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章紋,是帝王及進階官員禮服上繪繡的十二種紋飾,分别為日、月、星辰、群山、龍、華蟲、宗彜、藻、火、粉米、黼、黻等,通稱“十二章”。

十二章内涵豐富:日、月、星辰,取其照臨之意;太陽當中常繪有金烏,月亮中常繪有蟾蜍或白兔,這是漢代以後日月的一般圖案。
山,圖案即為群山形,取其穩重、鎮定之意;
龍,取其神異、變幻之意;
華蟲,美麗花朵和蟲羽毛五色,甚美,取其有文采之意;最早分花和鳥兩個章,按唐初學士孔穎達的解釋,“華蟲者,謂花和雉也。”。
宗彜,取供奉、孝養之意;
藻,為水草形,取其潔淨之意;
火,取其明亮之意;
粉米,取粉和米,有所養之意;
黼,取割斷、果斷之意;
黻,取其辨識、明察、背惡向善之意。
十二章紋的起源可追溯到舜帝時期,後世沿用,到了周代,周公旦制定《周禮》,規定以日、月、星辰三章畫于旗幟,衣服上隻保留九章紋,以龍為首章而稱為“龍衮”。後來秦始皇帝登基,廢除章紋制度,祭祀禮服一律為純黑,稱為“袀玄”。直到東漢才再度恢複十二章紋。
關注錦嶼琳觀剪紙藝術
開啟全新剪紙創作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