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篡改基金淨值、挪用基金财産,受損投資者該怎麼辦?

作者:法周融媒

原标題:篡改基金淨值、挪用基金财産,私募管理人廣州基岩被證監會點名通報,受損投資者該怎麼辦?

近日,中國證監會通報了2021年證監稽查20起典型違法案例,其中“廣州基岩違法違規案”赫然在列。據我所知,這是私募基金管理人違法違規首度被證監會列為典型案例通報。

篡改基金淨值、挪用基金财産,受損投資者該怎麼辦?

證監會通報指出:本案是一起私募基金管理人嚴重違反信義義務的典型案件。2017年至2020年,廣州基岩資産管理有限公司(簡稱廣州基岩)違規實施虛增基金資産、挪用基金财産、承諾最低收益等多項違法行為。本案警示,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理念,依法合規運作,不得實施欺詐客戶等違法行為。

廣州基岩可不是普通的私募管理人,而是一家“明星私募”。尤其是,2018年7月,廣州基岩向美國納斯達克遞交了招股說明書,被稱為“中國私募赴美上市第一股”。

篡改基金淨值、挪用基金财産,受損投資者該怎麼辦?

這樣一家明星私募,究竟如何違規實施虛增基金資産、挪用基金财産了?根據廣東證監局的調查,2018年5月至2020年1月,廣州基岩作為其管理的“基岩東方價值五号”等35隻基金産品的資産委托人,在基金淨值披露環節,通過篡改場外标的估值資料,經基金托管人複核後在淨值公告、定期報告上披露,或者未經托管人複核直接在“私募排排網”上披露的方式,向投資者披露了虛假的産品淨值資訊。廣州基岩共虛增基金财産18億餘元,淨值虛增比例最高值達324.65%。

2017年3月至2019年12月,廣州基岩未按基金合同約定的投資範圍,将其管理的“價值回歸投資基金”、“價值回歸投資基金二号”、“文化教育并購私募投資基金”、“東方價值系列私募投資基金”等4隻基金産品的财産份額,通過委托他人代持并将投資收益款劃轉至公司員工及其他公司賬戶、向關聯方提供借款、轉款至約定投資标的以外的機構等方式,挪用基金财産共計人民币5.6億餘元、港币2700多萬元。

赫旭是廣州基岩的法定代表人兼總經理,同時是上述基金産品的投資經理。赫旭何許人也?私募排排網上有關他的介紹可謂是“聲名赫赫”:赫旭先生曾在摩根士丹利投行部、西班牙王子基金、廣州科華資本擔任進階管理職務。赫先生參與募集管理的一、二級市場基金、房地産夾層基金規模達50億元,項目涉及生物醫藥、連鎖經營、電子商務、網絡遊戲、影視娛樂、現代農業、房地産等行業,曾參與投資及服務的境内外上市企業逾20家。

廣東證監局認定,正是赫旭決策、組織并親自參與實施了廣州基岩的上述違法違規行為。

篡改基金淨值、挪用基金财産,受損投資者該怎麼辦?

中國基金業協會官網查詢顯示,廣州基岩一共發行備案了72支基金。私募排排網收錄了廣州基岩發行的69支基金,顯示目前仍在運作的有32支,但最新淨值、累計收益等方面的資訊均為空白,顯示這些基金都已非正常。

篡改基金淨值、挪用基金财産,受損投資者該怎麼辦?

私募基金管理人虛增基金财産、篡改淨值、挪用資産,毫無疑問将給投資者造成巨額損失。就目前來說,廣州基岩所管理的數十支基金能否贖回、能否清算可能都存在不确定性。

私募基金是投資理财的一種重要方式,作為基金管理人,本應恪盡職守、謹慎行事,廣州基岩以及赫旭的行為已經完全背離了管理人的本分,應當對投資者的損失依法予以賠償。面對廣州基岩如此大規模的虛增基金财産、篡改淨值以及挪用基金财産,基金托管人是否妥善履行了托管義務?從現有公開資訊看,即便不存在與廣州基岩的共謀,基金托管人也存在大量的失職、失責等未盡托管義務之處。是以,投資者可考慮一并起訴基金托管人要求承擔賠償責任,挽回自身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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