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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議取消直播打賞 業内人士:一旦實施很多主播将失業

近日,全國人大代表、廣元市蒼溪縣白驿鎮岫雲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李君建議取消直播打賞引發網友熱議。直播打賞對于直播平台和主播有多大的意義?取消直播打賞會有多大的影響?

3月5日上午,上遊新聞記者采訪了一家重慶公司負責人文濤。文濤現在在做直播公司,還曾打造直播平台。他認為,如果真的取消了直播打賞,無論是對直播平台還是主播都将是沉重打擊,特别是依賴打賞分成的“中腰部”主播。

人大代表建議取消直播打賞 業内人士:一旦實施很多主播将失業

某平台的打賞充值界面 來源:APP截屏

業内人士:

沒有打賞收入很多主播要失業

文濤表示:“我看到了全國人大代表建議取消直播打賞這個新聞。作為直播行業的從業者,這個新聞對我們來說是一個很壞的消息,因為無論是直播公司、主播還是直播平台,現在最大的盈利模式還是直播打賞。”

2017年,文濤就組織了直播公會,曾在鬥魚、YY等直播平台排名靠前,收入最高利潤突破了100萬。如此高的利潤從何而來?文濤介紹:“直播的收入主要有三塊構成,最直接的就是直播打賞,這也是最主要的盈利模式;其次就是主播有一定名氣之後,會有商家願意出資,提供直播廣告實作流量變現;最後一部分就是主播線下的商業活動以及平台簽約費,這是隻有頭部主播或有一定流量基礎的主播才有的權利。”

如果取消直播打賞,對主播有哪些影響?文濤認為:“對于頭部主播來說,就算沒有打賞,但他們仍有不錯的簽約金、線下商業活動、直播廣告和直播帶貨的收入作為保障。人數衆多的‘中腰部’主播主要收入來源是直播打賞。除了打賞之外平台給的補貼大多隻有小幾千元。沒了打賞收益,他們将很難繼續從事這份工作。秀場主播轉為帶貨主播也很難,很多主播擅長才藝表演,但并不擅長吆喝賣貨。”

文濤認為,取消直播打賞除了對大多數主播無法承受,直播平台一樣無法承受:“營運一個直播平台,看的人越多、流量越高,阿裡雲、騰訊雲提供的伺服器通道費就會越高,是以沒有變現手段的流量對平台來說是一種負擔。如何把流量價值最大化轉換,是所有平台都在努力的一件事。”

文濤承認,目前機制下直播打賞的确存在問題:“從我這麼多年的從業經驗來看,直播打賞被規範化是遲早的事。直播界有句話叫‘不要瞧不起任何一個小号’,這句話的潛台詞其實就是說明:直播打賞大多是沖動型消費,其消費的主體人群是收入不高的普通人,是以這幾年才出現了這麼多有關打賞主播的新聞。有的是未成年人拿着父母的存款打賞,有的是網上貸款打賞,還有的甚至是挪用公款打賞……”

人大代表建議取消直播打賞 業内人士:一旦實施很多主播将失業

知名主播馮提莫在直播中 開源:直播視訊截圖

未成年人打賞160萬

對簿公堂平台自願退還全部打賞

正如文濤所說,直播打賞有一大诟病就是誘導一些未成年人私下大額打賞。這頻頻導緻發生糾紛甚至起訴到法院,社會輿論對直播打賞相當不利。去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就釋出一起典型案例。

2020年,天津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此案:原告劉某生于2002年,國中辍學。2018年10月23日至2019年1月5日,劉某使用父母用于生意資金流轉的銀行卡,多次向某科技公司賬戶轉賬用于打賞直播平台主播,打賞金額高達近160萬元。劉某父母得知後,希望某科技公司能退還全部打賞金額, 遭到該公司拒絕,雙方對簿公堂。

一審法院判處某科技公司退還部分金額,劉某不服提起上訴。經多番溝通協調,當事雙方達成庭外和解,原告撤回起訴,涉案公司自願返還近160萬元打賞款項并已經履行完畢。

2021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召開新聞釋出會公布此案。最高法回應未成年直播打賞問題明确指出:限制行為能力人也就是8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這些人在網絡進行遊戲或者進行打賞時,有的幾千、幾萬,這顯然與其年齡和智力水準不相适應。在未得到法定代理人追認的情況下,其行為應當是無效的。監護人請求網絡服務提供者返還該款項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人大代表建議取消直播打賞 業内人士:一旦實施很多主播将失業

某女主播直播期間不斷有粉絲送直播打賞 來源:直播視訊截圖

全國政協委員張頤武:

正面價值的直播收費類似知識付費

雖然有全國人大代表建議取消直播打賞,但也有全國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建議加強監管,而不是一刀切。

全國政協委員、民進北京市委會副主委、北京大學中文系教授張頤武日前接受媒體采訪,談到當下社會争議頗多的直播付費網絡打賞行為時認為,這需要根據情況具體分析。“實際上,在直播平台,很大一部分主播來自非遺領域以及戲曲行業,他們迫于疫情影響,或是主動參與到傳統文化傳播領域中來,借助平台進行直播,其内容具有正面價值,如果能夠通過平台獲得一些收益,在傳播過程中得到回報也是理所當然的。”在張頤武看來,如同大衆進入劇場,同樣需要購票一樣,直播打賞更像是傳統業态的數字化展現。“它實際上同知識付費類似。”張頤武說。

他表示,未來應該在政策上支援企事業機關及個人通過短視訊直播平台進行知識普及、傳統文化傳播事業,通過直播付費、網絡打賞等模式,取得适當合法、合理的收入。張頤武認為,面對發展中的問題,“促進和規範兩方面并存”,要加強有效監管,加強行業自律,加強對公衆的宣傳和引導,以此避免不規範的現象發生。

日前,全國人大代表、廣東省律師協會會長肖勝方接受上遊新聞采訪時也建議,将網絡秀場直播劃分成三種類型,分别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一類直播是某項領域的專家,以輸出内容的優質性來吸引閱聽人。二類直播則是“沒有專業知識、專業技能内容但并未違反法律、法規、政策内容的直播”,包括部分八卦新聞網絡直播、“純顔值”直播和非專業“舞蹈”直播等。

肖勝方認為,一類直播和二類直播的管理差異在于直播打賞限制,建立“二類直播打賞強制冷靜期”制度,即打賞者在三天内可以無理由撤回打賞。這有助于引導網絡直播者将精力花在直播内容上,減少庸俗、無聊直播産品的産生;同時可減少打賞者沖動之下的盲目打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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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遊新聞記者 趙映骥 楊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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