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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芾:書法的内在美不是楷書,也不是隸書,但另外兩種書體必須要學!

人們對書法的審美是随着認知程度的不斷提升而逐漸升華起來的。北宋書法家米芾在初學書法時也是七八歲,首先接觸得也像是現在的人一樣,都是以唐楷為師法對象,但随着對書法認識的提高,又介入魏晉書法,這時,他便認為魏晉書法才是皈依。但後來,他在研究書藝之時,又把篆隸書法定義為“内在美”。

米芾:書法的内在美不是楷書,也不是隸書,但另外兩種書體必須要學!

米芾這樣說道:“書至隸興,大篆古法壞矣。篆籀各随字形大小,故知百物之狀,活動圓備,各各自足。隸乃始有展促之勢,而三代法亡矣。”這個意思是說,篆隸書法在字形上看起來是有自然之感,但隸書以後,這些内在美也便有所失去。這一說法我們可以聯想到唐代的楷書就會可見一斑了。東漢隸書及唐代楷書“狀如算子”,過于整齊,從外表上來看,看似整齊,但對于字的内在美卻得到去除,失去了書法本身的美。

米芾:書法的内在美不是楷書,也不是隸書,但另外兩種書體必須要學!

近代書畫家黃賓虹也針對篆隸書法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就字來說,大篆外表不齊,而骨子裡有精神,齊在骨子裡。自秦始皇後,一變而小篆,外表齊了,卻失掉了骨子裡的精神。西漢無波隸,外表亦是不齊,卻有一種内在的美;經王莽之後,東漢時改成了有波隸,又隻講外表的整齊。”

米芾:書法的内在美不是楷書,也不是隸書,但另外兩種書體必須要學!

從米芾到黃賓虹,對篆隸書法的看法可以說是站在曆史的角度和書法審美的本身來看待的。這裡有兩種美:一種是外表美,另一種就是内在美。這兩種美都是針對字形而言的。對于外表美來說,字形是受到形狀的限制,如正方形(楷書)或長方形(小篆),看起來似乎具有統一的整齊之美(齊);對于内在美,是不受字形形狀的限制,可大可小,是因字的筆畫多少而改變的,但它們的美在于骨子裡所反映出來的某種精神,哪怕是歪斜的。

米芾:書法的内在美不是楷書,也不是隸書,但另外兩種書體必須要學!

米芾等人為什麼要說篆隸書法骨子裡有一種美?并且認為這種内在之美要優于隸興之後的書法?這個問題可能是很多學習書法的人所要解開的答案。

文字是一種傳達、交流資訊的工具,這是最為根本的,但是,随着人們對文字書寫程度的不斷提高,這種傳達、交流工具則在書法家眼裡逐漸弱化,因為書法家不是制作傳達、交流工具的人,而是書寫文字進而轉化為藝術的人,他們通過書寫來表達文字本身的某種“意味”,這是文字在書法家眼裡和手裡所要實作的目的。

米芾:書法的内在美不是楷書,也不是隸書,但另外兩種書體必須要學!

篆隸以前的漢字,尤其是西漢以前除小篆以外的文字,它們在“意味”上更加濃厚,有天然和渾然一體的“趣味”,這種趣味就是它骨子裡所反映出來的,具有一種自然之美,是先賢們所創造的。它們“大小各各自足”,舒展、樸素、古雅、質厚等等,是後來任何一種書體所不能比拟的,它所散發出來的美就是骨子裡的美。

米芾:書法的内在美不是楷書,也不是隸書,但另外兩種書體必須要學!

盡管東漢以後人們對文字進行了改進,變“自然”為“人為”,規定了字的形狀,把“字”囚禁在了牢籠之中,大小一緻,形狀一緻,骨子裡的精神同時也被禁锢起來,尤其是東漢隸書和後來的楷書,更是“狀如算子”,外表一律整齊,姿态一律統一,就好像一個個兵馬俑一樣,缺少了靈魂和思想,隻有一個外表美了。

關于書法中的審美觀念是曆代書家所一直讨論的,但是,由于人們對書法審美的認知存在差異化,對于“外表美”和“内在美”的認識也就有所不同。而僅僅從文字書寫的角度來判斷,其“内在美”還是值得探讨和學習的,米芾和黃賓虹等人的書法思想為我們揭開了這一神秘面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