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改編自美國小說家傑克·凱魯亞克(Jack Kerouac)的同名小說《在路上》(On the Road),以薩爾(山姆·萊利飾)為第一個講述他與迪恩(加内特·赫德蘭飾)等人在1947年至1950年間穿越美國大陸的故事的人。
傑克·凱魯亞克(Jack Kerouak)花了七年時間旅行,斷斷續續地寫了幾個版本,但隻花了三周時間就完成了這部長篇小說的寫作,引起了轟動,并成為Beat Generation的代表作家之一。
薩爾是一位靈感枯竭的年輕作家,而他憤世嫉俗、憤世嫉俗的停車兄弟迪恩(Dean)則拍下了靈感。
他們散發着"跌宕起伏,迷人"的自信,對一切都充滿好奇,而迪恩16歲的前妻瑪麗露(克裡斯汀·斯圖爾特飾)是一個遙遠的紡錘,不斷通過爵士樂、毒品、酒精和性來追求更純粹的内化靈感和個人自由的極限。
特别是那個時代的年輕人,他們喜歡爵士樂,就像他們今天喜歡電子音樂一樣,因為在那個年代聽爵士樂被視為叛逆的象征。
一群年輕人聚集在擁擠的小屋裡演奏爵士樂,看着迪恩和瑪麗露揮霍着生命的力量随着音樂跳舞,無法停止跳躍,直到出汗,肢體語言告訴我們他們多麼享受爵士樂的快感。
吸食大麻、喝酒、跳舞和尋求快樂,對于年輕人來說,忘記自己的煩惱是司空見慣的,而性在這部電影中就像家一樣普遍,特别是對于演員來說,他有一個壞妻子Kirsten Dunst和一個小女朋友Kristen Stewart,他在外面走來走去。
在他們的世界裡,似乎沒有朋友的妻子不能玩的規則,三人組似乎變得如此不穩定,以至于與朋友分享女朋友就像在家裡一樣普遍,比如三個主角赤身裸體地坐在車裡,毫不奇怪,性是道德克制最明顯的例子。
曾參與《中央車站》和《機車日記》的巴西導演沃爾特·塞勒斯(Walter Sellers)擅長描繪道路上人物的細節,帶有溫暖的底色。這可能與原著公然放蕩的基調不一緻,但它确實讓觀衆對沖突帶來的自由感到無能為力。
看這部電影不禁讓人相信,這就是1960年代嬉皮士文化的起源——看着迪恩的狂妄自大和無誤,或者薩爾和詩人朋友卡羅爾(湯姆·斯圖裡奇飾)探索和打破文學和生活的自我意識,不禁讓人想參與到他們的讨論中來。
然而,經典小說要改編成電影一直是一件極具挑戰性的事情,尤其是小說的情節極其瑣碎複雜,如何放映劇情是一個很大的學習,粗心大意就會變成無聊的水賬。
就影片而言,導演成功地捕捉到了故事的主要動感線,沒有錯過重要的叙事轉折點,更是小說中無法一一表達的元素。
例如,爵士樂給年輕人帶來了震撼,旅程中令人歎為觀止的美麗在觀衆的腦海中留下了更好的印記。但也因為小說的叙事原本是破碎的,影片也使用了一些無法連接配接的鏡頭,或許是為了呼應小說所營造的氛圍,但在片中的表現卻很難讓人欣賞。
也許不是所有的小說都适合搬上大銀幕,就像村上小說《挪威森林》被翻拍成電影,也引起了村上粉絲的不滿。畢竟小說本身可以提供讀者的幻想,當變成一部電影時就變成了水的記述,沒有漲潮起伏,這些人一路走來,從寒冷到熱帶,穿過各種湖泊和風景,讓人心曠神怡。
随着環境變為一個寒冷的地方,人們的心情也很無聊,這些人剛剛徘徊着逃避現實,當中途停下來或結束,或者無法逃避生活時,他們終于明白,他們所謂的上司者不能給他們安全感,生活畢竟需要一個安全的避風港。
在美麗攝影的當地風景中獲勝,所有的配角雖然沒用,但每個都是大名鼎鼎的明星,三位男女主角都有大膽的表現,加奈特·黑德蘭這部電影應該是他自電影以來最引人注目的表演,表現出那種不守規矩的外表非常立體。克裡斯汀·斯圖爾特(Kristen Stewart)仍然很适合這樣一個奇怪的角色。這部電影的配樂要多得多。
《在路上》呈現了當時年輕人那種武斷、狂野的生活模式,詩意卻又迷茫混亂,這樣的一天要回歸現實生活,人們總要妥協,時代在變,同樣是年輕人可能應該活同一天就像玩,而是在城市裡漂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