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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琦與郭艾倫的困局,怎麼破?

作者:體壇偵查員
周琦與郭艾倫的困局,怎麼破?

今年的CBA休賽期格外熱鬧,周琦新賽季能否回歸依舊懸而未決。另一位招牌球員郭艾倫又在上周提出轉會。二人目前随男籃正在西班牙拉練,可國内關于他們的去留,已經展開了激烈的争論。

争議最多的莫過于根據CBA現有規定,隻要原有球隊開出頂薪,便可獲得這他們的獨家簽約權。如果他們拒絕與球隊簽約,就隻能去海外打球。

當打之年的球星無法在CBA打球,無論如何對于整個CBA聯盟來說,都是一場巨大的公關危機。

尤其是灣區翼龍這樣的攪局者出現之後,關于CBA規則的讨論,更加愈演愈烈。

在我看來,合理的球員流動對于任何職業體育聯盟來說,都是必要的。但是僅就這一規則而言,是具備合理性的。

先别着急噴,聽我把話說完。

這裡需要指出的是,CBA的規則是隻要球隊為他們開出頂薪,便可獲得他們的獨家簽約權。而這個簽約權是可以買賣和交換的。

比如郭艾倫提出轉會,隻要有球隊為他開出讓遼甯滿意的培養費(可以了解為轉會費),那麼理論上郭艾倫是可以離開的。是以沖突的焦點,并不是CBA的規則不允許,而是潛在下家能否提供讓遼甯滿意的籌碼。

當然,目前是否真正有球隊拿出足夠的誠意報價我們不得而知,但可以想象的是,無論是周琦所在的新疆還是郭艾倫所在的遼甯,内心都是不願意放他們離開的,也就是說,他們的心理價位可能無比的高。

那麼為何會出現這種情況?我們要從中國籃球青訓體系說起了——

僅就目前國家隊的構成來說,絕大多數球員,均出自CBA梯隊。單純依靠大學或是海外培養的球員鳳毛麟角。是以客觀地說,理論上作為商業聯盟的CBA與國家隊并無關聯,但實際情況卻是,CBA肩負着為國家隊輸送人才的任務。

那麼目前CBA俱樂部是如何挖掘和培養人才的呢?我身邊剛好有個活生生的例子。

我所在的小區附近,有一個規模在當地比較大的籃球教育訓練機構,裡面有一個小球員隻有13歲,就已經長到了1米95。骨齡預測未來可以長到2米16,是個不可多得的好苗子。于是就在去年,他被CBA廣州隊挑走,安排在了當地的一所知名國中。據說,這所國中每年為廣州隊提供五個名額。

那麼在接下來的幾年裡,廣州隊除了要支付這幾個小球員上學、訓練的費用,還要擔負他們的生活費。當然,球探的薪資與差旅也是必須要付的。

可這些小球員中的大部分人,可能永遠無法達到CBA的水準。樂觀點的估計,一兩年能培養出一個像樣的CBA球員,都已經十分難得了。即便是一切順利,這其中的佼佼者在23歲打上了CBA,那麼他在廣州隊就已經待了整整10年。而這10年的時間裡,幾乎從他身上無法擷取任何利益。

如果幸運,這個小球員茁壯成長,訓練刻苦且沒有傷病,最終進入了CBA甚至是國家隊,那麼站在球隊樸素的投入産出比的立場,當然會把過去10年,為這一批小球員負擔的全部費用,都算到這個“明星”球員頭上。

可對于這位小球員來說,我隻花了我個人這部分的費用。一旦這個球員想要離開,如何計算培養費是一件很難量化的事,于是潛在的沖突便産生了。

最直覺的例子,就是首鋼與曾凡博。

過去幾年首鋼為“雛鷹計劃”花費了上千萬,而最終的成果隻有曾凡博等幾個人。而因為種種原因,至今曾凡博仍留在美國無法為首鋼效力。很顯然,發現生意虧本,便不可能繼續下去,聽說目前“雛鷹計劃”便已經暫停了。

說了這麼多,并不是想為CBA的規則尋找“合理性”,隻是想說,任何抛開現實談對錯,都是無稽之談。

當然,目前在周琦與郭艾倫身上發生的情況,顯然也是所有人都不願看到的,畢竟道理歸道理,現實歸現實。即便是婚姻中的感情破裂,都可以離婚。俱樂部也應該了解“強扭的瓜不甜”的道理。該溝通溝通,該調解調解,如果真到過不下去的時候,也别過于強求。

那麼,如何在現有制度下,徹底解決球員與俱樂部之間的沖突呢?我再說說我的看法——

1、CBA可以考慮給出一個“轉會指導價”,這個指導價可以結合球員效力的年限,為球隊取得的成績,甚至是對于國家隊的貢獻綜合給出。

比如郭艾倫周琦這樣的功勳球員,這些年也為球隊付出了很多,也都拿到過CBA總冠軍,如果真的想轉會,所在俱樂部也不能漫天要價,獅子大開口。潛在的下家支付培養費,原有的俱樂部拿着這筆培養費繼續培養新人。

比如最近男籃功勳隊長周鵬便從廣東轉會深圳,你情我願,皆大歡喜。先前,也有李慕豪與王哲林等頂薪球員成功轉會的案例。

2、潛在的下家拿出足夠的誠意,了解對方俱樂部的難處。不能為了節省轉會費,私下慫恿球員去鬧,更不能開出規定之外的額外報酬。比如簽字費、陰陽合同等。任何破壞規則的人,都注定遭到現實的懲罰。

3、CBA是否可以考慮進一步放開外援?同樣以頂薪600萬人民币為例,在國際球員市場上,85萬美金年薪能找到的外援,可以超過大部分目前CBA的頂薪球員。

事實上,我們這些年總在說,中超和CBA這樣國内聯賽的高工資,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球員們去高水準聯賽努力的動力。毫不誇張地說,這些明星球員之是以這麼值錢,其實是吃了我們體制紅利了。

客觀地說,CBA對外援數量的限制,導緻一部分國内球員不思進取,放開外援限制,國内球員充分與外援競争。對于國家隊而言,需要的是30個頂尖的球員,而不是300個平庸的球員。

比如周琦的進步,大家有目共睹,他在NBL拿到的年薪,大抵與CBA頂薪相當。可如果不是與新疆鬧得不可開交,周琦斷然也不會去澳洲打球。

我們總喊着讓球員去高水準聯賽發展,但也不能總讓他們用夢想支撐,為愛發電呀。活少錢多離家近,哪個打勞工不希望如此呢?

最後,當然還是希望周琦與郭艾倫事件可以妥善解決,當打之年的明星無球可打,總歸不是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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