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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部門聯合開展專項整治行動 打擊“洗洞”盜采金礦

作者:綠色安徽

自然資源部、生态環境部、公安部等七部門日前釋出《打擊“洗洞”盜采金礦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将在今年組織開展專項整治行動,集中打擊“洗洞”盜采金礦行為。

什麼是“洗洞”,其又有什麼危害?記者日前采訪了北京師範大學環境地理學博士、中央環保強化督察與應急處置專家組成員彭應登。

“洗洞”嚴重威脅環境安全

彭應登告訴記者, “洗洞”就是将廢棄金礦或者金礦尾礦渣用氰化鈉等化學藥劑和水“洗”一遍,将裡面的金砂、金石都給“淘出來”,以牟取暴利。

彭應登介紹說,“洗洞”所用的氰化鈉的毒性分級屬于“極度危害”,是必須使用“劇毒物質”毒害辨別的危險化學品。

“氰化鈉雖然毒性小于氰化鉀,但一旦遇水,将水解産生劇毒的氰化氫(HCN)氣體。”彭應登表示,“這種氣體有淡淡的苦杏仁味,且毒性大于氰化鈉。”

相關研究表明,如果空氣中的氫氰酸濃度超過0.3毫克/升,呼吸就會緻死。

彭應登強調,“洗洞”這種無序盜采行為很可能污染周圍的地表水和地下水,嚴重威脅環境安全。

盜采者會事先在沖洗處的地上放上活性炭,将“洗洞”産生的溶液中的金子吸附出來,随後焚燒活性炭,就得到了金砂。這一過程,大量含有劇毒氰化物的廢液被直接排放到自然環境中,嚴重污染周邊生态環境。

據介紹,氰化物對水生物的毒性很大,當合成氰離子濃度為0.04mg/L~0.1mg/L時,就會導緻魚類死亡。甚至在氰離子濃度為0.009mg/L的水中,鲟魚逆水遊動的能力就要減少約50%。

金礦“洗洞”帶來的社會安全、環境污染等危害引起了社會各界的高度關注。為有效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切實維護國家權益和保護生态環境,自然資源部、生态環境部等7部門将在全國組織開展為期一年的打擊“洗洞”盜采金礦專項整治行動(以下簡稱專項整治行動)。

一次徹底斬斷“洗洞”黑色産業鍊的專項整治行動開始了。

破解監管難題,完善全鍊條閉環管理制度

針對“洗洞”監管,《方案》中提出破解之法:摸底數、壓責任、嚴執法、建機制。

根據自然資源部提供的金礦礦山目錄清單,結合衛星遙感影像,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組織初步确定金礦盜采點,以此為基礎,組織各部門開展排查。包括排查金礦“洗洞”造成的環境污染等違法違規行為,建立台賬。

《方案》明确了生态環境部負責組織依法查處廢棄金礦“洗洞”環境污染和生态破壞違法問題,加強對廢棄金礦“洗洞”問題的中央生态環境保護督察。

《方案》指出,地方黨委和政府是專項整治行動的責任主體,要逐級建立聯席會議,特别是縣級人民政府要成立專班,加強對專項整治行動的組織上司。

《方案》還提出要集中力量,依法嚴厲打擊“洗洞”盜采金礦行為。

早在2011年,氰化鈉就被列入《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中。《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規定,在未取得相關許可證明的情況下,非法買賣、儲存、使用氰化鈉等劇毒物品“洗洞”屬于違法行為,造成嚴重後果會追究其刑事責任。

“國家對氰化鈉等危險化學品的購買運輸等相關管理是十分嚴格的。”彭應登告訴記者,正規的金礦都有嚴格的操作規範,并且對生産流程嚴格監控。比如,要求氰化鈉進廠後,要有專管人員開具請驗單,取樣時要由專管人員和投料人員一起到現場監督等。

盡管在銷售環節有非常嚴格的流程,但在使用環節,一些機關尤其個别廠礦管理不善,很容易出現氰化鈉管理漏洞。

針對這一問題,《方案》要求,依法查處違法違規生産銷售運輸倒賣使用民用爆炸物品和氰化鈉行為、用電行為、環境污染違法違規行為以及收購和銷售金礦礦産品行為,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法律責任,涉及“保護傘”的,一追到底。

此外,建立“洗洞”盜采金礦專項整治行動部際聯席會議(以下簡稱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由自然資源部部長作為部際聯席會議召集人,生态環境部、公安部、應急管理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能源局、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等按照職責分工共同參與。

《方案》中還要求,完善民用爆炸物品和氰化鈉全過程、全鍊條閉環管理制度,加強監管,有效防範倒賣和非法流通。嚴格礦山關閉管理,壓實礦山企業安全責任、生态環境保護和生态修複責任;将金礦“洗洞”問題納入中央生态環境保護和自然資源督察範疇。

“除了加強氰化鈉等化學藥劑的管理,還要管好尾礦和廢棄礦洞。”彭應登強調, 加強金礦尾礦和廢棄礦洞的生态修複工作,可以提升盜采難度。

列出時間表,整治方案高效可行

為保障整治專項行動得到落實,《方案》将專項整治行動細分為4個階段,從2022年3月開始至2023年3月截止。

2022年7月底前,部際聯席會議組織召開全國打擊“洗洞”盜采金礦專項整治行動視訊會議,動員部署專項整治行動。各地開展“拉網式”“地毯式”排查,不留死角,弄清有關基本情況,建立台賬。

8月—10月,對第一階段排查出來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進行整治,按照既處理事又處理人的原則,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嚴厲打擊;地方人民政府要組織制定“洗洞”造成的環境污染治理工作方案,有明确違法主體并符合相關要求的,應開展生态環境損害調查評估和生态環境損害賠償。

11月—12月,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組織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圍繞重點任務開展整治情況互查,選擇部分金礦集中采選區域和相關省份進行抽查。在2023年2月28日前,各地要将本地的整治情況總結上報。各成員機關要依職責總結專項整治中的好經驗、好做法,建立長效監管機制,防止“洗洞”盜采金礦行為反彈。

彭應登認為,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不僅列出了整治措施、時間表與檢查考核方法,而且提出要建立健全民用爆炸物品和氰化鈉閉環管理、礦山關閉管理以及人防與技防相結合的長效機制,可謂是一個高效可行的整治方案。

“這也說明國家在整治‘洗洞’盜采金礦行為上,已不是采用傳統的‘運動式’方法去解決問題,而是采取既治标、又治本的綜合措施去杜絕問題的産生,取得長久效果。”(記者文雯)

來源:中國環境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