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獎競猜!
請問這位頂着“大頭兒子劉海”的村支部書記是誰?
答案:楊幂!(你沒事吧?)
下一題!
請問這位紅衣如火、黑發如瀑、穿金戴銀的“豪門貴婦”是誰?
不是錘娜麗莎,
還是楊幂!(你沒事吧?x2)
再來!
請問這位“淡黃的長裙,蓬松的頭發”的幼稚園老師是誰?
對咯!
是被“黃奕附體”的楊幂!(沒事就吃溜溜梅)
如果上面3題你都答對了,那就來個難度大一點的~
請說出下面三人的名字。
雖然很難以置信,但這确實是真的。
從左邊到右依次為:張曼玉、章子怡、鞏俐!
是我就翻臉了,子怡老師我給您遞鞋……
蠟像—— 超級寫實主義雕塑藝術一種比狗仔偷拍更讓藝人們聞風喪膽的“玩意兒”。
不管你真人多麼“美若天仙”,它們都可以醜得“千姿百态”。
比如張柏芝,真人是港風女神,蠟像秒變紙紮人。
風情萬種的舒淇,在蠟像裡頂多算是個着裝大膽的櫃姐。
同樣的衣服,同樣的角度,同樣的笑容。
大S的蠟像像是過度填充後“膨脹發酵的白面饅頭”。
楊紫的蠟像像打了羊胎素,(這是可以說的嗎?)
不僅皮展開了,加上了10級美顔,笑起來又僵又假。
Angelababy的蠟像,倒也不是說不好看。
就是第一眼,以為是她和戚薇撞衫了。
李冰冰的蠟像有種“恐怖片”的既視感……
感覺它仿佛是有魂魄的,藏着滿肚子的陰謀詭計,甚至下一秒還會對本尊翻個白眼。
同樣驚悚的還有陳喬恩的蠟像,
通過“瞪眼”的方式,對人類進行一些“奪舍行為”。
不止女明星,男明星也在劫難逃。
猜猜這位披頭散發的“犀利哥”是誰?
周星馳我是沒看出來,
這蠟像倒是把“黑色幽默”這一點表現得挺淋漓盡緻的。
吳彥祖真人“帥成形容詞”,
做成蠟像卻瞬間老了十歲,還有點像甄子丹。
朱一龍的蠟像瘦臉、磨皮、美顔,一鍵全開,
從拘謹的“老幹部”變成了油頭粉面的男公關。
他最大的競争對手應該是“鹿晗”,原本又帥又奶,現在完全是娘裡娘氣。
就這水準,據說還被女粉絲嘴唇親掉皮。
這也太好哭了……
井柏然的蠟像直接拉了個雙眼皮,醜得和本人沒什麼關系。
倒是背後的胡巴還挺可愛的。
陽光帥氣的楊洋變成了“油膩霸總範”。
三七分“婦女之友”發型,又向沈騰邁進了一步。
華晨宇的蠟像隻能用“一眼假”來形容……
目光呆滞、嘴巴緊閉、身闆太直、面無表情,像個沒有感情的“充氣娃娃”。
TF三小隻也“難逃厄運”,遠看貌似都沒有什麼大問題。
但是一近看,誰真誰假一目了然。
盡管如此,王俊凱還努力地做着表情管理。
王源坐下營業一秒,光速逃離。
易烊千玺憋笑都快憋出内傷了。
估計他内心os應該是“你們兩個知足吧,就我的動作最尴好嘛。”
有些男明星,顔值上逃過一劫,但是發型卻不能幸免。
比如蔡徐坤,剛亮相的時候頭發蓬松有型、帥氣逼人。
第二天,左邊頭發已經明顯塌陷。
一個禮拜後,頭發已經油得包漿了。
失去了發型的它,感覺眼裡都沒有光了,就像是對生活失去希望的我。
其實吧,藝人們至少還可以擺一些酷帥的pose,但賽場上的運動員就沒那麼好運了。
蠟像總能把他們定格在一些令人迷醉的“精彩時刻”,留下的隻有無限的尴尬。
張繼科的“撕衣鏡頭”大家都看過吧?
喏……蠟像延續了他的經典。
血盆大口朝天,24小時接灰。
放過daddy吧,他真的已經笑不出來了……卻還要配合着你們表演。
中招的還有田亮。
在蠟像揭幕前,他是興奮的,是喜悅的,是滿懷期待的。
請記住此刻他的笑容……
幕布揭開之後,
就是說,他美好的品德、美好的性格、還有美好的社交禮儀,甚至是靈魂都會全部毀滅……
他到底做錯了什麼,
要被這樣一絲不挂地挂在天花闆上供萬人觀賞?(還是挂了一絲)
“體操王子”李小鵬的蠟像肌肉線條明顯,很有movement,甚至還有股奧運健兒冠軍風範。
貌似還不錯?
但你覺得這姿勢适合合照嗎?笑不活了家人們!
不止是國内藝人,國外藝人也無法逃脫這一命運……
是以我一直很好奇,“蠟像醜”這件事是怎麼能做到世界統一的?
比較出名的就是李準基,你說他是原型,我覺得他也可以是原告。
我不了解,
這“鬼斧神工”的技術明明可以做兵馬俑的,為什麼非要做蠟像?
歐美圈這樣的例子也比比皆是。
他們從超市門口搬了一個“搖搖車人偶”,假裝它是賈斯丁·比伯。
把五官随意組合在一起拼湊出一張新的臉,然後硬說它是蕾哈娜。
日日這輩子沒這麼無語過,建議直接燒掉。
麻辣雞的蠟像直接變成了“芭提雅人妖皇後”。
抛開臉的問題不談,就連手臂上的紋身都是錯别字,“在”變成了“慶”。
雖然姿勢和MV裡的鏡頭如出一轍,但真的有這個必要嗎?
人們怎麼這尊蠟像合照的,估計大家可想而知了。
還有這個!
全包眼線、半永久濃眉,和A妹有半毛錢關系?
幸好有這個高馬尾在,不然A妹粉絲真的要哭暈在廁所。
但我個人覺得,輸得最慘的還得是黑珍珠Naomi!
這是世界名模?
分明是臉部輪廓崎岖、嘴唇紅到發紫、頓頓吃小孩的黑山老妖……!
瞎了瞎了,為什麼非要把明星們要做蠟像?
據說是為了彰顯他們的地位、人氣,不僅可以給自己留個紀念,還可以給了粉絲們近距離合照的機會。
但我不這麼覺得!
它理應被列入當代娛樂圈藝人“十大酷刑”。要是誰犯事兒了,就做尊蠟像送給他/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