對農作物危害極其嚴重,還破壞食物網結構和生物多樣性;

第二,它是不少病原體(如線蟲、吸蟲)的中間宿主,感染人的幾率很高;

是以,以最小痛苦的方式殺死大蝸牛的行為顯然會促進痛苦最小化的,在道德上是正确的。但是,撒鹽是不是痛苦最小化的方式,就是本案的焦點,在法官看來,這是相當不人道的行為。

因為蝸牛被撒鹽後,蝸牛體表的粘液被鹽大量吸幹将導緻其身體萎縮,迅速脫水死亡。

這麼說來,殺害大蝸牛的行為就是錯誤的,不僅不道德,而且還違法。大家覺得呢?

2021年8月4日,香港一位市民在尖沙咀附近,發現3隻蝸牛被灑了大量的鹽緻死,随後香港油尖警區動物罪案警察專隊主動展開調
2021年8月4日,香港一位市民在尖沙咀附近,發現3隻蝸牛被灑了大量的鹽緻死,随後香港油尖警區動物罪案警察專隊主動展開調
2021年8月4日,香港一位市民在尖沙咀附近,發現3隻蝸牛被灑了大量的鹽緻死,随後香港油尖警區動物罪案警察專隊主動展開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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