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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被列為伴侶動物之我見

作者:風雲行924

據《國家畜禽遺傳資源目錄》資訊,豬、鴿等18種傳統畜禽與梅花鹿、貉等13種特種畜禽被列入《目錄》,其中不包括此前關注度較高的狗。也就是說,狗已被華麗轉身,從傳統家畜“特化”為伴侶動物。也使“伴侶動物”成了熱詞。

從百度上搜尋,其實,伴侶動物就是“寵物”的另一種說法,但僅限于以供玩賞、陪伴之目的而飼養的動物,包括貓、狗、鳥、雞、鴨、魚、豬、牛、羊、兔子、烏龜等所有适合人類飼養的動物。

單獨将狗列為伴侶動物,估計會有一定的争議。筆者認為,從曆史、從現實、從經濟、從執行力上都有值得商榷的地方。說到底,如果狗是伴侶動物,那它隻是狗主人的伴侶動物,對于其他人來說,它無法成為伴侶動物,也許會成為狗狂吠的對象。

(一)食用狗肉地域廣泛且由來已久

據考證,狗是最早被訓化的動物,約在1.5萬年前的亞洲,狗就被當地人馴化成功。人類馴化狗的目的一是看家護院,二是食用狗肉。狗肉,在中國某些地區,又叫“香肉”或“地羊”。中國明朝李時珍所著《本草綱目》中記載四種狗肉為主的藥方。中醫認為狗肉味鹹性溫,可補中益氣,溫腎助陽。漢族民間的說法是狗肉可以壯陽,是以狗肉多作冬令補品。而北韓族人認為狗肉清熱祛火。

食用狗肉在亞洲最為普遍,中國、南韓、北韓、越南、印尼各地均有食用。中國主要的狗肉食用地區是東北和貴州、廣西、廣東、福建一線,并有著名的狗肉菜肴。歐洲及世界各地也有食用狗肉的記錄,法國大文豪維克多·雨果作品中就有食用狗肉的描寫,法國直到1910年還有狗肉鋪子,據傳今天在巴黎北部仍有人吃狗肉。在太平洋島國法屬波利尼西亞人們一直有吃狗肉的習慣。在非洲,狗主要用作獵犬,有些部落的人會在狗死後吃狗肉。在拉丁美洲的一些地區,如阿根廷的布宜諾斯艾利斯,有些人也食用狗肉。

狗肉如同羊肉、豬肉一樣,在一些地方已經形成品牌,比如廣西玉林、貴州花江、江蘇沛縣等地的狗肉就全國聞名。人們用“聞到狗肉香,神仙也跳牆”來形容沛縣狗肉的魅力;2018年9月,貴州花江狗肉被評為“中國菜”之貴州十大經典名菜,更與花江米粉和花江酒被稱為“三絕”;每年6月21日,廣西玉林民間都自發形成歡度夏至的傳統民俗——荔枝狗肉節。這些地方喜食狗肉和汶上喜食蘆花雞,棗莊、菏澤喜食羊肉,沿海喜食海鮮一樣,是當地曆史上形成的飲食習慣,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一方水土養一方人,靠一紙行政指令來改變一個地方千百年來養成的飲食習慣,既制約當地經濟發展,又影響市民舌尖上的體驗和滿足,這事不靠譜!

(二)養狗風氣不可助長

市民養狗一度成為城市管理的痛點和難點,喜歡養狗的将其視為家庭重要成員,有些女主人的寵物狗地位遠高于老公和公婆,幾乎形影不離,每天要固定時間外出遛狗,甚至逛街、去飯店吃飯也牽着狗;不喜歡養狗的見到遛狗的就皺眉頭,對狗見人就蹭甚至在身邊嗅來嗅去更是讨厭,如果一不小心踩上狗屎,肯定要爆粗口,問候一下狗主人的家庭成員。

筆者所在地于2019年9月開始實施《濟甯市養犬管理條例》,但不文明養狗行為令人側目,偷養大型犬、遛狗不拴繩、糞便不清理、無視綠地公園“禁止寵物入内”的提示等行為屢禁不止。有的寵物狗把小孩子吓得哇哇大哭,狗主人卻以“我家的狗不咬人”為托詞,毫無愧疚之心。在部隊工作時,我作為從業人員曾到一老幹部家送東西,敲開門後還沒看見人,一隻半米高的狗卻首先沖了出來,吓我一跳。狗主人也就是老幹部兒媳婦就以“我家的狗不咬人”說事,我揶揄道:“狗不咬人,我也害怕;你咬我,我也不害怕”。

居民小區也屢屢因為狗叫擾民、糞便污染、不拴繩小狗亂竄等成為部分糾紛的誘因。前段時間有個微信視訊引來無數點贊:一遛狗女子非逼着一老年環衛女工向其寵物狗道歉,一男子路見不平,痛斥女子:和狗待時間長了,沒有人味了!這話絕非空穴來風,不少人待狗比爸媽都親,給狗穿馬甲、套腳套,動不動就抱着招搖過市,讓人不舒服。

筆者認識一個中年人,打零工為生,日子過得很一般,卻養了兩隻寵物狗,這狗不吃剩飯菜,喜吃火腿腸,每天好幾根,還必須是什麼“王中王”品牌,狗的夥食費是他收入的近1/5。偏偏這人與他媽的關系很僵,一度形同陌路,更談不上照顧了。與狗親近卻不理親娘,這不是典型的沒有人味嗎?

某日,偶爾碰到一熟人遛狗,這女人奶聲奶氣地對狗說:“兒子,叫叔叔”,我故作驚訝狀:這是啥時候的事啊,你啥時間懷的孕?啥時間生的這“兒子”,也沒說一聲,該随個份子啊!弄她個大紅臉。再完美的狗還是一條狗,老把狗當兒子、女兒的叫,倒底是狗成了人,還是狗主人變成了狗?

除了寵物狗的煩心事,流浪狗、狂犬病等問題也夠讓人頭疼。筆者早在2012年4月就在《齊魯晚報》上發表過一個小稿《“狗患”讓人憂》,稿子大意是:看到連續兩天關于流浪狗傷人事件的報道,很是擔憂。狗通人性,是人類的朋友,可以看家護院,也可以當寵物養。但流浪狗野性大、攻擊力強、攜帶病菌多、對群衆人身安全危害大,應該引起有關部門的重視。建議建立三項制度治理“狗患”,還群衆一個安全的社會環境。一是建立強制登記制度,就像購車交強險一樣,凡養狗者必須登記建立檔案,發放準養證明。二是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可借鑒治理“酒駕”的做法制定法律法規,起到懲戒的效果。三是建立流浪狗抓捕收容制度,妥善解決流浪狗的收容問題,消除安全隐患。

事實上,市民養狗隐患多多,如果立法将狗列為伴侶動物保護起來,勢必會引發養狗熱潮,狗主人會更加理直氣壯,就會出現:狗闖了禍傷了人狗沒事,人傷了狗可就犯法了。以前說打狗看主人,将來有法律保護了,狗不用主人保護就能自保了,後果可能會很嚴重,大部分公民可能會很生氣。

(三)禁食狗肉監管難

城市居民居住集中,有關部門監管飼養、屠宰狗相對容易。對于廣大農村,監管養狗、殺狗吃狗肉就心有餘而力不足了。有的農村上千戶人家,家家養狗;有的一個行政村分好幾個自然村,隔着好幾個山頭,狗整天在山裡遊走;有的人家居住在深山老林裡,有時主人都不知家裡有幾隻狗;草原上牧民四處遷移,找人都費勁,别說監管狗了……

并且農村養狗情況多多,張家今天有兩隻狗,明天從李家又要了一隻;王家今天母狗生了五隻小狗,明天因故死了兩隻;趙家今天有三隻狗,明天走丢了一隻;今天孫家有隻母狗,明天可能跟着錢家的公狗“私奔”了……這得需要多少人力、物力來監管這些狗事啊!總不能安排人員給狗站崗值班吧。劉家今天來了客人,想來個硬菜,殺隻自己養的雞鴨鵝或狗,應該視為自己家的事,與他人何幹?農村養狗本是看家護院的,讓農民給狗登記挂牌、打針防疫,費時費力費錢,還沒有支配權,估計這工作難做。

狗在農民眼裡隻是“看家狗”。說起動物與人的感情,狗遠排不到榜首。“家”字的下半部是“豕”,就是豬,意思是有豬才算有家,在古代豬是财富的象征,是家庭的重要成員。在農耕時代,牛在農民眼裡幾乎是不可或缺,犁耙耩耘等農事處處離不開牛,吃苦耐勞、默默無聞是“老黃牛”的寫照,魯迅先生更是用“吃的是草,擠出來的是奶、血”升華了牛的精神。羊也是農牧民眼裡的寶,是草原上的主角,一群羊幾乎是一戶牧民全部的家當。在拿雞屁股當銀行的年代,雞鴨鵝能給農民帶來營養美味、能換錢的蛋,它們都比“看家狗”的地位高,與人的感情深。即使在文化人眼裡,雞狗都是家畜家禽,沒有你高我低之分,從“雞飛狗跳”“鬥雞走狗”“雞零狗碎”“雞腸狗肚”等成語中就可窺見一斑。這次單單把狗列為伴侶動物,考慮過雞、鴨、豬、牛等動物的感受嗎?

(四)“不殺生”本來就是個僞命題

一直以來,各類動物保護組織都在拿屠殺、食用動物殘忍說事,試問一下,食用任何一種動物不都是以結束其生命為前提嗎?為什麼要把狗單拎出來呢?難道僅僅是因為狗會搖尾乞憐,獻媚主人?

任何動物在屠殺過程中都會痛苦、掙紮,都會流血,溫血動物是這樣,魚、蟹、貝等冷血動物也是如此,就是割韭菜、采茶葉,也會有綠色汁水流出,這與動物的血液有什麼差別?人類種植養殖動植物就是為我所用,難道看到動物被殺的掙紮和植物像動物血液樣汁水流出,人類就不食肉、不吃海鮮、不吃菜、不喝茶了嗎?

推而廣之,素食主義者提倡“不殺生”,有國中文化的人都知道,生物包括動物、植物、微生物,我們吃蔬菜、吃大米面食也是在結束植物的生命,洗手刷牙甚至打針吃藥都是在消滅細菌微生物,走路可能會踩死幾隻螞蟻,睡覺可能會壓死一些螨蟲。嗚呼哀哉,以慈悲為懷的“不殺生”者每天日常生活都在殺死這麼多生物,罪過啊!會不會有點痛不欲生的感覺,但“不欲生”也不行,自己的生命結束了,肉體中的菌群微生物可就活不成了,還是殺生啊!是以說,“不殺生”本來就是個僞命題。

(五)禁食狗肉有道德綁架之嫌

2019年廣西玉林的“荔枝狗肉節”和往年有些不一樣。玉林街頭,少了許多昔日人頭湧湧的反對者,甚至連街邊漫天遍地的反對吃狗的智語也難得一見。而那幾個在“口水戰”中被推上風口浪尖的狗肉大排檔,卻依然生意火爆。甚至當地一家号稱“玉林第一家脆皮狗”的大排檔,在前幾個月還花重金請專業拍攝團隊制作了精美的宣傳視訊,模仿“舌尖上的中國”的口氣來推介店鋪。在視訊中,不但将狗肉制作的過程詳細展示,老闆娘和員工還滿臉笑容的親自出鏡。這在幾年前是不可思議的。

“玉林狗肉節”之是以能“聞名于世”,始于道德綁架。一群站在道德制高點上的人,用“愛心”強制網民站隊。2013、2014、2015三年達到巅峰,成千上萬的人來到玉林抗議,鋪天蓋地的媒體報道。但在2016年之後,理性的聲音越來越多,反對的聲音也逐漸減弱。

“玉林狗肉節”被外界關注的八年,也正是社會化媒體發展最蓬勃的時期。網民從狂熱、盲從、輕信、民粹到如今的理智、審慎、冷靜,“玉林狗肉節”将成為中國特色社會輿情的一個經典樣闆,暗合了這個時代的某種情緒,聚集了人們的正義幻覺和道德自負。

目前尚未控制住的新冠病毒,将野生動物重新聚焦到人類面前,人類不得不審視自己的生活習慣特别是飲食愛好。《國家畜禽遺傳資源目錄(征求意見稿)》,将狗列為伴侶動物,背後肯定有動物保護組織的身影,又契合了目前飲食安全特别是食肉安全的大課題,形成了禁食某肉的輿論力量,狗成為最大的受益者。但因噎廢食是否合理,“為個虱子燒個棉被”是否理智。現在是法治社會,任何規章制度的出台都會保護絕大多數人們的利益,找出最大公約數,畫出最大同心圓,而不會隻保護少數個人或組織的利益。

筆者不是狗肉的鐵粉,也對警犬、軍犬、導盲犬等有足夠的敬意,但對缺少人味的狗主人充滿鄙夷,對到處亂竄大小便甚至登堂入室的寵物狗十分不感冒。我認為,“吃狗無罪,愛狗有理”。吃狗肉和吃牛羊肉、吃海鮮一樣,不能夠違法,更和道德扯不上半點關系,不能因為你家死人要辦喪事,就不讓鄰居舉行婚禮,有霸道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