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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S官宣與具俊晔結婚:人生無常,我珍惜當下的幸福

3月8日女神節,大S官宣再婚。并發文表示:人生無常,我珍惜當下的幸福。感謝一切讓我一步一步走到現在的所有。

大S官宣與具俊晔結婚:人生無常,我珍惜當下的幸福

此前,南韓歌手具俊晔SNS發表長文,宣布将與大S徐熙媛結婚:“我要結婚了,想和20年前相愛的女人延續愛情,聽到她離婚的消息,我找到了20年前的那個号碼聯系了她。幸好那個号碼沒變,我們才能重新連接配接起來,時間已經過去很久,不能再浪費了,是以我提議結婚,她也接受了,決定一起生活……希望大家多多支援和祝福,謝謝。”

據南韓媒體報道,具俊晔和大S最近完成了結婚登記。本月初确認了兩人成為合法夫妻的事實。具俊晔計劃不久後前往妻子所在的中國台灣,在當地也進行結婚登記。

據悉,具俊晔與大S曾在20年前相戀,具俊晔是大S的初戀,但因為男方經紀公司壓力,二人最終分手,如今破鏡重圓。

大S官宣與具俊晔結婚:人生無常,我珍惜當下的幸福

而在2021年11月22日,鬧了很久婚變的汪小菲、大S聯合釋出了離婚聲明,兩人表示經認真、慎重地考慮,決定和平解除婚姻關系,未來将以父母、朋友的身份愉快相處共同撫養孩子。

據台灣媒體報道,當時,雙方針對大S名下6億餘台币豪宅,及汪小菲“S hotel”3.5億台币資産等,合計超10億台币财産進行配置設定,及子女日後相處模式等進行調解,且在法官主持下已有共識。

結婚後的哪些财産屬于夫妻共同财産?

名人結婚類似于企業重組,涉及很多财産問題,此次大S再婚,又涉及到婚前婚後财産問題。一般來說,他們都會有資産協定,此次二人結婚是否有類似協定,我們尚無法探究。

那麼,對大陸公民來說,結婚後的哪些财産屬于夫妻共同财産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财産,為夫妻的共同财産,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産、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産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财産,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财産。夫妻對共同财産,有平等的處理權。

登記結婚後雙方所得的工資、獎金、勞務報酬、生産、經營、投資的收益等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财産屬于夫妻共同财産,夫妻共同财産歸夫妻共同所有,雙方對共同财産有平等的處理權。

名人如何防範婚姻變動帶來的财富風險?

巴菲特曾說:“婚姻才是這個世界上最大的風險投資。”

海爾集團創始人張瑞敏也曾說過:“沒有幾個企業家的婚姻家庭是幸福圓滿的。”這句話也在屢屢上演的知名企業家離婚事件中不斷被印證。特别是許多企業家由于沒有做好婚前的資産規劃,最終“賠了夫人又折兵”。

世界首富貝佐斯的離婚,把前妻直接送上了世界第三大女富豪的寶座;前中國女首富吳亞軍的離婚,也把前夫推上了胡潤中國百富榜。

是以,做好個人資産保全規劃,讓資産不至于因為婚姻變動而大幅縮水至關重要。

其中,簽訂婚前财産協定或婚内财産約定是一種比較常見的措施。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這種措施人情味稍顯不足,還需配合其他措施,比如,人壽保險、信托等。

尤其是對于有家族企業的管理者或其他法定繼承人來說,可以将大額人壽保險作為給其配偶的“股權對沖”工具,并将一部分現金以及可變現資産通過人壽保險的方式進行儲存,一旦出現了離婚風險,财富所有人可以根據自己的意願決定财富的傳承,以此規避财富傳承的法律風險。

......我也是有底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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