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唐僧跳廣場舞”損害名著形象?可笑

文| 徐媛

近日,有外地遊客向甘肅省金昌市委書記留言,稱其見到一廣場舞團,裝扮成西遊記中唐三藏等形象跳舞,實在令人憤慨,最為經典的文化,被一味地變為消遣工具。3月15日,甘肅金昌市委督查室回複稱,執法部門已對當事人進行約談,責令其不得做有損古典名著中人物形象的行為,不得釋出有不當行為的視訊。

據悉,被投訴的廣場舞團名為“西遊組合”,他們每晚會帶領市民跳廣場舞,日常會拍攝一些短視訊,内容大多為穿着唐僧、豬八戒、孫悟空等人物形象服裝跳廣場舞。在被舉報者撞見當天,正值正月十五,他們為了烘托節日氣氛,裝扮成西遊記裡的經典角色,在廣場上跳舞。沒想到,這一尋常的自娛自樂之舉,冒犯了外地遊客對《西遊記》的莊重“情感”,被當地執法部門打上“低俗”“損害名著人物形象”的标簽,相關視訊全部下架。從今以後,在當地,裝扮唐僧跳廣場舞是行不通了。

新聞出來後,有人為當地處理叫好,贊同經典名著人物形象需要悉心維護,不能被随意惡搞、戲改。但更多的人感覺荒誕不經。如果“唐僧”和“孫悟空”跳跳廣場舞,都構成對經典名著的亵渎,“低俗不堪”到需要官方插手介入、甚至取締的地步,那麼,當年周星馳拍《大話西遊》,塑造一個喋喋不休、對人叨叨個沒完的唐僧,讓孫悟空和白骨精談戀愛,那豈不是對名著人物更為嚴重的“侵犯”?照這個邏輯,這部電影當時就應該被人唾棄、慘淡下架才是,後來怎會成為讓人百看不厭的經典呢?

電影《大話西遊》劇照

外地遊客投訴的理由有二。一是看不慣經典文化變成消遣工具;二是擔心長此以往,“會給金昌乃至很多小朋友留下不好的心靈體驗。”顯然,當地官方認同了這一看法。但是,以《西遊記》為代表的四大名著,從誕生之日起就是供民間茶餘飯後消遣的讀物,而不是擺在神龛之上供人朝奉、不可亵玩的神秘寶貝。經典之是以能流芳百世,從來不是因為外面施加的文化“保護”,而是因為它自身蘊含的能夠超越時空的藝術價值。

《西遊記》裡的人物,從古至今都有不少的戲說和解構,但從來沒有一部改編後的作品,能夠取代原著本身,能夠更改國人對《西遊記》的基本認知。一切讨巧的段子和人物解構,能夠引起一時的追捧,但是沒有價值的支撐,很快就會被人厭棄。是以有人說,改編是水流中的浪花,文學經典是水中的磐石。如果說“唐僧跳跳廣場舞”,就會消解《西遊記》的意義和價值,那也太小看經典本身的力量。

至于“給小朋友留下不好的心靈體驗”,這類的說法,不由得讓人想起,2015年,喜劇演員賈玲在獨幕喜劇中改編花木蘭惹來的麻煩。當時,東方衛視《歡樂喜劇人》節目播出了她主演的獨幕喜劇《木蘭從軍》, 獨幕喜劇中,賈玲徹底颠覆花木蘭的傳統形象:貪生怕死不敢奔赴前線,“代父從軍”不是自願,而是為了擺脫鄰居惡霸的糾纏。參軍後秒變 “花癡”,看到肌肉男流下鼻血……節目播出之後,賈玲受到各方聲讨,當時也是說她“誤導青少年陷入迷途,更是愧對于後世子孫”,“玷污了民族文化,可惡至極”。最終,這場風波以賈玲緻歉、《歡樂喜劇人》暫時停播而告終。

賈玲主演的獨幕喜劇《木蘭從軍》

這些動辄上綱上線的批評,總是能輕易地占據道德高地。但是仔細想想,完全經不起推敲。是的,讓唐僧跳廣場舞,讓花木蘭成為膽小鬼和花癡,這樣的改編手段算不上高明,純粹利用形象的反差來制造喜感、博人眼球。你可以嫌棄它品位不高,批評它的無聊膚淺,可以用腳投票、轉身離去,但要說它會傷害兒童的心靈,荼毒青少年,就得拿出具體的證據。

反正我是看不懂這兩者之間的因果聯系。難道看了一個惡搞花木蘭的獨幕喜劇,孩子就會徹底懷疑花木蘭身上所代表的優秀品質,内心滑向虛無主義,變得陰暗堕落?看到一個跳廣場的唐僧,認知就會産生混亂,對文學作品的審美能力就會自動降級?如果是這樣的話,那要檢讨的是學校和家庭教育,而不是這些改編後的人物形象和表演。

左看右看,裝扮唐僧、孫悟空來跳廣場舞,都沒有侵犯任何人的利益。自古以來,對文學作品的人物進行解構或再創作,是一種再正常不過的行為,是每個人享有的自由。但偏偏有些人,要以文學名著的監護人自居,在保護民族文化的名義下,要求任何的诠釋和演繹,都得按照他們認可的架構來進行,否則就是對經典名著的背叛,對下一代的不負責任。他們未必懂得經典名著真正的藝術價值,隻是想根據自身的審美偏好來壟斷話語權,畫出一條不可随意逾越的紅線,好維護他們心目中的價值正确。

想要維護自己的價值偏好,是人的本能,但是因為情感上受到冒犯,因為自己不喜歡,就要求官方介入,取締對方的存在,就過分了。而面對審美上的分歧,隻要沒有違背法律,沒有危及公序良俗,官方應該保持寬容的立場,允許創作者對原著的冒犯。經典名著沒有某些人想象中那麼脆弱,無論是孩子,還是成人,都有足夠的理性判斷,何謂美好,何謂低俗。反而是這種過度保護和道德過敏的心态,會擠壓掉自由創作的空間,讓人下意識地想遠離名著。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