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說明一下,“虛乎”是本人常用的口語化用詞,意思是形容一個人言行舉止誇張,也不一定就是虛僞,但一件事情到了她嘴裡,往往小就成了大,三四就到了八九。
這正是“腦癱詩人”餘秀華給我的一貫印象。
幾天前剛看到餘秀華那條被頂上熱搜的微網誌就心存疑窦:差點被掐死,又接連被扇了上百個耳光,時隔一個多月才這麼雲淡風輕發微網誌?
而且這可不是兩口子吵架鬥氣你扇一耳光我回一巴掌那麼簡單,因為微網誌釋出之後餘秀華接受某媒體記者采訪時稱,自己害怕楊槠策天亮來找她,并聲稱“我要出去躲躲,不出去的話會被打死。”
聽似事态嚴重,不及時處理恐有性命之憂。
然而緊接着楊槠策的回應也來了:确實打了,但沒有她(餘秀華)說得那麼嚴重,前前後後總共打了十幾巴掌,而且(力度)是“有分寸的”,要不然她就沒法發微網誌了。
而且他強調,自己也沒有像餘秀華所說的那樣“掐脖子”差點把人掐死。
就是這番解釋惹惱了千千萬萬的正義網友,他們發聲紛紛痛斥渣男偷換概念:你的意思是隻打十幾個耳光就不是家暴,就是你“手下留情”了嗎?
且先不談是非對錯,就事實本身而言,我倒更傾向相信楊槠策對事實真相的還原:以一個青年男子的力氣,如果在氣頭之上接連痛扇一百多記耳光,那被打的隻能成了豬頭還會是人臉嗎?
這樣嚴重的人身傷害,别說餘秀華的殘疾之身,就連身強力壯的我也扛不住啊!
以餘秀華平素與人互撕時雖吐字不清但氣勢如虹的霸氣風格,就這樣忍氣吞聲息事甯人?
那麼,如果這所謂的上百個耳光是分開打的,那餘秀華為什麼一不逃跑,二不報警,而任由施暴的男人“分期付款”?
而且,事件曝光之後,包括她戶口所在地的鐘祥市婦聯征詢意見準備介入和媒體記者表示願意代她報警之時,餘秀華明确表示拒絕。
但在微網誌中,她卻又表示說,如果将來“堅持不下去了”,希望侮辱自己和毆打自己的人負法律責任。
如果真的差點被打死,還對那個欲置自己于死地的男人如此情深義重不忍追究?
解釋不通啊!
至于掐脖子到“差點掐死”,我也更相信楊槠策的話,并不是信任他的人品,而是基于一個人的行為邏輯所反映出的真實品性:這個對自己的人生未來有宏偉志願和缜密設計的年輕人,大機率不會一時沖動做以身涉險之事!
為什麼?大家都知道楊槠策是個沒錢沒工作沒資源的“三無人員”,除了年輕和還算不錯的外形之外别無其他,他唯一擁有的優勢就是一顆躁動不安時刻渴望改變命運的心以及随之而生的行動力!
從他的過往經曆來看,這個年輕人内心充滿“命運逆襲”的渴望和設計,他也為此不斷地“折騰”。
相信接近餘秀華應該也是這種“折騰”的一個創意目标。
其實楊槠策真的是蠻聰明的,既知道審時度勢,也懂得取長補短,更難得的優點是,有一種令家境優渥的都市同齡人難以企及的為圖來日且忍當下的狠勁兒。
試問這樣一個頭腦靈光有條不紊的年輕人,難道不明白以餘秀華那樣肢體(尤其是脖頸)嚴重扭曲的殘障人士,如果以“差點被掐死”的力氣狠掐對方脖子,很容易導緻嚴重後果嗎?
他願意為洩一時之怒而給自己惹下麻煩甚至身陷囹圄嗎?
答案當時是不。
是以說,楊槠策的家暴行為當然令人痛恨不齒,但從簡單事實的界定來看,餘秀華不說是撒謊吧,至少是對事實有所誇大。
肯定有較真網友會噴,上百個耳光和十幾個耳光有差別嗎,不都是扇耳光打人嗎?
有。兩個人吵架互相推搡,如果一方沒站穩摔倒在地,但有人作證稱那人是被“打倒在地”的,肯定要承擔做僞證的後果。
如果還有人認為“上百個耳光”和“十幾個耳光”不需要界定那麼清楚,那麼發生民事糾葛,如果每個人都可以盡情“發揮想象”,杜撰羅列對自己有利的細節,還要法庭幹嘛?
而且平心而論,關于發生肢體沖突的導火索,餘秀華的确不應該罵一個年僅九歲的小姑娘那樣一個不堪的詞彙,餘秀華自己也曾說這個小姑娘“聰明伶俐”,第一次見面就與她同睡一床。
在某報記者的采訪文章中,在餘秀華的家中,小姑娘還曾幫忙接待來訪者并禮貌告知“餘老師正在午睡”。
就這樣短短一句話足可看出這小女孩的早慧成熟,再和人家父親有什麼沖突,總不好這麼罵一個未成年的女孩吧。
餘秀華自己也發微網誌檢讨自己并道歉。
是以說,縱觀餘秀華的表現,我認為說撒謊過于嚴重,我更傾向于用“虛乎”來定義。
她的确是一個“虛乎”的人,言行向來高調,總是昂着脖子,一副語不驚人死不休的态勢。
說實話,我挺喜歡餘秀華的文字,那麼精美,雅緻,充滿豐盈的想象,我很“吃”她的詩。
但我覺得一個不願具名的媒體人對餘秀華的評述非常精辟:他說徐秀華始終在“卑”與“亢”之間遊移,絕大多數情況下是以亢掩卑,很難相處。即便是出于好意的建議,也往往被強硬回怼。
從她“走紅”至今,這種風格一直持續不斷。
從“穿過大半個中國去睡你”,激情恣肆濃烈到如同岩漿噴發,如果當時的這種“虛乎”還隻是出于藝術想象的張揚,那麼在接下來的幾年時間裡,從詩裡到詩外,餘秀華更是将這種虛乎的風格展現得淋漓盡緻,如火如荼。
她無數次在社交平台上以情詩向李健示愛,即便對方始終沉默不語依舊我行我素而自得其樂。
她無數次和網友互怼對罵,髒話飚到飛起。那都是市井村婦尚且要有所忌憚的粗野用詞,而她白紙黑字快意恩仇甘之如饴。
她無數次在公開場合故作驚人語,有意無意打造離經叛道特立獨行的個性人設,“我就是蕩婦怎麼了?”
“你也是我床上的玩具!”
甚至,在她跟楊槠策情定之初你侬我侬之時,也曾一度把這個男人誇成一朵花一樣,天上有地下無的,還說楊槠策之是以選擇跟自己在一起,并不是貪圖自己的名氣錢财,“他又不是沒錢,随随便便一劃拉,他就搞了很多錢。”
言下之意是真愛無疑了。
這我就呵呵了,假如楊槠策真像餘秀華所說的那樣“随随便便一劃拉”就能搞很多錢的有錢人,他會找餘秀華嗎?
其實吧,眼明之人都能看出,這固然是個人底色的一種真實呈現,個人素質的一種自然表露,但這種“虛乎”并不是無的放矢,而是一種隐藏的商業政策。
設想一下,如果餘秀華真是那種不問世事,隻醉心于内心詩情世界的傳統型詩人的話,那麼在快餐文化盛行的當今,她即便因緣際會一時走紅,時至今日也恐怕早已熱度退潮,泯然衆人了。
而事實上成名多年的餘秀華不但沒有“涼”,反而愈來愈紅,愈來愈火,靠的是什麼?是她不斷推陳出新技藝精進的詩嗎,當然不是,數次熱搜,除了驚世駭俗的出位言行和一地狗血的私人情感還有什麼?
商業時代,資訊社會,酒香也怕巷子深,即便不為自己,就是為出版社的碼洋和自身團隊的生計,想方設法保持個人熱度本也無可厚非。
為六便士折腰并不可恥,但如果一定要将自己打造成目不轉睛沉醉迷人月色的高雅之士就令人沒法尊敬了。
平心而論,餘秀華這一點還算比較坦蕩,沒有動辄談詩、故意示人以不食人間煙火的清高脫俗形象。
或者說極為精明,她反其道行之,并不諱言說自己就是“農民”、“腦癱”、“粗俗”甚至“蕩婦”,看似低到了塵埃之中。
但劍走偏鋒的結果,依然是标新立異,依然是炒作熱度,依然是為商業布局,依然是求文字變現啊。
一個無人關注的文藝作者,誰會為他孤芳自賞的作品買單呢?
想想那些曾經流星般一閃而過的影視明星,再看看相對冷門卻始終熱度不減的詩人餘秀華,不由歎服她的商業頭腦和炒作手段。
她真的是精明過人,就連她和楊槠策如今慘遭打臉的偉大愛情,其實某種程度也是一種基于雙方利益共赢的商業行為。
從一開始,餘秀華就明白這個世界上并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洞徹男女本質上都是“有所圖的”,是以,她願意在得到年輕肉體和異性溫情的同時,也讓對方利用自己的名氣和熱度開展營銷。
這一點堪稱人間通透清醒,的确值得點贊。
但餘秀華,你追求和渴望的僅僅是“愛情”嗎,你不是也在這段“老少戀”的全網關注中同時又狠狠收割了一波流量嗎?
就連那個結婚慶典,都是有蜂蜜廣告植入的。
即便最後一地雞毛的狗血大戲,在被侮辱和傷害的同時,你不是也得到了你個人生命史上空前的全民關注度了嗎,對于你接下來即将出版的新詩和重新包裝再版的舊作難道沒有好處?
我的一個文友曾感歎說,以這個腦子,如果餘秀華不是“腦癱”的話那真要上天!
深以為是。
即便是對李健看似不求回饋率性而為的瘋狂表白,據熟悉餘秀華的人來說,在現實生活中其實有一個更令她情牽心動之人,但既得不到本人回應,也不能随意公布對方姓名,是以用對李健的熱情表白來消解内心澎湃而不得出路的激情。
按她自己的話來說“李健是公衆人物,誰都可以表白”。
這樣看來,餘秀華對李健也并不是那麼“愛得癡狂”,而李健弄不好隻是充當了一次寄情的對象而已。
是以說,餘秀華的“虛乎”從來都不是不經大腦的率性而為,都是于己有利的刻意為之。
否則,如果真是那種活在内心之中性情赤純的詩人,是愛是恨,若非付諸文字,便是付之風中,而不會總是這般熙熙攘攘“虛乎”于衆人之前,你同情支援最好,嘲笑鄙薄也罷,總之熱度是有了。
被人罵總勝過無人關注。
從這個意義上來說,被不少人口誅筆伐的餘秀華,其實更像是一個精明的文化商人。
最後,我隻是希望餘秀華今後不妨再大膽和坦蕩地表露自己對金錢,名氣,和男人的熱愛,這些東西人人都愛,追求它們也沒什麼可恥的,總之千萬不要一時犯糊塗給自己打造純愛真情詩人的人設。
那真的不是她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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