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部手套:你已經習慣了這個東西,但你可能不知道它的文化
西部手套2:從莎士比亞到英格蘭貴族的手套
随着袖子長度的流行,它們會根據趨勢變短或變長,是以手套的長度會發生變化,以確定整個手臂都被覆寫。迪克西小姐寬闊的瀑布蕾絲袖子需要戴上手套才能到達肘部部長,以確定她的皮膚不會在陽光下曬黑。白色無暇的皮膚被高度評價為進階班成員的象征。淺色手套也可以塗上田園詩般的風景或鮮花,或手镯或獎章。
在十八世紀末,随着袖子變短,手套變長,并用領帶将它們綁在上肘部,有時帶有裝飾性特征,如鑽石扣。到那時,英國手套行業已經發展壯大,生産各種材料的手套,從羊絨和羊肉到羊毛,亞麻和棉質斜紋織物。然而,時尚消費者仍然更喜歡法國或意大利制造的手套,這導緻威廉·皮特(William Pitt)在1785年對手套征收印花稅,預計每年将銷售超過3000萬雙。許多人一次購買20或30副手套。
約克郡希思霍爾的約翰·史密斯,1773年
蓬佩奧·巴托尼(1708-1787)
約克博物館信托
Pompeo Baton的工作室經常被年輕的英國貴族和上層階級的年輕人預訂,當他們在羅馬前往歐洲時,他們踏上了通往他家門口的道路。巴托尼是一位著名的肖像畫家,專門繪制織物和紋理。
在這張照片中,約翰·史密斯(John Smyth)是龐特弗拉特(Pontefract)後來的國會議員和海軍部長,他被描繪成一個經典的盛大巡回演出的姿勢,靠在柱子上。巴托尼模仿了一幅文藝複興時期的畫作,描繪了史密斯戴着一隻手套,拿着另一隻手套。這種做法産生了許多理論。明确手套不用于工作;它可以展示珍貴的珠寶(在這種情況下,戒指),并且允許在沒有手套的情況下伸出雙手,這被認為是尊重的标志。這些理論中的任何一個都可能适用于這裡。
路易·奧古斯特·施威特 1826-1820
德拉克洛瓦(1798-1863)
倫敦國家美術館
Eugène Delacroix的藝術家Louis August Schwitt的肖像是他的第一幅全身肖像,以典型的19世紀早期時尚風格,量身定制的西裝和時尚的皮手套。典型的花花公子阿爾弗雷德·德奧賽(Alfred d'Orsay)建議男人每天戴六副手套 - 兩副用于狩獵,一副用于駕駛,一副用于散步,一副用于晚餐和跳舞。一對交換了手套,在喬治四世去世後,據稱他的執行人在他的财産上發現了1000多隻手套。
索菲亞,1793年後的伯德特夫人
托馬斯·勞倫斯(1769-1830)
國家肖像畫廊,倫敦
在19世紀初,随着衣服變得更柔軟,更光滑,手套出現了。最受歡迎的是淺黃色,棕褐色,黃色和白色的天然色羔羊皮和鹿皮手套,以及一種名為利默裡克手套的愛爾蘭新時尚。這些手套也被稱為"雞皮"手套,但實際上是由未出生的小牛的皮膚制成的。手套薄而堅固,沒有瑕疵,是以可以以核桃殼出售。
查爾斯·韋斯特·科普(1811-1890)
維多利亞時代的禮儀規定,女性在教堂或劇院應始終戴手套,但在晚餐時不得戴手套,除非她們的手不适合被看到。跳舞時可以脫下手套,但建議是如果手濕了,就戴上手套。如今的手套和半指手套由彩色絲綢、蕾絲和刺繡棉制成,完全符合維多利亞時代的禮儀,防止皮膚之間的意外摩擦。
與這個壓抑的時代相呼應,科普畫作中丢棄的手套是美德妥協和浪漫希望破滅的有力象征。年輕女子的雙手互相碰了碰——她隻能想象自己被剝奪了什麼。
1926年左右,一位身穿黑衣的女人
弗朗西斯·坎貝爾·博伊洛·卡德爾(1883-1937)
格拉斯哥博物館
到了二十世紀,我們對手套的态度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雖然像帽子一樣,直到20世紀50年代,它們一直被認為是體面女性的重要配飾,并且在晚禮服中作為Z-clean和誘人的元素而流行,但它們越來越多地用于特殊場合。
藍色手套,橙色椅子2016
莎朗·摩根·瓊斯(生于1985年)
威爾士綜合圖書館/國家圖書館
在流感大流行期間,我們可能比任何其他類型的手套都戴更多的乳膠手術手套,但這可能會促使設計師重新審視我們的手所穿的衣服。如果《Vogue》能夠将手套作為時尚單品再現優雅和神秘感,聖誕購物可能會再次變得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