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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限制下法國生豬業經驗對中國的啟示

作者:九派快訊

【來源:農民日報】

法國生豬養殖業以生産效率高、現代化水準高和豬肉品質高而聞名。在環保高壓和土地資源緊缺的限制下,法國生豬業經曆了從小規模分散生産到大規模養殖,再到适度規模養殖的發展路徑。中國與法國相似,目前同樣面臨着環境限制趨緊、養殖密度高和非洲豬瘟等疫病威脅。是以,法國生豬業規模化路徑對中國生豬業規模化和高品質發展具有借鑒意義。

法國生豬生産經曆由小規模為主逐漸向大規模再向适度規模轉變。1976年,法國第一部環保法律《自然保護法令》頒布,環保監管趨嚴,生豬業開始由小規模分散生産向規模化轉變,主要經曆以下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1970—1997年):小規模養殖場(戶)持續退出。該階段特征是散養戶及小規模養殖場持續退出,中型豬場數量及生豬出欄量快速增長,行業集中度不斷提升。在此期間,母豬年保有量小于100頭的小規模養殖場(戶)數量在法國生豬養殖總體中占比減少了30%,且其生豬年出欄量占出欄總量的比重由65%降至22%。

第二階段(1998—2007年):生豬育種效率快速提升。該階段特征為:法國環境限制持續趨嚴,立法要求每公頃耕地隻允許消納每年4至5頭肥豬的糞污。1998—2007年,小型豬場數量減少14%,生豬業能繁母豬存欄量減少15.9%。然而,在此期間,法國生豬屠宰量從2722萬頭降至2573萬頭,降幅僅為-5.5%,豬肉産量僅減少-3.03%。育種效率提升及頭均屠宰重量增加延緩了豬肉産量下降幅度。

第三階段(2008年至今):生豬業邁向适度規模。該階段特征是:法國生豬養殖行業基本停止增長,養殖主體尋求理性發展,單個豬場年能繁母豬保有量在150至200頭适度規模上。法國2021年能繁母豬保有量、生豬出欄量分别為101.6萬頭、2216萬頭,與2008年相比減少15.3%和8.41%。

合作社制度興起與完善、育種效率和生物安全防控水準不斷提升是法國生豬業規模化的三大核心驅動因素。

合作社制度興起與完善為規模化提供了支撐。20世紀60年代,法國政府采取多項措施支援生豬生産,合作社制度逐漸興起。合作社是由養殖主體建立并由其管理的公司,不但免費為成員提供生豬生産技術咨詢服務和穩定的飼料、獸藥等原料價格,同時還以低息貸款形式提供建立豬場及擴産所需的資金。對養殖者來說,合作社有利于推動生豬業規範化和現代化,促進了生豬業垂直整合和規模經濟;緩解了養殖場擴産中面臨的資金不足、技術落後及管理低效等問題。

育種效率持續提升是規模化增長的源泉。法國非常重視種豬育種。法國生豬育種,首先從附加值最高的育種環節開始,建立在純種選育基礎上的金字塔育種模式,確定種豬繁育和優良基因延續;其次,采用聯合育種,種豬群足夠大。為加快基因改良,20世紀80年代初,法國将全國育種豬場測定資料中心化,保障了生豬生産性能、母系種豬選育和公豬資源共享;最後,核心育種場硬體設施先進科學,具有嚴格生物安全标準和無病原體感染的獸醫監管制度,核心種豬群健康程度高。

生物安全防控水準不斷提升是規模養殖的前提。較高生物安全防控水準降低了集中飼養引起的疫病風險。高密度養殖意味着高感染風險,加之法國在地理位置上鄰接西班牙,感染非洲豬瘟風險高。法國生豬養殖業從育種環節到養殖過程,建設标準高,在疫病防控、現代化等方面全球領先。是以,自20世紀80年代至今,法國非洲豬瘟沒有複發。

對于中國生豬業而言,可通過發展适度規模養殖、提高育種效率、加強生物安全防護體系建設和鼓勵生豬生産組織化,推動生豬業規模化和高品質發展。

發展适度規模養殖。種養結合是目前糞污末端處理的主要形式,然而受周邊可用耕地數量不足的限制,生豬規模化導緻的環境污染問題依然嚴峻。是以,應當改變目前重視糞污處理過程,輕視源頭治理的環保思路。在積極推進生豬業規模化和種養結合的同時,還應依據生豬養殖場(戶)配套耕地的糞污承載能力,引導養殖場(戶)有序擴張,鼓勵單體養殖場(戶)發展适度規模,從源頭上提升糞污治理能力,降低環境污染問題。

提高生豬育種效率。加快完善大陸生豬業育繁推體系,建立育種群、擴繁群和商品群層次清晰、功能明确的“金字塔”繁育體系。利用數字化、資訊化手段加大對育種工作突出、種豬性能優秀育種企業的認證或認可。鼓勵育種企業加強研發和技術投入,扭轉“重生産、輕育種”的局面,形成企業自主研發和“産學研”合作并進的育種研發模式。基于現代分子育種技術,加強地方生豬品種遺傳資源挖掘和利用,重視培育大陸特色新品種,提升企業核心競争力。

加強生物安全防護體系建設。定期完善生豬業疫病防控法律、法規、條例,并将疫病報告及管理制度化、正常化;加強生物安全防控從業人員培養,鼓勵更多相關專業年輕人到基層從事官方獸醫工作;加快設立可檢測、有技術、有人員的基層實驗室,使得類似非洲豬瘟等疫病可以得到快速檢測。建立外來突發動物疫病應急機制和社會動員機制,形成政府管理、第三方監測、社會監督的生豬業疫病防控體系。從育種、飼料、養殖裝置、豬場管理等全産業鍊視角提升生物安全防控保障力度。

鼓勵“公司+家庭農場戶”的生豬業組織化模式。“公司+家庭農場戶”模式符合縱向産業鍊的組織特征,能夠解決農戶生豬生産面臨的如何養、怎麼賣以及資金從哪來等問題。首先,公司通過标準化養殖流程及技術指導,可以提高養殖場(戶)生産效率;其次,雙方簽訂代養合同後,公司提供給家庭農場(戶)仔豬、飼料、疫苗等生産資料,解決了資金來源問題;最後,公司收購育肥生豬,承擔市場價格波動風險,養殖場(戶)擷取代養費用,解決了育肥豬銷售問題。

(作者機關:安徽财經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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