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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T庭秘密已被認定為傳銷,張庭林瑞陽夫婦會被判刑嗎?

作者:同洲觀察

TST庭秘密已被認定為傳銷,張庭林瑞陽夫婦會被判刑嗎?

近段時間,張庭夫婦因創立的“TST庭秘密”品牌涉嫌傳銷被立案調查而深陷輿論風波,品牌“TST庭秘密”的營運主體公司是上海達爾威貿易有限公司,由明星張庭、林瑞陽夫婦于2013年創立,以化妝品、護膚品為主打品類。

TST庭秘密已被認定為傳銷,張庭林瑞陽夫婦會被判刑嗎?

4月9日,官方正式确定了,張庭夫婦被認定為傳銷,營收高達91億,将面臨多項處罰!相關公司在涉及傳銷的主營業務上的營收共91.71億元,獲利1927.9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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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爾威公司制定的獎金制度将會員區分為藍卡會員和紅卡會員。其中,藍卡會員屬一般消費者,且針對藍卡會員的獎金制度符合商業慣例,并無違法情形。不過,達爾威公司的紅卡會員執行的獎金制度,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并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的行為屬《禁止傳銷條例》相關條款所指情形,屬傳銷行為。達爾威公司作為傳銷行為的發起、組織、策劃、管理者,構成組織策劃傳銷違法行為。最終,達爾威公司被要求立即停止傳銷行為,并沒收違法所得1927.99萬元,罰款170萬元。也就是說,其合計被罰沒2097.9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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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2022年1月6日,有媒體在調查後發現,這夫妻倆并未直接控股涉嫌傳銷的公司,似乎早就為自己留好了後手。了解到該公司是典型的VIE架構協定公司,張庭夫婦是通過層層協定的方式控制公司的經營和财務。這樣經營者既能控制公司,又能阻卻公司第一層面的風險。這樣的狀況也讓人不得不懷疑,兩人會不會憑借着“隔空操作”而“逃過一劫”,甚至全身而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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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有網友爆料,張庭夫婦被當機的6億資産,其實隻是他們全部身家的1%。這樣算來,夫妻倆至少坐擁600億,令人震驚。更讓人意想不到的是,網友還曝出張庭的這600億資産早就轉移到了開曼群島,是有備而來,早給自己留好了退路。爆料稱,夫妻倆的大部分财産早已流向了他們在開曼群島注冊的家族公司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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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上看,張庭涉嫌傳銷的某産品是由上海達爾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産,上海達爾威貿易有限公司負責進行營運和銷售。但實際上,這兩家公司的股東和法人裡都沒有夫妻倆的名字。這也對上了記者調查後的發現,他們沒有直接控股涉事公司。達爾威的唯一股東是注冊資金14萬美元(約合人民币90萬元)的上海廣鵬。這家公司的實際控股人是夫婦倆在香港注冊的領陽科技。于是張庭所有直播帶貨以及售賣産品産生的收益,都流向了香港。然後他們又在開曼群島注冊家族公司,用家族公司控股領陽科技,最後再把領陽科技的股份做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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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套操作下來,公司的控制權和收益都是張庭夫婦的,可風險就不由他們承擔了,因為産權已經給了信托公司。是以出了這麼大的事情,也絲毫不影響張庭夫婦的主要财産。或許有人會不了解,為何要将資産轉移到一個位于加勒比海的島國上?根據資料顯示,開曼群島擁有着稅收中立國的地位,它不征收公司稅、所得稅等多種财産稅,它也是以得名“稅收天堂”。而在境外開設離岸賬戶又可以用來秘密管理和轉移大筆資金,以隐匿個人的真實财富。而且資金若是流向海外,想要再追讨回來,更是難上加難。根據有關部門早前公布的案件細節,張庭夫婦确實有在調查期間利用金融機構轉移或隐匿涉傳銷資金,是以才被法院當機了6億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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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就要說到張庭夫婦的業務模式了,張庭的沒有加盟費,門檻看似非常貼心,實際上藏着重重的玄機啊,tst代理分為藍卡和紅卡,藍卡隻有業績返點,而紅卡可以額外享受下家的業績提成。tst把這套商務模式包裝成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特别提倡藍卡帶人,藍卡通過拉人進圈兒,把自己更新成紅卡代理,如果帶滿了1000個人,延續三個月貨量超過10萬,甚至可以自己開公司當董事長,不僅可以躺着收下家們的業績抽成,甚至可以世襲職務。然而這裡實際上又有一個陷阱,如果你給下家的價格和官方的價格一樣的話,那人家為什麼不自己幹呢?還非得多你這一層剝削。tst為了解決這個問題,設立了一套階級返點機制,每個月你進貨越多?返點也就越高,是以想要當上家的話基本都要拿高返點才能支撐給你下家和顧客的各種優惠,進而在同行中殺出一條血路,但是問題又來了,不可能每個人都是銷售奇才,貨他在自己手裡套牢可以說是司空見慣,大家都被套牢了,隻能騙一個是一個拉下家給自己解套,瘋狂囤貨加瘋狂發展下線,這就是典型的傳銷劇本。

TST庭秘密已被認定為傳銷,張庭林瑞陽夫婦會被判刑嗎?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24條規定,組織上司傳銷活動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并處罰金,而張庭最重要的事業夥伴陶紅也在上個月悄悄地退出了張庭的商業版圖。可謂是樹倒猢狲散,作為中國最大的微商集團,tst此次被認定為傳銷,一定是符合情節極其嚴重的條款,那麼這一次張庭和林瑞陽面對的全民聲讨浪潮,恐怕就不是換個圈換一個地方讓他們簡單的了,就算他們夫妻屬于經商的老手,早就已經規避掉了各種存在的風險,但面臨如此大的風險,估計還是難逃法律的制裁,隻能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可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的。是以各位,清醒認識傳銷危害!遠離傳銷,理智看清傳銷那些“套路”,避免上當、誤入圈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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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傳銷

簡言之,傳銷違法活動是一種以發展人數作為計酬或返利依據的擾亂市場經濟秩序的行為。傳銷違法活動不以銷售商品為目的,也不以商品銷售業績作為計算報酬的依據,而是直接或間接以發展人員數量作為計算報酬的依據,通過發展不斷發展下線牟取非法利益。根據2005年國務院出台的《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的規定,可以進一步将傳銷分為三種類型:

(一)“拉人頭”式傳銷

“拉人頭”式傳銷就是組織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并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的傳銷方式,通過不斷拉人頭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收取“入門費”式傳銷

收“入門費”式傳銷就是組織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來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進而牟取非法利益的傳銷方式。

(三)“團隊計酬”式傳銷

“團隊計酬”式傳銷是指組織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并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進而牟取非法利益的傳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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