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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海量資訊中突破零口供

作者:正義網
從海量資訊中突破零口供

随着17名被告人從零口供到全部自願認罪認罰,浙江省桐鄉市檢察院辦理的一起重大新型毒品案終于塵埃落定,成功實作對販賣、運輸、制造毒品以及容留吸毒犯罪活動的全鍊條打擊。

2月14日,經該院提起公訴,桐鄉市法院作出一審判決,17名被告人分别因犯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生産有毒、有害食品罪獲刑,其中主犯胡某、洪某因犯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罪均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并處罰金10萬元,其餘15名被告人也分别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至四年八個月不等的刑罰,各并處相應罰金。記者了解到,目前判決已生效。

從海量資訊中突破零口供

4000箱毒飲背後的零口供迷霧

事情還要從兩年前說起。2019年12月,洪某、胡某等人結夥商定一起做新型毒品生意,并計劃在安徽人季某的飲料廠生産毒品飲料。兩個月後,一種名叫“moves zero”的新型毒飲在該飲料廠共計産出4000餘箱,并銷售至浙江、遼甯等地,其中桐鄉男子崔某購得1000餘箱毒飲後,又二次銷售給韓某、魏某等人。2020年4月,桐鄉警方将崔某、洪某等人抓獲歸案。

由于該案涉案人員多,涉案範圍廣,桐鄉市檢察院第一時間組成專案組依法提前介入,從調取車輛軌迹、通話記錄等方面提出詳盡指引,積極引導偵查。

2020年8月31日,該案被移送桐鄉市檢察院審查起訴。面對訊問,所有涉案人員均對毒品犯罪的主觀故意予以回避。

零口供!檢察官知道碰上了“硬茬子”,怎麼突破?從十幾部涉案手機的海量資訊中,檢察官撕開了一道口子。

藏在海量資訊中的破題之眼

辦案檢察官對涉案手機中300多G的聊天資訊進行逐條篩查,發現這些人反偵查意識極強,通常一人擁有數個賬号,不同賬号間還建立了不同的群組,這給證據梳理工作增加了很大的難度。就在案子推進吃緊之時,洪某手機中的一份判決書引起了檢察官的注意。判決書顯示,2019年12月,一涉毒人員因販賣、運輸“尤酷”飲料被上海市楊浦區法院以販賣、運輸毒品罪判刑。

這份判決書為何出現在涉案手機中,“moves zero”與“尤酷”又有什麼關系?

沿着蛛絲馬迹,檢察官發現洪某在聊天中曾提到“這次的飲料與尤酷換湯不換藥”,而其他人的聊天記錄中也多次出現“最早弄尤酷的時候”“看到上海的判決頭都要炸了”“貨與尤酷一模一樣”等字眼。一名同案犯也明确供述,此前夥同洪某、胡某等人生産過“尤酷”毒飲。種種迹象表明,“尤酷”與“moves zero”就是同一幫派在運作。在偵查機關的協助下,專案組對被上海市楊浦區法院判刑人員的上家進行驗證,最終證明“尤酷”毒飲的确為洪某、胡某等人制造、販賣。

在明知生産過的“尤酷”飲料已被認定為毒品的情況下,仍共謀并生産了相同配方的“moves zero”,這一點完全印證了犯罪嫌疑人的主觀明知。

為了進一步補強證據,辦案檢察官列出詳細的補充偵查提綱,引導偵查機關從洪某、胡某等人制造、販賣“尤酷”情況,涉案人員從業經曆,毒品金額交易往來,毒品運輸物流資訊,涉案KTV等場所對新型毒品的宣傳情況等6個重點補充偵查方向開展驗證,并第一時間當機了毒資收取人的賬戶,徹底“打财斷血”。

罪責刑相适應下的全鍊條打擊

在審查過程中,專案組還發現了胡某、季某等三人尚未被立案的情況,于是立即向偵查機關發送立案監督文書,不久後,三人被抓獲歸案。

案卷中顯示,該毒飲由胡某提供“秘方”,洪某組織他人在季某的飲料廠中生産。而季某供述,在簽署生産訂單時,對方假稱該毒飲隻是普通飲料,後來他偶然察覺到飲料中被人添加了“秘方”。因擔心是毒品,他扣留了3000餘箱飲料并逼問對方,才得知“秘方”的成分是丁二醇。“我問了業内的專家,他們告訴我這個東西是有毒的,不能加到食品裡,加了對人體有害。”季某承認,他在得知生産的是有毒、有害食品後,并未制止該行為,而是讓他們簽署“該飲料非毒品”的保證書,并同意運走扣留的3000餘箱飲料。該說法也在其他同案犯的供述中得到了印證。

“秘方”丁二醇究竟是何物?季某的行為應當認定為生産有毒、有害食品罪還是制造毒品的共同犯罪?

秉持着罪責刑相适應的原則,專案組立即引導偵查機關開展調查。經認定,專家明确丁二醇不屬于食品原料,不可添加于食品中。綜合季某主觀認知,檢察機關最終認定季某等3人構成生産有毒、有害食品罪。

結合偵查機關調取到的交易金額往來、毒飲物流運輸資訊、各犯罪嫌疑人的從業經曆等客觀證據,無數的證據碎片被串成一條完整的證據鍊條。面對鐵證,17名犯罪嫌疑人最終全部自願認罪認罰,成功實作對重大毒品案件的全鍊條打擊。

案子要辦好,企業也不能倒

在辦案過程中,檢察官還了解到,季某的企業系安徽省農業産業化省級龍頭企業,有員工近百名,企業的生産交接、員工的穩定、銀行貸款的歸還等需要季某本人處理。季某因該案被逮捕後,企業員工聯名申請變更對季某的強制措施,企業所在地的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也出具了相應的情況說明。

為避免“案子辦了、企業垮了”情況的發生,檢察官依法運用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對季某依法變更強制措施。在及時妥善處理完企業事務後,季某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今年2月14日,季某等3人因犯生産有毒、有害食品罪均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3萬元。

(來源:檢察日報 作者:範躍紅 王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