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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A鍍金年代」正牌硬漢—安東尼·梅森Anthony·Mason

作者:雩風一哥

如果你采訪一隻幸存下來的九十年代曾經生活在麥迪遜花園的老鼠或者蟑螂,那肯定會得到這樣一個答案:“有幫大漢每天都在我們頭頂上殺人。”

這幫大漢就是當時的尼克斯隊,那時的NBA球隊來到麥迪遜打球,必須注意兩點,不能盯着一個對手的臉看太久,更不能随便表演籃球暴扣,這樣的舉動會讓你在下一個回合的比賽中至少挨上一個大肘子,而現場的觀衆們——帶頭的是一個大導演,會歡天喜地的——猶如看了一場暴力恐怖大片般滿足。

安東尼·梅森,就是在這樣的情況下來到紐約的。當時該隊的主教練是變态的帕特·萊利——一個翻手為雲覆手為雨的家夥,在西海岸把湖人隊帶成NBA曆史上最為華麗的球隊之後,來到紐約的他改弦易張,把這裡變作了人間地獄,他手下需要有塊頭、有力量的大個子,像尤因、奧克利、查爾斯·史密斯都是這樣的球員,連後衛球員也要有德裡克·哈珀和斯塔克斯那樣的身闆,而梅森也完全符合這個要求,是以在執教尼克斯隊的第一個賽季,萊利便把這個以前沒怎麼在NBA打過球的硬漢簽了過來。

「NBA鍍金年代」正牌硬漢—安東尼·梅森Anthony·Mason

梅森是标準的肌肉男,其碩壯的身體和兩條鐵棒般的雙臂簡直可以同每天背降落傘練跑步的卡爾·馬龍相比,但梅森的身高往多了說也隻有2.03米,這在當時隻能打得分後衛或者小前鋒的位置,但梅森偏偏長了中鋒的體重,如此尴尬的身材讓梅森老老實實地在大學呆了四年,直到1988年,梅森才在選秀大會的第三輪,被紐澤西籃網隊選中。

梅森的前兩個NBA賽季,上場時間還沒有吉祥物多,在籃網隊的21場比賽,他一共隻打了不到兩個小時,而第二個賽季在掘金隊,他整個賽季隻出場了21分鐘,是以在來紐約之前,梅森已經做好了背水一戰的準備。“如果這裡還不行的話,那我就去水泥廠找工作。”

在紐約的第一個主場比賽,梅森就讓隊友們和主教練接受了自己,當一名對方球員在尤因的頭上漂亮地扣了一個籃之後,梅森在此人的下一次進攻中劈頭蓋臉就是一掌,隻此一下,便征服了所有麥迪遜的球迷。在紐約的第一個賽季,梅森便給這支球隊帶來了前所未有的硬朗,比起奧克利和史密斯那種隻會在下邊使黑手的球員,梅森“惡”在明處。場上的梅森總是防守對方最好的内線球員,而在那個尚不知聯防為何物的聯盟,梅森總是用他一流的身體,一流的勇氣,以及一流的防守技巧在一次次的内線碰撞中占得先機。梅森和羅德曼,是NBA中最另類的兩個小個子大前鋒,羅德曼把聰明的大腦和靈活的身體完美地結合在了一起,而梅森,他把“硬朗”和無所畏懼诠釋的最好。在尼克斯隊的首個賽季,也就是1991-92賽季,梅森打滿了82場比賽,雖然沒有一場首發,但出場時間高達26.8分鐘,場均有7分和7個籃闆球的貢獻。

此後的四個賽季,梅森一直保持着高昂的鬥志和穩定的狀态,1993-94賽季,梅森随隊殺進總決賽,對手火箭隊擁有當時聯盟最好的内線球員“大夢”奧拉朱旺。正當“大夢”和尤因殺得不可開交的時候,萊利一場令下,梅森便向惡狗一樣撲向了優雅的奧拉朱旺。整個七戰四勝的總決賽,梅森都讓這位曆史上最好的技術型中鋒頭痛無比,而這是梅森每天都在做的事。

「NBA鍍金年代」正牌硬漢—安東尼·梅森Anthony·Mason

經過了七場大戰失掉了總冠軍後,整個尼克斯隊都像洩了氣的皮球,隻有梅森,還在繼續着他的工作和生活。1994-95賽季,梅森隻有11場比賽作為首發出場,但卻有9.9分和8.4個籃闆球的貢獻,上場時間更是達到了32.4分鐘,毫無争議地當選了該賽季的最佳第六人。在紐約感覺不到希望的萊利在這個賽季後離隊,接任的老尼爾森沒有執教完1995-96賽季,傑夫·範·甘迪接手了後23場比賽,但這兩位教練卻不約而同地重用了梅森。29歲的梅森第一次成為隊中上場時間最多的球員,42.2分鐘,打滿82場比賽,14.6分和8.3個籃闆球的貢獻,梅森達到了其職業生涯的第一個巅峰。無奈隊中已經沒有人專注比賽,再加上公牛隊如日中天,梅森的爆發沒有帶來應有的戰績。1比4,尼克斯隊在東部半決賽中被公牛隊淘汰出局。

1996年的夏天注定多變,“飛人”喬丹簽了第一筆3000萬的年薪,“大鲨魚”奧尼爾來到了西部,巴克利和奧拉朱旺,德雷克斯勒組成了火箭隊的“三劍客”,阿倫佐·莫甯在佛羅裡達安了家……一直思變的紐約人自然不會安于現狀,而簽下了阿蘭·休斯頓和柴爾斯之後,他們又把目光轉向了内線球員,拉裡·約翰遜,“夢二隊”的成員,1991-92賽季的最佳新秀,媲美巴克利的低位強攻能力,拳擊手般的肌肉,全明星賽首發球員……一系列的光芒吸引住了尼克斯隊管理層的眼睛,但已經失去了莫甯的黃蜂隊顯然不願意血本無歸,于是,梅森做為籌碼被仍去了夏洛特。

同五光十色的紐約大都市相比,夏洛特簡直就是窮鄉僻壤,而梅森面前的這支隊伍也讓人看不到什麼希望。除了格倫·萊斯和用科比從湖人隊換來的迪瓦茨,黃蜂隊就剩下老射手戴爾·庫裡和32歲的博格斯,這個隊中惟一的全明星球員是37歲的湯姆·錢伯斯。

「NBA鍍金年代」正牌硬漢—安東尼·梅森Anthony·Mason

就是這樣一支堪稱老弱病殘的球隊,卻讓梅森的胸中燃起了無限的豪氣。已屆而立之年的梅森不但為黃蜂隊帶來了他們最需要的硬朗打法,還同時開發出了自己的潛能。黃蜂隊缺少一名組織者,博格斯能力不弱,但1.60米的身軀已經被多年的征戰折磨得傷痕累累,于是,在經過了一番考慮之後,主帥考恩斯——五十大球星之一,決定由梅森出任場上的控球球員,考恩斯身高2.03米,是NBA曆史上的著名小個子中鋒之一,梅森的身高和技術都讓這位前凱爾特人隊的主力中鋒産生了共鳴,是以決定出奇緻勝。這個看似無奈之舉的變化卻成了黃蜂隊異軍突起的關鍵,得到充分信任的梅森在場上無所不能,防守和籃闆球依然是他的強項,場均11.4個籃闆球的貢獻在全聯盟排名第四位,而在進攻方面,除了進攻手段中多了中距離跳投以外,梅森的傳控球功夫讓所有的籃球專家大跌眼鏡。在梅森的組織下,黃蜂隊的進攻井井有條,在失去莫甯和拉裡·約翰遜兩名内線主力後,卻打出了隊史最佳的54勝28負的戰績,萊斯不但攻下了個人職業生涯最高的26.8分,還在全明星賽上以替補的身份拿到了MVP。戴爾·庫裡、迪瓦茨都有非常好的發揮,連37歲的老将裡基·皮爾斯都煥發青春,有場均12分的貢獻。而梅森本人,不但上場時間達到了驚人的43.1分鐘,還有16.2分和5.7次助攻的表現,各項統計均為職業生涯最高。

梅森的傳球線路簡潔,而且很少失誤,尤以高位的組織最為精妙,誰能想到,這位三十歲以前被定位為藍領球員的人,居然長了一顆指揮家的心靈,看着梅森邁着八字腳,笨拙地把球運過中場,誰能把“組織前鋒”的名頭和他聯系到一起?

不過,在夏洛特十分得意的梅森并沒有失掉“惡人”本性,雖然少了紐約那群“惡棍隊友”的幫助,但隻要有機會,梅森的鐵拳依然會有力地揮出。1996-97賽季的末期,黃蜂隊迎戰戰績更佳的爵士隊,這時的卡爾·馬龍幾乎已經把正常賽MVP拿到手中了,是以有些忘乎是以,在一次上籃的時候,被斜刺裡殺出的梅森一掌打倒,于是,這兩位NBA的頂級壯漢進行了一場巅峰對決,兩人抱在一起,從球場滾到觀衆席,難分上下,最終各吃一次技術犯規。本場比賽,馬龍拿到了高分,而梅森則貢獻了三雙,賽後,頗有惺惺相惜感覺的兩人居然就此成為朋友。

「NBA鍍金年代」正牌硬漢—安東尼·梅森Anthony·Mason

雖然在季後賽首輪便不敵尼克斯隊,但黃蜂隊無疑經曆了隊史上最成功的賽季,而梅森是這支球隊的脊梁。此後的兩個賽季,梅森一直支撐着黃蜂隊,個人資料雖然稍有下降,但對于球隊的重要性卻一如當初。

2000年的10月,在熱火如日中天的莫甯突然被查出腎病,一直以内線防守傲視聯盟的熱火一下子陷入了困境,此時身為主帥的萊利想到了他的老部下梅森,于是在經過了一個多人的交易後,梅森來到了邁阿密。

2.03米的梅森和2.06米的鐵血大前鋒布萊恩·格蘭特組成了NBA最矮、最強壯的内線,而已經34歲的梅森依然能在場上拼殺40.7分鐘,還有16.1分和9.6個籃闆球的貢獻,不但讓熱火保持了50場的勝利,還職業生涯第一次參加了全明星賽。

在經曆了職業生涯的第三春之後,梅森又失去了工作,原因很簡單,莫甯回來了——雖然他的狀态已經今不如昔了,而且梅森的年齡也是他失去競争力的原因——誰願因為一個35歲的大前鋒去冒險呢?

「NBA鍍金年代」正牌硬漢—安東尼·梅森Anthony·Mason

最終,内線實力偏弱的雄鹿隊接受了梅森,在雄鹿隊的最後兩年,梅森成為“雄鹿隊三劍客”卡塞爾、雷·阿倫和“大狗”羅賓遜的惟一内線依靠,尤其是他和卡塞爾的配合更是爐火純青。在雄鹿隊的比賽中,我們經常可以看到這樣的場面,卡塞爾運球從梅森身邊通過,後面的防守球員緊随而至,而這時,梅森往往都會把他的大屁股輕輕一扭,防守球員應聲倒地,當然,除非資深裁判,否則這種極其隐蔽的犯規是不會被發覺的。

經過兩個成功的賽季之後,梅森便于2003年神秘地“消失”了,雖然這時候他已經36歲了,但每場比賽仍能上場32.6分鐘,而且在内線球員奇缺的NBA,他應該還是有“市場”的,關于他突然退役的原因,至今還令人費解。

「NBA鍍金年代」正牌硬漢—安東尼·梅森Anthony·Mason

梅森最與衆不同的動作除了他那運球前進時的八字腳以外,詭異的罰球動作更是獨樹一幟,每次罰球,梅森都會雙手托球,然後右手松開直指籃筐,停頓兩秒鐘左右,左手緩緩送出。這一套俨然宗教儀式般複雜,總讓急于搶籃闆球的對手拿不準節奏,以至提前進線,後來火箭隊的查克·海耶斯略有幾分梅森的神韻。

梅森不是NBA的頂尖球星,甚至不能說是一流球星,但在NBA的曆史上,這是你必須記住的一名球員,除了坎坷的經曆和強悍的打法以外,梅森的性格更讓人尊重,因為他總是在比賽中與對手面對面,堂堂正正地對抗,他的成功,讓你覺得沒有一絲僥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