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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千萬級别續費”事件上熱搜!争議不斷的知網算不算濫用市場支配地位?

作者:法治日報法治網

近日,網傳“中科院因近千萬的續訂費用不堪重負,停用中國知網資料庫”。消息稱,知網提出近千萬續訂費用和“苛刻”的續訂條件,導緻談判無法達成一緻。消息一出,引起社會廣泛關注,中國知網也給出了回應。目前,相關事件仍在繼續發酵。

中科院一封郵件,“天下苦知網”之聲又起

法治網研究院注意到,據中科院文獻情報中心回報資訊稱,自2008年以來,中國科學院文獻情報中心承擔全額訂購費用,在全院範圍内開通使用CNKI科技類期刊和博碩士學位論文資料庫。多年來,CNKI資料庫憑借其在中文期刊資料庫市場上極具影響力的市場地位,對續訂價格始終維持着較高漲幅。2021年,中科院集團CNKI資料庫訂購總費用達到千萬級别,該資料庫高昂的訂購費用已成為中科院集團資源引進中的“巨無霸”。

中科院文獻情報中心表示,2022年,中科院文獻情報中心與同方知網(北京)技術有限公司就費用、訂購模式展開積極讨論,但在多輪艱苦談判後,CNKI資料庫依然堅持接近千萬的續訂費用,其給出的集團組團方案在成員數量、單家價格方面條件相當苛刻。

中科院“千萬級别續費”事件上熱搜!争議不斷的知網算不算濫用市場支配地位?

多家媒體都證明了上述消息,于是掀起了又一輪“天下苦知網久矣”報道熱潮。

洶湧的輿情之下,中國知網自然無法“裝睡”。4月19日,中國知網釋出說明稱:2022年,中科院文獻情報中心對包括知網資料庫在内的國内外部分資料庫的采購模式進行了調整,由統一集中采購模式轉變為有需求院所組團聯合采購模式。經過友好協商,調整知網資料庫訂購模式的工作正在有序推進中,由各院所選擇訂購内容,計劃在近期完成組團工作、簽署協定并啟動2022年度服務。

中科院“千萬級别續費”事件上熱搜!争議不斷的知網算不算濫用市場支配地位?

事實上,近年來,武漢理工大學、北京大學、太原理工大學、南京師範大學、集美大學、金陵科技學院等多家高校都曾公開表示過難以承受中國知網的大幅漲價,也都曾引發過社會關注。但由于中國知網在國内文獻檢索領域占據很高的市場佔有率,對其提出的漲價要求,大部分高校與中國知網最終還是能達成某種妥協。

不過,在對中國知網一片批評聲中,高文律師事務所合夥人王正志則認為,作為資料庫的權利人,知網有權在法定範圍内自行确定價格,而作為使用者中國科學院也有權選擇自己認為成本效益合适的商品或服務。“如果合規經營,這件事更像是超市貨架上的物品标價高,客戶看看後轉身離開。商業選擇中常見的買賣合同,一方要價,另一方不接受。”

累積的“槽點”以及“一方有難、八方點贊”的尴尬

中國知網由清華大學、清華同方發起,始建于1999年6月,一路發展成為大陸規模最大、曆史最久的專業網際網路與電子出版機構。據企查查APP顯示,中國知網主要負責知識資源的組織與采集、資源産品策劃與設計、内容編輯與産品出版,擁有CNKI資料庫的總體和内容編輯版權。

然而,在發展過程中,中國知網的經營模式頻繁遭受質疑,多次陷入著作權糾紛、傳播權糾紛、漲價糾紛、壟斷質疑等。

事實上,近年來,多位學者都曾起訴中國知網著作權侵權,并且最終還赢得了訴訟。

對此,中國政法大學教授、中國知識産權法學研究會副會長馮曉青分析,近些年來随着資訊網絡技術的發展,報刊社通常通過網絡注冊投稿的形式,要求作者将包括中國知網一類的資訊網絡平台通過資訊網絡傳播其作品的權利,一次性授予給報刊社。中國知網對這些作品上載并進行資訊網絡傳播的行為,是否構成侵害作者的資訊網絡傳播權,則存在一定的争議。目前中國知網與報刊社、作者之間的合作模式應當說存在一定的問題。問題的根源在于中國知網與報刊社進行合作時,享有著作權法明确規定的資訊網絡傳播權的作者反而成為實際上的“局外人”。

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網際網路法治研究中心執行主任劉曉春還表示,目前,針對中國知網的一些案例,法院判決的主要依據是著作權、資訊網絡傳播權。然而,一些法律專業人士也在關注中國知網是否有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之嫌,這就會涉及是否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的問題。

此前,針對外界提出的中國知網涉嫌壟斷質疑,今年3月9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反壟斷一司就曾回應:“市場監管總局正在核實研究。”

如今,擺在人們面前的問題是:一邊是中國知網對高校收費不斷漲價;另一邊則是對從高校收集的碩士、博士論文所付稿酬又較低,學位論文查重服務價格還在不斷漲價……如何捋順這個價格鍊條确實是個問題。

華東政法大學知識産權研究中心主任黃武雙教授分析,中國知網從高校收集碩士或者博士論文的時候,隻與高校簽署了論文使用的授權許可協定,沒有直接與論文作者簽署授權許可協定。而各高校都要求論文作者授權給高校使用論文并進行轉授權。這樣表面上來看,授權鍊條是通的,但實際情況要看論文作者給高校的授權是否包括了資訊網絡傳播權了。當然,一般都包括了資訊網絡傳播權在内,高校向論文作者要的授權書是經過知網審查過的。但是很少有論文作者收到過許可使用費,也就是沒收到過錢。根據之前的資料,即便有些論文作者收到過錢,也少得可憐,博士論文著作權人一次性獲得價值400元人民币的“CNKI網絡資料庫通用檢索閱讀卡”和100元人民币的現金稿酬;碩士論文著作權人一次性獲得價值300元人民币的“CNKI網絡資料庫通用檢索閱讀卡”和60元人民币現金稿酬。其稿酬與知網從論文中賺取的比例嚴重失衡。

正是由于中國知網近些年發展中累積的若幹“槽點”,一旦連續遭遇訴訟或者糾紛事件,就能引起部分輿論場的“共鳴”,引來網友紛紛吐槽,甚至大有“一方有難、八方點贊”之勢。

中科院“千萬級别續費”事件上熱搜!争議不斷的知網算不算濫用市場支配地位?
中科院“千萬級别續費”事件上熱搜!争議不斷的知網算不算濫用市場支配地位?

如何化解輿論場的“怨氣”

還需深入改進商業模式

對于中國知網而言,造成如今這種吊詭的輿論場氛圍,是到了該痛定思痛、去努力化解“怨氣”的時候了。而如何改進商業模式、确立健康的發展路徑,正成為中國知網必須直面的問題。

對此,中國知識産權法學研究會常務副會長李明德就認為,不能說中國知網二十年都是這麼幹的,就是沒問題的,要放到法治更加健全的當下去審視問題。中國知網的商業模式是需要反思的,否則,就很有可能疲于應付一輪又一輪的訴訟和糾紛。

馮曉青說,未來中國知網應該深入探讨和改進其商業合作模式。這種商業模式建構的基本原則是應當在作者、報刊社以及知網三者之間建構利益平衡機制。“我的建議就是,報刊社和作者的投稿協定中,不應當簡單粗暴地排除作者的資訊網絡傳播權和相應的獲得報酬權,而應當約定作品發表以後在知網平台的利用,根據作品使用的情況分享一定的收益。”

對外經貿大學數字經濟與法律創新研究中心執行主任張欣表示,就未來的商業模式而言,首先,建議中國知網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的相關規定修改版權說明并提升注意義務,以合法合規且有效率的方式擷取作者的資訊網絡傳播權,降低營運過程中的版權風險。其次,作為頭部資料庫平台,中國知網應當在合規架構下積極探索其産業鍊條上作者、期刊等多方主體的共赢合作模式,促進内容産業的健康發展。

法治網研究院注意到,中國知網董事長王明亮接受媒體采訪時曾說:“知網最初成立的目的,是為了給全國的科技人員提供全面系統的及時的情報服務。”

着眼未來,中國知網是否還能拾起這個初心上路,需要打個問号。

選題策劃/法治網研究院

文/沈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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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制/餘瀛波

編輯/鄭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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