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吳亦凡又出事了。
先是幾日前,有網友發現吳亦凡的油管頻道更新了。
他的幾首知名作品,都顯示“今日更新”。
他的粉絲開始異想天開地猜測:
“520可以更新驚喜嗎?好期待你的新歌!”
沒過幾天,他的其他賬号也有動作。
其推特賬号的頭像變成一片空白,背景也換成一張藍天白雲圖。
而之前還是他的專輯封面,如今簡潔得連個人簡介都沒了。
有人給他發私信,他還已讀了。
于是,他的粉絲開始慶祝:
“哥哥已經出來了嗎?是用這種方式跟我們報平安嗎?”
驗證了那一句話:不在江湖,江湖上依然有他的傳說。
然而沒過多久,吳亦凡的臉書、推特賬号突然被登出。
一如當初他的微網誌賬号、超話、個人話題等通通被封禁。
别做夢了,吳亦凡早已經涼透了。
他作為公衆人物,卻走上了違法犯罪的道路,給社會帶來極壞的影響。
這樣的劣迹藝人,如果不被封殺,後果不堪設想。
然而令人不安的是,吳亦凡的影響力仍然不容小觑。
他的社交賬号稍有更新,哪怕也許隻是從業人員在背後操作。
都會引起無數人關注,甚至作出種種不合理的猜測。
他的節目過去好幾年,之前有關他的節目都被下架了。
但節目方仍不死心,還是利用他蹭了波熱度。
吳亦凡的名聲徹底臭了,但他始終不曾消失。
2
中國有一句古詩: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
吳亦凡就像那被燒不盡的野草,被關一年稍有動靜就登頂熱搜。
而他那5000萬遍布海内外的粉絲,還在為他上演一場場鬧劇。
比如,在那一張藍天白雲的推特背景下,粉絲們痛哭流涕:
“老天有眼呀,這麼多個月,太煎熬了!”
“複仇吧,真别當爛好人了!”
有人開始發散思維,抖小機靈:
“有沒有可能他就沒進去...”
“聽說是根本沒有受害者報案。”
吳亦凡被抓快一年了,依然有一幫鐵杆粉絲對他“不離不棄”。
他們一廂情願地相信偶像是清白的,歪曲是非事實去給偶像洗白。
甚至認為從沒有受害者,吳亦凡本人才是最大的受害者。
語無倫次,三觀崩裂,是非颠倒,令人驚歎。
到底他們被灌了什麼迷魂湯,才會至今不願清醒。
偶像被抓了,他們密謀要“劫獄”。
偶像被調侃了,他們集合起來舉報官媒。
偶像被全面封禁了,他們聲稱要移民、退國籍。
不得不說,追星追到這種境界,和邪教團體也沒差了。
這些毫無底線和原則的言論,隻會再次把偶像推進火坑。
一個“有毒”的偶像,會帶偏他背後的整個粉絲團體。
這其中不乏未成年人,在三觀尚未形成、人格尚未健全的時候受到不良文化的腐蝕。
過度追星,有可能讓他們偏離了正确的人生價值觀方向。
3
人民日報發文點評:
“外國國籍不是護身符,名氣再大也沒有豁免權,越當紅越要遵紀守法。”
吳亦凡,十年頂流,耀眼的光環與巨大的關注集于一身。
他說的某句話、做的某件事,都有可能在關注他的群體中引起震蕩。
公衆人物有着更大的話語權和影響力。
德不配位的藝人隻會成為社會的公害。
就像,鄭爽。
代孕事件曝出後,鄭爽一下子成了過街老鼠,遭到全網攻擊。
她的代言,掉了;她的作品,将她除名了;她的名字,被官媒封殺了。
如此下場,完全是鄭爽咎由自取。
然而在她的擁趸看來,官方封殺鄭爽的決定過于草率片面,十分不公平。
“錯就是錯,央視難道不會錯嗎?”
“鄭爽太慘了一點心機都沒有!”
當一個偶像德行有虧的時候,理智的粉絲應該及時止損,劃清界限。
而不是同流合污,任由自己被一個劣迹藝人蒙蔽雙眼,拖下深淵。
去年8月,某明星粉絲群體在網上發起抵制經紀公司的行動。
他們惡意組織網民尋釁滋事、言語辱罵,抱着“把事情鬧大”的心理來拉踩引戰。
這種看似“維護偶像”的行為,有可能已經違法。
正因為明星沒有做好正确的引導,才會讓粉絲在違法犯罪邊緣不斷試探。
一位明星、一位偶像,在過度享受金錢和流量的同時,從身體到心靈都開始腐敗。
那麼,他帶給粉絲的隻會是負能量,帶給社會的隻會是不良影響。
4
《不安之書》中有這樣一段話:
“每一天世界上都會發生一些事情,我們卻無法用我們所知道的法則來解釋,它們每天都被提起,然後又被遺忘,這就是無法被解釋的事物注定會被遺忘的規律,有形世界像往常一樣在陽光下繼續向前發展,他物則在陰影下注視着我們。”
被偶像置于黑暗中的粉絲,早就應該明白:
黑暗之是以叫做黑暗,是因為裡面根本沒有光。
既然沒有光,沒有前途,沒有希望的東西,追逐它又有什麼意義呢?
所謂“追星”,應該是為了讓自己變得更好。
是明星的精神和正能量感染了你,讓你願意努力成就更好的自己。
是追星路上能讓你變得更好,能讓你發現他更多的好,進而彼此陪伴,互相進步。
而不是為了明星丢了錢,
丢了自己的學習和生活,
甚至丢了自己的道德、底線和良知。
我們必須明白,粉絲才是明星存在的基礎。
沒有關注,沒有曝光,沒有流量,就不可能有明星風光的今天。
沒必要妄自菲薄,沒必要為他瘋魔,過好自己的生活才是最重要的。
對于劣迹藝人,我們必須堅決打擊到底。
吸毒的、嫖娼的、代孕的、偷逃稅的、違法犯罪的……都不能成為“漏網之魚”。
不是不允許劣質藝人重新做人,而是警告他們不要再做“明星夢”。
前腳違法失德,絕不能後腳拐個彎照樣出名獲利。
學藝先學德,演戲先做人。
不要企圖觸碰法律底線,否則就是自斷前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