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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家坡漢簡《日書》補劄五則

摘要:孔家坡漢簡《日書》“星官”篇中的“”字應是“”的異體,讀作“骍”,指赤而微黃的牲畜。周家寨《日書》“産子”篇簡102貳“七十三年以辛卯死”的“七十”應為“一十”之寫誤;“生子”篇簡384釋文“富”應為“寡”之寫誤。孔家坡《日書》“占”篇簡413的“禾”原應作“麻”。并對“占”篇簡416的句讀作了調整。

關鍵詞:孔家坡漢簡;《日書》;考釋

孔家坡漢簡《日書》“星官”篇簡53和簡54釋文作[1]:

【十月】,不可祠祀,行,兇。利以行……。子,人愛之。而可殺□,可以齍史[2]。 53

尾,百事兇,以祠祀,必有敗,不□妻。司亡。以生子,必貧。不可殺□。 54

這兩枚簡中“殺”字後整理者所缺釋二字A甲、A乙(見附表),從形體看應為同一字。王貴元先生謂此字上從美、下從牢,是“犧”字的異體[3];陳炫玮先生也視其為“犧”字異體,認為字上從羔、下從牢[4]。二位先生之說頗為簡略,并未就此字再作讨論。二字下部從牢,當是,上部則有從美、從羔二說。秦漢文字中“美”字有從羊、從火之形,不過這所謂“火”是美字下部原本所從“大”的訛寫,且其寫法并未見像簡文中寫作四點的“灬”形[5]。是以,陳說稍勝,字上部當從羔。

此字上下部構件已明晰,但我們認為以其為“犧”字異體,恐不确。甲骨文中有一個上羊下牛、隸定作“”的字,如A1(1)-(3)[6]。羅振玉先生最早将這個由羊、牛兩個形符構成的字釋作“骍”字初文[7]。此字在戰國文字中也較為多見,如《古玺彙編》編号2759有“”字作A2(1)、編号2896中作A2(2)[8];信陽長台關遣策簡2-8“錦之純”的“”作A3[9];新蔡葛陵簡甲一7“牡”之“”作A4(1)、簡乙四143“犧”之“”作A4(2)[10];侯馬盟書編号17∶1“犧”之“”作A5[11]。學界多認同“”即“骍”字[12]。“”字《說文》未收,一般認為其是從羊從牛會意,後加馬旁成為形聲字“”,到漢代又有了異體、從馬從辛的“骍”[13]。對比來看,A甲、A乙上從羔、下從牢,似應在簡文中視作“”的異體更合适,釋讀作“骍”。前引諸例中“(骍)犧”并舉者有之,知“” “犧”不可混,說明簡文中A甲、A乙不應視作“犧”字異體。

《周禮·地官·牧人》:“凡陽祀,用骍牲毛之。”《禮記·郊特牲》:“牲用骍,尚赤也。”簡53“可殺(骍)”與簡54“不可殺(骍)”指的應該就是祭祀時用的骍牲。《詩·魯頌·駉》:“薄言駉者,有骓有駓,有骍有骐,以車伾伾。”毛傳:“赤黃曰骍。”孔穎達疏:“骍為純赤色,言赤黃者,謂赤而微黃。”據此知,簡文“骍”應該是指赤而微黃的牲畜。

“生子”篇簡383貳和簡384貳釋文作:

辰生子,七日、三月不死,多病。一十三年以辛卯死。女三日、五日不死,為巫,七十二年以壬午死。女複寡。 383貳

【巳】,三日、三月不死,富。六十一年以己巳死。女一日、八月不死,毋(無)子,八十九年以辛卯死。 384貳

以上二簡,周家寨簡《日書》“産子”篇内容可與之對讀[14],其釋文如下[15]:

辰産子,七日、三月不死,多病。七十三年以辛卯死。女三日、五月不死,為巫。七十二年以壬午死。女 102貳

巳産子,三日、旬、三月不死,寡。六十一年以己巳死。女一日、八月不死,毋子。八十九年辛卯死。 9+34貳

“生子”篇簡383貳欄“一十三”圖版作B,周家寨“産子”篇簡102貳所謂“七十三”,寫作B1。“生子”篇與“産子”篇性質相同,都是假設十二支各日所生子、女在出生後的一段時間内若不死亡,以此來預蔔未來的命運。“生子”篇簡383貳和“産子”篇102貳在“辰生子,七日、三月不死”之後,都預蔔初生子“多病”,而“産子”篇所謂“七十三年以辛卯死”在古時屬于長壽,這與“多病”的預蔔是相抵牾的。頗疑此“七十”的合文或原本即“一十”,蓋因抄寫時“十”的豎筆上出至“一”上而緻誤。

簡384貳欄中所謂“富”寫作C。與之對應,“産子”篇文字作“寡”,寫作D。C、D二字形體有些相近,我們曾以為“産子”篇中“寡”為“富”之誤字,因為簡文“巳産子”說明預蔔的是子的未來命運,“寡”指女子無夫,為常訓,進而片面地認為男子“寡”不妥[16]。此說不确。《孟子·梁惠王下》:“老而無妻曰鳏,老而無夫曰寡,老而無子曰獨,幼而無父曰孤。”在古書語境中往往鳏、寡、孤、獨并舉時,“寡”才專指女子無夫,而一般情況下“寡”可用于男性。《左傳》襄公二十七年:“齊崔杼生成及強而寡,娶東郭姜生明。”杜預注:“偏喪曰寡。”《墨子·辭過》:“是以天下之男多寡無妻,女多拘無夫,男女失時。”皆可參。其實“生子”篇簡384貳“富”應為“寡”之誤字。簡383貳“女複寡”中“寡”寫作C1,從形體來看,原釋作“富”的C字與C1寫法幾無差别,二字下部“田”形明顯,整理者一字二釋并不合适。所謂“寡”C1實際就是寫作的“富”,也是誤字,隻是整理者據文意而迳釋作“寡”。結合“産子”篇所寫“寡”來看,“生子”篇簡384貳中“富”應即“寡”字之誤,簡383貳中“女複富”也可佐證。

“占”篇簡413釋文作:

入正月八日,見赤雲禾為,黑雲叔(菽)為,青雲麥為,黃帝禾為,白雲稻為,五色大饑。 413

簡文“黃帝”之“帝”,整理者已指出系“雲”字之訛。“見赤雲”之“見”應讀作“現”。“禾為”等句中的“為”,即熟成義。《史記·天官書》“戎菽為”,《集解》引孟康曰:“為,成也。”這段是說正月八日,五色之雲各自出現時能占蔔相應作物的收成,而雲現五色時則預示着大饑。簡文赤、黑、青、黃、白五色雲對應的五種作物為禾、叔(菽)、麥、禾、稻。這裡赤雲和黃雲都對應禾,可知二“禾”中當有一例不确。“禾”廣義可作谷物的通稱,狹義指稷[17]。此處“禾”與菽、麥、稻并列,故非通稱。

秦漢簡《日書》五種忌等内容中往往列舉當時主要糧食作物的組合,這些作物集中在麥、黍、稷、稻、菽、麻等幾種,甚至還出現了瓜、葵、秫等[18]。僅據《日書》中記載的作物組合,并不能準确推斷出簡413中二“禾”各自所指,因而還應從簡文中五色雲反映的五行屬性來考慮。

五行中赤、黑、青、黃、白五色分别對應火、水、木、土、金,而《素問》 《靈樞》等傳世文獻中就記載着與簡413類似的五行配五谷内容[19]。《素問·金匮真言論》中火麻、水菽、木麥、土稷、金稻等五組對應關系[20],與簡413最為接近。比較可知,簡文中屬水的黑雲對應菽、屬木的青雲對應麥、屬金的白雲對應稻,這三組的配對與《金匮真言論》所記相合,而屬火的赤雲、屬土的黃雲都對應“禾”,則與“火麻”“土稷”無法比對。據前文所述,簡文中“禾”為狹義的稷,那麼屬土的黃雲對應的“禾”即稷,正好與《金匮真言論》所載“土稷”相合,是以簡文“赤雲禾”之“禾”當不确,似應為“麻”之誤。

“占”篇簡416釋文作:

子白雲疾行,庚辛黑雲,壬癸赤雲,丙丁青雲,甲乙黃雲。行而雲一,天下旱。 416

這段文字不易了解。陳炫玮先生從整理者斷句,認為簡文是“以幹支日來決定雲氣的顔色”,但通過将各幹支日與雲色的五行關系作比較後,發現簡文在五行的安排上呈現不規律的現象,在這些天幹日外安插一個子日,體例也不一緻[21]。陳先生的困惑,應該是由簡416的不當句讀所造成。這條簡文并非所謂“以幹支日來決定雲氣的顔色”,而是通過望五色雲氣來占斷旱情,正與《周禮》所載五色雲氣占相合。本簡與前文所讨論的簡413以及後文簡423在性質都屬于五色雲氣占。

《周禮·春官·保章氏》:“以五雲之物,辨兇吉、水旱降豐荒之祲象。”鄭玄注:“物,色也。視日旁雲氣之色。降,下也,知水旱所下之國。”賈公彥疏:“水旱降豐荒者,水旱降為荒,兇也。風雨降為豐,吉也。”[22]《周禮》謂保章氏通過觀察天上雲氣來預測吉兇、水旱災害導緻歲收豐荒等,但未詳載占驗之法。“占”篇相關内容能提供一些利于了解《周禮》記載的線索。在此之前,我們重新斷讀簡416如下:

子,白雲疾行庚辛,黑雲壬癸,赤雲丙丁,青雲甲乙,黃雲行而雲一,天下旱。

地支“子”,可紀日,亦可紀時。簡416的“子”疑非子時,而是子日,是占望雲氣的日期。天幹亦可紀日,但在簡文中恐怕就不應該如此了解。

五行中金對應五色之白、天幹之庚辛,水對應黑、壬癸,火對應赤、丙丁,木對應青、甲乙。據我們的斷讀,簡文所記白、黑、赤、青正好分别配以庚辛、壬癸、丙丁、甲乙,五行屬性相合。唐黃子發《相雨書》中有記載[23]:

青白赤黑雲,在東西南北,名曰四塞之雲,見即有雨也。

黃氏書中“四塞之雲”,即東、西、南、北四方之雲。依據五行,東方屬木、西方屬金、南方屬火、北方屬水。這裡正是将青、白、赤、黑四色雲與東、西、南、北方位對應,可與孔家坡簡相參。

簡文“白雲疾行庚辛”之“疾行”,應即迅疾移動,屬于雲氣之變化。“黑雲壬癸,赤雲丙丁,青雲甲乙”,皆承前省“疾行”二字。天幹“庚辛” “壬癸” “丙丁” “甲乙”應是表示方位,對應西、北、南、東。白雲、黑雲、赤雲、青雲在對應天幹所代表的西、北、南、東四方出現時,就是黃氏書中所言的“四塞之雲”。但簡文記述的是四塞之雲“疾行”,與黃氏書中闡述的“見即有雨”之“見(現)”,完全不同。這種雲氣征象的不同,或許才導緻了簡文占斷結果的不同。簡文“黃雲行而雲一”未言及天幹“戊己”,應是由于“戊己”對應之方位為中央。“黃雲行”指黃色雲移動,其移動便已屬變氣,行至何方位皆非中央,故不必明言。“雲一”似謂雲整塊如一,或是強調黃色雲整體移動,而非自行消散。

綜合來看,簡416大意是講,子日占雲,若五色雲在各自對應五行方位迅疾移動,則預兆天下旱,非吉。簡文正是《周禮·春官·保章氏》所載以五雲之物辨水旱降的具體占法之一。

“占”篇簡405、簡423以及殘簡27釋文分别作:

……□至三日有陰,君子死,民多疾。三日晏暑,國安,五谷皆孰(熟)。405

……為水,白雲為兇,青雲為兵。凡以兇吉,雲高終歲。 423

至中歲至雲下者歲□…… 殘27

周家寨《日書》中有一段與簡423相近的内容,但其在“歲”後接抄“至中歲至雲下者始至”,而“至”字已達地腳處。李天虹、蔡丹、凡國棟三位先生根據這些,補釋出“占”篇中的部分文字,并将殘簡27與簡405綴合,編連于簡423之後[24]。按其成果,這段簡文作:

……雲為水,白雲為兇,青雲為兵。凡以兇吉,雲高終歲至,中歲至,雲下者歲始至。

以上文字,三位先生未多作闡釋,我們在此稍作補充。這段内容同樣應屬于《周禮·春官·保章氏》所載五色雲氣占。《保章氏》“以五雲之物”鄭玄注“視日旁雲氣之色”,指出了這種五色雲氣占的關鍵,即所占蔔的五色雲以日為望氣坐标。《史記·天官書》:“王朔所占,決于日旁。日旁雲氣,人主象。”《漢書·藝文志》載有《漢日旁氣行事占驗》三卷和《漢日旁氣行占驗》十三卷,皆是以日為觀雲氣的參照坐标。

簡文“……雲為水,白雲為兇,青雲為兵”,記述了各色雲對應的預蔔結果,傳世文獻中也有相似内容[25],在此不贅。“凡以兇吉”及其後句則是闡述所占斷吉兇結果的應驗時效。“雲高終歲至”大體是說被觀望的雲氣在高的位置時,據其占斷的吉兇會在一年之末應驗。“終歲”猶如歲終。“雲下者歲始至”則是說被觀望的雲氣處在低下的位置,據其占斷的吉兇會在這年開始的時候應驗。“歲始”即一歲之始[26]。簡文“雲高” “雲下”都是交待雲的位置,而這種高、下應該就是以太陽為觀察坐标來确定的。《史記·天官書》:“車氣乍高乍下,往往而聚。”即是用高、下來描述雲氣的位置。又,《開元占經》卷九十四“雲氣雜占”所載“風雲氣”有雲:“日始出,有暈氣如車蓋,在日上者,其日雨;日上下有黑雲氣,如蛟龍者,必有風雨;雲氣如黑蛇沖日,其下有大雨水。”[27]這則雲氣占就記述了雲氣在太陽上、太陽上下以及“沖日”等不同位置的情況下來占斷風雨。再結合簡文“雲高終歲至”和“雲下者歲始至”來看,“占”篇“中歲至”前恐脫漏了表示雲氣位置的語句,而“中歲至”大概就是指所占斷結果在一歲中間時段應驗之意。若此了解不誤,周家寨《日書》“至中歲至雲下者始至”句中“中歲至”前亦當有所脫漏,“始”前或脫一“歲”字。

孔家坡漢簡《日書》補劄五則

附記:本文為武漢大學人文社科青年學者學術團隊項目“新資料與先秦秦漢荊楚地區的空間整合”以及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青年項目“出土簡牍所見秦漢倉儲制度研究”(20CZS014)階段性成果。

(作者:高一緻,武漢大學傳統文化研究中心。另此處省略注釋,完整版請查《江漢考古》2021年第5期)

責編:段姝杉

稽核:方 勤

陳麗新

——版權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