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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有限,獲利無限?場外期權沒那麼簡單

作者:财經雜志
場外期權具有高杠杆、高波動的特性,它最大的價值在于風險管理

文|《财經》記者 張欣培 特約記者 吳甦

編輯|王立峰 陸玲

一場傳聞讓場外期權這項陌生的金融衍生品工具開始被大衆所關注。

場外期權是指在非集中性的交易場所進行的非标準化的期權合約,是根據場外雙方的洽談,按照雙方需求自行制定交易的金融衍生品。與交易所交易的場内期權不同,場外期權沒有條款或者規範限制,可由期權的交易雙方自由厘定合約。

中國證券業協會會長安青松5月曾表示:“衍生品既是一種投資産品,也是風險管理工具,具有複雜的金融屬性和市場屬性。”

由于高杠杆屬性,期權使用不當,也容易引發風險。近日,多有媒體報道疑似多位公募基金經理因違規參與場外期權交易,被警方帶走調查。不過,對于該傳聞真假尚有待确認。

在業内人士看來,一個正常的金融衍生品工具,正在被妖魔化。

“場外期權具有高杠杆的特性,這隻是其中一個特點而已。它最大的價值在于風險管理,起到風險對沖的作用。但是現在大家把太多的關注點放到高杠杆而忽視了風險管理的作用。”興業證券金融衍生産品部總經理連敏偉向《财經》記者表示,如果将杠杆比例降低,風險管理工具的效果也會大大失效。

根據《财經》記者了解,通過場外期權建老鼠倉的成功機率并不大。“場外期權的标的主要是大票,而非易被操縱的中小創。想要操縱市場并不容易,不是一點資金就可以撬動的。”上海一位資深券商人士說。

被忽視的風險管理屬性

什麼是場外期權?一個容易了解的案例是:假設投資者用10萬權利金,購買名義市值100萬的某隻股票的看漲期權合約,到行權期股票市值上漲50%,投資者就獲利50萬,減去權利金與手續費就是投資者的最終獲利。标的上漲幅度越大,投資者獲利金額越多。而投資者面臨的風險敞口就是權利金的虧空。

場外期權“以小博大、高杠杆”的特點,甚至被有些機構稱為“風險有限、獲利無限”。但這種宣傳顯然忽視了獲利的難度。

一位場外期權交易員告訴《财經》記者,場外期權業務的勝率其實不高。10筆合約中投資者獲利的可能也就一兩筆。“在對沖的時候考量的因素很多,标的内在價值、波動率、大勢等,很難判斷。最後獲利的機率并不大。”

某一級交易商場外衍生品業務銷售亦向《财經》記者表示,不是每個客戶都能賺到錢。以一個月期權産品為例,要覆寫期權費,标的必須要實作很大的漲幅,漲幅低的話也會面臨虧損。

在興業證券連敏偉看來,宣傳“風險有限、獲利無限”是一種非常不負責任的行為。“首先,場外期權的種類非常多,被外界熟知的看漲期權隻是其中最常見最普通的結構。當普遍認為風險有限獲利無限時,投資者可能會投入更多的資金,這是在投機甚至是賭博。”連敏偉說。

連敏偉進一步解釋,場外期權與融資有很大的差別。“期權權利金的成本遠高于兩融或者配資。如果客戶去加杠杆,最後可能會承擔很大的損失和風險。從這個角度是不可取的。它違背了風險管理的屬性。這是冒風險,而不是管理風險。”

場外期權創設的初衷就是以風險對沖為目的。但在發展過程中,有一些人則利用高杠杆屬性進行投機甚至賭博。

例如,利用國内一些券商買入現貨對沖的行為,上市公司股東可能會通過場外期權撬杠杆來變相增值自己的股票。“如果上市公司高管或機構提前獲得公司的利好消息,他們有可能通過場外期權買入看漲合約。這相當于開卷考試,獲利的可能性非常大。”上述交易員向《财經》記者表示。

另一方面,一些風險偏好較高的個人也可能借道參與場外期權。2017年起,監管已明令禁止個人參與場外期權業務。但是,杠杆帶來的暴利依然吸引着個人投資者。他們借助一些所謂的“機構通道”,繞道參與。

“有私募機構可以借到,費用大概在20萬左右。”上述資深券商人士向《财經》記者透露。實際上,個人借道的隐蔽性很強。“名義上是私募機構向券商買入期權合約,但背後可能是不同的個人投資者。從私募到券商,嵌了兩層殼,隐蔽性比較高。在《資管新規》之前,嵌套的層數會更多。”一位場外期權人士表示。

這些投機行為正給場外期權貼上負面标簽。在業内人士看來,現在外界隻關注投機,而忽略了本身更大的作用,即風險管理。

“舉個例子,私募基金經理持有的新能源已經漲了很多,一方面擔心回撤,另一方面又不願意放棄上漲空間。這個時候就可以用到場外期權。他會獲利了結一部分,拿賺到的一部分錢購買看漲期權。到了行權期,新能源繼續漲,他可以繼續獲利,如果跌了,也不用承擔下跌風險,僅是權利金的損失。”

連敏偉介紹,這是場外期權很好的應用案例。它既利用了杠杆的屬性,又起到風險管理的作用。

券商是如何做期權業務的?

場外期權交易主要以證券公司為交易商。從證券公司角度,他們考量的次元更複雜,更豐富。在做好風險管理的同時要實作最終盈利。

券商需要通過動态調整标的,并運用多種期權工具來對沖風險。

“券商開展衍生品業務需要承擔比較大的市場風險。如果承擔的風險大,但是沒有合理的回報,業務很難開展。”連敏偉告訴《财經》記者。

“券商作為對手方,會利用客戶繳納的權利金做對沖。券商需要去買賣股票管理風險,對所買股票進行動态調整,通過動态調整持倉,使得券商自身的風險達到一個中性。讓自己在這支股票的風險敞口接近零。權利金隻是券商做對沖的一部分資金,實際上可能不足,券商自己會以部分自有資金做對沖。”

目前,買入現貨進行對沖是最普遍的方式。

“傳統意義上,期權就是一張權證。權證到期後,根據雙方約定,進行結算,完成交割。但實踐中,中國的場外期權涉及到現貨買入的風險對沖操作。比如客戶買了1000萬市值A股票的個股期權合約,一些券商會直接買入現貨。”一位從事場外期權交易的人士告訴《财經》記者。

買入現貨的操作甚至可以幫助券商獲得額外收入。“合約有一定期限,券商在期限内可以去拿這些股票去做質押,或者作為券源出借,通過其他的方式賺額外的錢。”

“如果是香草期權(場外期權一個種類),一般不會融出去,因為香草期權每天的調倉變動非常大。但是當業務規模大,有各種各樣的期權,可能會沉澱一些股票,券商有可能拿着這些股票去提供融券服務,增加額外收入。通過某種方式出借,增加額外收入。但是這樣的比例比較少。如果比例過高,客戶一旦提前終止,交易商自己手裡沒有券可以賣出,風險就比較大。”連敏偉表示。

一位場外期權交易員也表示,期權标的大幅波動時,很難控制持倉,券商内部風控一定要特别到位。

券商買入現貨的對沖方式國内外均有采用,但是相比之下,國外的衍生品對沖工具更為豐富。“國内金融衍生品的工具十分缺失,而且機構之間對沖風險的機制也沒有很好建立起來。在這種情況下,對交易員及整個衍生品團隊的專業能力都提出了更高的挑戰。”連敏偉向《财經》記者表示。

競争加劇,監管從嚴

場外期權近幾年在國内獲得快速發展。中證協資料顯示,截至今年1月底,券商的場外期權合約數量達2.23萬筆,對應名義本金達1.09萬億元,其中個股類規模約為1112.17億,占比約為10.19%,券商是以獲益頗豐。2021年場外期權業務淨收入排名前20位的券商合計收入規模達112億元,同比增長59.46%。

交易商的隊伍也在壯大。根據中證協8月5日釋出的最新名單,目前全市場共有8家一級交易商和36家二級交易商提供場外期權交易。隻有一級交易商可在滬深交易所開立場内個股對沖交易專用賬戶,直接開展對沖交易;二級交易商僅能與一級交易商進行場内個股對沖交易,不得自行或與一級交易商之外的交易對手開展場内個股對沖交易。

券商對衍生品業務的重視程度也不斷增加。《财經》記者了解到,一些券商新成立了場外期權投資者部,有些券商将該部門設為一級部門。

但是随着越來越多交易商加入,競争也越發激烈。

“券商在競争加劇的同時,大家都希望通過自身的風險管理維持一定的利潤空間。但是随着交易商的擴容,市場波動加劇,導緻了風險對沖困難的增加。這一塊的競争在加劇,成本效益降低,沒有以前好做了。”連敏偉說。

參照國外發達國際金融市場,國内在金融衍生品市場還處于初級發展階段。無論從産品規模、豐富度以及參與者角度看,中國仍處于初級階段,但是未來有很大的發展空間。

一方面是競争的加劇,另一方面監管也正在全面從嚴。

今年上半年,證監會就對華泰證券、中金公司和中信建投三家券商開出了與場外期權業務有關的罰單。問題主要集中在标的及合約管理、投資者适當性管理、制度和流程不規範等多個層面,反映出公司合規管理不到位、内部控制不完善。

監管層也多次公開表态支援衍生品業務的發展,但同時強調自律監管。

5月9日,中證協在場外市場與衍生品業務專業委員會集體學習會議上表明,下一步,協會要以貫徹落實《期貨和衍生品法》為契機,進一步完善場外衍生品自律規則體系及自律監管架構,加強場外金融基礎設施建設,不斷提升中證報價交易報告庫功能和業務标準化水準,真正做到衍生品業務“看得清、講得明、管得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