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願得一心人,白首不相離”,西漢才女卓文君不惜與父親決裂也要和司馬相如私奔,甯願當垆賣酒也不願背叛愛情。結果最後卻被功成名就的司馬相如狠心抛棄,奮筆寫下一首《白頭吟》,面對無情無義的丈夫,苦苦哀求不如直接分手。

但有些女性卻不如卓文君豁達開朗,在遭到背叛後怒不可遏,不僅要和渣男丈夫分手,還要對拐走丈夫的人實施報複,最直接的手段就是搶走對方的丈夫。人妻小美就被自己的表妹拐走了丈夫,但她為了報複,竟然搶走了自己的表妹的老公,最後釀成了一樁家庭倫理悲劇。
小美和阿芳是一對表姐妹,兩人在院子裡長大,從小就玩在一起,關系比親姐妹還好。但一轉眼兩人都到了結婚的年紀,小美經人介紹認識了阿勇,阿勇是公司職員,兩人結婚後在一個小區裡買了房。
而表妹阿芳則找了中學老師強子結婚,婚後阿芳得知表姐在小區買了房,于是堅決要和表姐住在一起,兩人便于小美所在的小區也買了一套房。住在同一個小區裡,平時兩家經常聯絡,誰家有事也會互相幫忙。
雖然小美很滿足于當下平淡的日常生活,但丈夫阿勇卻并不滿足,他大學學的是美術專業,曾經也在北京打拼了好幾年,可始終沒有什麼成就。眼看到了結婚的年紀,才被父母喊回老家結婚生子。是以阿勇心裡依舊懷着一顆“北漂心”和藝術夢想。
小美不是不通事理的人,她願意支援丈夫的夢想,為此還專門給丈夫買了單反相機開了美術工作室。可結果不僅沒賺到錢還賠了不少,為此兩人經常發生争吵,久而久之小美也看清楚了現實,丈夫根本就不是搞藝術的料,是以她勸丈夫收心,好好工作。
對于妻子的勸說,阿勇不僅沒聽進去還認為妻子不懂自己,于是拿妻子和表妹阿芳做對比,說阿芳了解自己,是自己的紅顔知己。沒想到這句話深深刺激了小美,原來平時小美也經常和阿芳傾訴阿勇不切現實,沒想到阿芳在自己面前說着阿勇的不是,到了阿勇面前卻換了一副嘴臉。
事實上,阿芳早就對表姐夫阿勇動了壞心思,她嫌棄自己家丈夫沒見過世面,隻是一個窮教書的。而姐夫阿勇則去過北京,闖蕩過大城市,還滿腹才華會畫畫攝影。于是在阿勇面前,阿芳就鼓勵他追求夢想,還說是表姐不了解他,他遲早能夠取得成功。
久而久之阿芳就和阿勇越走越近,甚至阿勇生活上遇到了煩心事,不找妻子小美反而去約阿芳喝酒。酒過三巡之後兩人都有一些醉意,便順勢做出了越線的行為。而這一切,小美有所察覺卻沒有證據。
直到某天阿勇聲稱自己有一個大項目,可以帶着阿芳去北京過上好日子,不過需要30萬的資金。阿芳雖然沒錢,但她公司有個客戶剛好返款30萬,于是阿芳并偷偷拿着30萬和阿勇一起去了北京,兩人都幻想着到了北京後能夠過上富裕幸福的生活。
至于小美在丈夫和表妹私奔後并不知情,隻是發現兩人一起失蹤。一開始小美和阿芳的丈夫強子還準備報警,直到他們發現了阿芳留給兩人的紙條,原來阿芳和阿勇早就勾搭在一起。至此小美徹底對丈夫死心,而強子也沒想到妻子會背叛自己。
兩個同病相憐的人相依為命,幹脆搬到了一起住。小美内心有對丈夫和表妹的憎恨,于是她想到了一個報複的方法,那就是搶走表妹的丈夫。而強子對美麗成熟的表姐小美也動了心,兩人幹柴烈火水到渠成,最終也做出了越界行為。
不過她們并不是一時貪歡,而是考慮到了以後。決定先去民政局離婚,再成為法定夫妻。但就在兩人準備離婚時,阿芳和阿勇卻突然回家,原來阿勇所謂的朋友是一個騙子,專門靠集資騙取财物。阿勇和阿芳剛到北京不久就被騙光了錢,隻能失魂落魄地回到老家。
回家後阿芳發現丈夫竟然和表姐走到了一起,既惱怒又氣憤,她指責表姐不講道德,勾引自己的丈夫。可阿芳還沒來得及對表姐口誅筆伐,民警就将她帶到派出所調查。原來阿芳利用職位之便挪用了公司30萬資金,其行為已經構成了挪用資金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條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機關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如果阿芳不能夠及時償還公司的30萬資金,等待她的将會是法律的制裁。30萬元不是一筆小數目,已經構成了數額巨大的标準,是以阿芳很可能被處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阿勇也沒有什麼好下場,鑒于他出軌在先,并且背着妻子和阿芳私奔。是以小美可以向法院提出上訴要求和阿勇離婚。法院在調解無效之後,不僅應準許小美的訴求,還應該在婚内财産配置設定時照顧無過錯方。
不過就算小美和阿勇成功離婚,也不代表她和強子的愛情能夠得到外界的認可。在外人看來,這兩家四口都違背了倫理道德。是以無論是阿勇和阿芳出軌,還是小美為了報複勾搭上強子,其實都是一場家庭倫理悲劇,最後沒有誰是真正的赢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