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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裔被害血案頻發,為什麼種族仇恨犯罪那麼難被定罪?

作者:智慧煙台

前不久發生在美國曼哈頓華埠的一樁亞裔被殺慘案,在當地華人圈裡引起不小的轟動。35歲的韓裔女子克裡斯蒂娜·尤娜·李 (Christina Yuna Lee)于2月13日早些時候在家中慘遭殺害身亡,嫌犯阿薩馬德·納什(Assamad Nash)當場被捕。

如今距離這起案件發生已過去近一周時間,仍不斷有人來到克裡斯蒂娜生前所居住的較高價的電梯大廈附近,用鮮花、蠟燭和智語以表哀悼,築成了一個臨時紀念館。

然而在2月16日,據當地媒體報道有居民發現有人試圖摧毀這場紀念活動,不僅砸碎了蠟燭,撕毀了智語還在犯罪現場外撒花。這樣的舉動讓當地華人感到憤怒之餘,心底也更加不安。

​亞裔被害血案頻發,為什麼種族仇恨犯罪那麼難被定罪?

華埠商業改進區、共同發展機構運作總監陳作舟在修複這個為克裡斯蒂娜築起的臨時紀念館,他不希望路過的孩子看到這種亵渎行為。

前有遭遇襲擊的華裔男子馬耀盼在醫院去世、華裔女子高慧民被推下地鐵站台身亡、南韓外交人士在曼哈頓第五大道被襲等事件發生,如今克裡斯蒂娜的案件無疑又為紐約亞裔族群心頭增添了新的傷痕。不少人呼籲當局重視對亞裔的仇恨和暴力犯罪,并進行司法改革來遏制更多的犯罪。

但長期以來種族仇恨犯罪一直存在定罪難的問題。由于警方難以找到肇事者是否出于種族主義原因才對受害者痛下毒手的證據,檢察官們則因為不想敗訴而不願嘗試提起種族仇恨犯罪指控。這就導緻仇恨犯罪案陷入案件數量不多、不受當局重視、缺乏人力物力資源支援的惡性循環中,在這種情況下,亞裔群體的訴求很難被滿足。

種族仇恨和暴力犯罪頻發,引發亞裔擔憂

自克裡斯蒂娜案件發生以來,唐人街社群居民人人自危。

57 歲的鐘世濤(音,Chung Seto)在紐約市的唐人街生活了40多年,她向NBC記者分享了自己的看法。

“我們的社群長期以來一直被忽視,”她說。“唐人街在9/11、桑迪飓風之後,甚至在新冠期間都沒有得到财務幫助。這種被遺棄的感覺與最近的慘案結合,整個社群都憤怒了。”

“我不覺得任何地方是安全的。”27歲的華裔美國女性林優美(YouMe Lin)在接受NBC采訪時說:“我感到非常窒息。”

28歲的奧黛麗·盧(Audrey Lew)則告訴NBC,大家的恐慌感從沒有像現在那麼強烈過,之前沒有人想過自己會被推下站台。她在克裡斯蒂娜遇害後體驗到的恐懼是一種熟悉的恐懼,從小父母就會警告她天黑後待在家裡,永遠不要獨自回家。現在“不管大家做什麼或持有什麼樣的防身武器,這些(慘劇)都可能發生在我們身上。”

菲律賓裔的馬爾斯·内華達(Mars Nevada)表示自己2021年12月從内布拉斯加州搬到了紐約,但她覺得當時種族仇恨犯罪已經普遍存在了,她對NBC記者說:“你會在其他女人的身上看到自己,(當她們遇害時)你會想,‘上帝,這可能是我。’”

“前幾天,我在一個車站下車,我的朋友和我在一起,他說這就是高慧民被殺的地方。我當時想‘你為什麼要這麼說?’,他們說是為了提醒我要記得站在樓梯附近,抓住欄杆。”

29歲的菲律賓裔格羅·林登穆特(Glo Lindenmuth)在采訪中說:“我過去常常在包裡裝胡椒噴霧,現在當我在街上走時,我就握着它。我換上了厚重的靴子,不僅僅是因為天氣,還為了安全。晚上走路時,我經常用FaceTime給朋友或男朋友打視訊電話。”

​亞裔被害血案頻發,為什麼種族仇恨犯罪那麼難被定罪?

Photo by Jason Leung on Unsplash

據皮尤研究中心調查結果統計,2020年以來,在美亞裔群體對歧視和暴力事件的擔憂程度比疫情前更高了。

在亞特蘭大水療中心槍擊案發生後,皮尤研究中心迅速采訪了352名在美亞裔成年人對社會環境的看法。

在統計了結果後,研究人員發現有32%的采訪對象擔心有人可能會威脅或攻擊他們,這一比例高于非裔(21%)、拉丁裔(16%)和白人(8%)群組中擔心自己遇襲的比例。甚至有81%的亞裔受訪對象認為,針對亞裔的暴力事件數量正在不斷增加,研究人員認為在美亞裔的不安全感超過其他了其他族裔。

​亞裔被害血案頻發,為什麼種族仇恨犯罪那麼難被定罪?

截圖來自:皮尤研究中心

亞裔群體的這種擔憂,也主要因為自疫情爆發以來,亞裔遭遇的種族仇恨和暴力犯罪事件越來越多。據亞太裔平等聯盟(AAPI Equity Alliance)統計,該聯盟在2020年3月到2021 年9月,共收到了超過10370份亞裔遭遇歧視的回報。

他們中有62.9%的人被口頭騷擾,有16.3%遭到惡意回避,而且這些歧視事件發生在公衆場合,有31.2%發生街道上,有26.8%發生在機關中。回報報告還顯示,像克裡斯蒂娜和高慧民這樣的亞裔女性更容易遇到歧視事件,有62%的歧視事件發生在女性身上。

另據FBI公布的資料,發現在整個美國,針對亞裔群體的仇恨犯罪在2020年上升了73%。雖然紐約市的整體犯罪率仍處于曆史較低水準,但槍擊案和歧視事件在新冠疫情期間有所上升。紐約市警察局表示,在紐約市亞裔報告的歧視事件從2020年的28起上升到2021年的129起,增長了4.6倍。

不過AAPI創始人之一的馬尼沙·庫爾卡尼(Manjusha Kulkarni)認為遭遇歧視甚至是仇恨犯罪的人,可能要比FBI統計出來的數字多。

庫爾卡尼表示,因為部分亞裔移民存在語言障礙,即使他們遇到了歧視事件,也有可能沒聽懂或不敢向警察報案而未被記錄在案。一些更弱勢的亞裔還會因為沒有合法身份,擔心報警以後被移民局盯上,而不選擇報警。

種族仇恨犯罪定罪難

如果肇事者被定罪為仇恨罪,那麼他會面臨更嚴重的處罰,但問題是目前美國對種族仇恨犯罪的定罪不僅驗證難而且程式複雜。

2009年,美國府出台了《馬修·謝潑德和小詹姆斯·伯德仇恨犯罪預防法》,因種族、膚色、宗教、民族血統、性别、政治取向、性别認同或殘疾的原因造成受害者身體受傷,或試圖使用危險武器傷害受害者,屬于聯邦犯罪。

《美國法典》第18卷“罪行和刑事訴訟”第249條(18 US Code § 249)規定了仇恨罪的處罰标準:如果肇事者罪犯導緻受害者死亡,企圖綁架、性虐待、謀殺受害者,應處以任何年限或者終身監禁。

罪犯伏法是每個亞裔都想看到的結果,可是問題在于種族仇恨犯罪很難定罪,這是種族仇恨犯罪案例數量少的原因之一。

​亞裔被害血案頻發,為什麼種族仇恨犯罪那麼難被定罪?

圖源:紐約郵報報道截圖

FBI在官網中明确表示,“出于保護言論和其他公民自由的考慮,仇恨本身不是犯罪”。隻有證據能證明受害者是因為種族成為肇事者攻擊目标的時候,司法人員才能裁判出肇事者犯有種族仇恨罪。

紐約警察局退休探長兼美國廣播公司新聞(ABC news)撰稿人羅伯特·博伊斯(Robert Boyce)表示,負責調查犯罪動機的執法人員常常找不到相關證據,隻能放棄對種族仇恨罪的調查。

博伊斯舉例說明,種族仇恨罪的犯罪者會在犯罪時發表一些種族歧視的言論,襲擊身着民族服裝的受害者,或者肇事者在犯罪現場留下了納粹萬字元、絞索等的種族歧視符号。如果在現場沒有發現任何與種族歧視迹象相關的證據,警察還會檢視與案件相關的監控錄像、肇事者社交媒體賬号、肇事者過去的犯罪記錄等等。将各種細節與仇恨犯罪指控聯系起來,這樣肇事者比較容易被定罪。

博伊斯告訴ABC,除非執法部門或檢察官對肇事者進行了深入調查,或者肇事者明确表明了種族歧視的态度,否則法官不會判定肇事者犯了種族仇恨罪。他認為,僅僅讓受害者“受到保護”是不夠,必須站在種族仇恨罪的角度全面調查、嚴厲打擊種族仇恨犯罪,将所有資訊公之于衆,讓人們認清種族仇恨罪犯的真實面目。

但另一方面,美國的非盈利民權組織,南方貧困法律中心(SPLC)的法律部副主任斯科特·麥考伊(Scott McCoy)在接受ABC采訪時表示,像那種一邊毆打受害者,一邊在犯罪現場大喊種族歧視口号,明顯犯有種族仇恨罪犯人很少見。如果受害者因為語言障礙、或者秉着不想把事情鬧大的态度,沒有報告肇事者的種族仇恨行為,那麼執法部門不會主動展開種族仇恨犯罪的調查。

麥考伊認為,一旦能成功指控肇事者種族仇恨罪勝訴的可能性變小了,檢查官也不會冒險去指控肇事者犯有種族仇恨罪。媒體在報道這起案件時,就不會特意提到種族仇恨罪,群衆對種族仇恨罪罪犯的動機、後續判罰也會缺乏了解。在沒有引起社會反響的情況下,政府不會為執法系統提供更多資源解決種族仇恨罪的問題

還有一些人指出,在系統性的種族主義影響下,有些司法工作者自己就懷有無意識的偏見,他們制定的種族仇恨罪的定罪标準太過于單純,以至于一些很有可能犯下種族仇恨罪的肇事者沒有被準确定罪。

例如,2021年3月16日亞特蘭大槍擊案兇手羅伯特·亞倫·朗(Robert Aaron Long)在接受審訊時隻是稱自己有“性瘾”,并希望槍殺按摩店的員工來擺脫“誘惑”。盡管朗對惡意謀殺、重罪謀殺、企圖謀殺和嚴重襲擊等指控認罪,但卻一再否認自己殺害亞裔女性是出于種族歧視和性别歧視。

朗的态度引起了很多在美亞裔女性的不滿。她們認為,将在按摩店工作的亞裔女性和提供性服務挂鈎本身就是一種根深蒂固的種族歧視和性别歧視。

但在美國,許多類似的案件審理中,即使檢察官被告知案件中存在種族偏⻅動機的可能性,當法院已經對已有的刑事犯罪判處更⾼的刑罰時,一些檢察官認為以仇恨犯罪繼續起訴罪犯⼏乎沒有什麼好處,也就失去了對罪犯仇恨犯罪指控的動力。

ABC新聞分析師、律師兼記者桑尼·霍斯廷(Sunny Hostin)在評論亞裔女性受害的案件時表示,在司法人員審理類似的案子時,他們甚至會刻意回避種族主義問題。在多種因素的影響下,種族仇恨罪難定罪的情況将持續存在。

“恢複性司法”計劃或能解決問題

難以定罪,涉嫌種族仇恨犯罪的肇事者就無法得到應有的處置,受害者的冤屈無法被伸張。而仇恨犯罪不僅會直接給受害者會造成嚴重的⾝⼼傷害,還會給社群帶來沖擊。

斯坦福大學提出了在案件審查中引入“恢複性司法”概念的方法,以更全面的解決種族仇恨犯罪的問題。

普通的判刑屬于傳統形式司法概念,司法人員在審理中主要看重三件事,分别是“違反了哪些法律法規?”、“誰違反了這些法律法規?”、“違法的人應該怎麼判刑?”。

恢複性司法和傳統刑事司法差别較大,它更關注受害者的反應,注意“誰受到了傷害?”、“被害者的需求是什麼?”、“誰應該為此負責?”、“為什麼他需要對此負責?”、“誰的利益關系還受到了影響?”、“怎麼讓受影響的人也參與到案件解決中?”

鑒于一些少數族裔對現有種族仇恨犯罪法規和判罰不滿,斯坦福大學法學院的學者分析了恢複性司法的特點,認為這種法律概念可以從少數族裔受害者的角度出發,甚至有機會讓那些同樣覺得自己的人身安全受到侵害的受害族裔參與到思考如何懲罰、教育肇事者,和維護受害者後續權益的環境中來。

恢複性司法的重點是讓犯罪者和受害者、乃至社群代表進行溝通,目的是讓肇事者清楚了解自己的行為對對方造成了傷害,承認自己确實做錯了事。在這一層共識上,受害者和社群代表可以和肇事者就一些賠償項目達成一緻,例如金錢賠償、教育、社群義務、犯罪幹預計劃、或對身體受傷的受害者負責等。之後,肇事者需要遵守承諾,而社群及相關司法部門需要支援受害者的身心健康、監督肇事者履行承諾的情況。

​亞裔被害血案頻發,為什麼種族仇恨犯罪那麼難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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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恢複性司法的學者稱,在考慮傳統刑事司法對肇事者上訴時,也可以同時進行恢複性司法的溝通程式,這兩個不同的司法模式不會互相幹擾。恢複性司法往往在案件已經開始了刑事審查過程後開始,比如肇事者已經被逮捕了。

如果肇事者接受了恢複性司法,他将接觸到社群量刑圈。恢複性司法一般不主張直接監禁罪犯,相反,更重視罪犯的再教育過程。對于種族主義的罪犯,參與案件談論的社群代表可以聯合社群成員、地方檢查官、肇事者與被害者家屬一起對罪犯進行監督,讓他避免再傷害某一族裔成員,或徹底擺脫種族主義思想。

斯坦福大學的報告稱,當一個罪犯身犯數罪,每一項懲罰都可能為他帶來數年的監禁時,監禁的威懾力對他來說就沒有那麼高了。但恢複性司法的無監禁、有懲罰、有監督、有教育可以降低重複犯罪的可能性。

值得注意的是,加拿大已經在未成年人涉嫌種族仇恨犯罪時啟用了恢複性司法的程式。

加拿大《環球郵報》2021年4月報道了這樣一則新聞,不列颠哥倫比亞省維多利亞市的一個猶太社群曾出現過“殺死猶太人”的反猶太智語,當地警方立刻讓仇恨犯罪調查員介入此案中,還造成不小的社會影響。在這樣的壓力下,肇事青年很快自首。

維多利亞恢複性司法的執行董事吉利安·林奎斯特(Gillian Lindquist)應警方的要求與肇事青年見面。在林奎斯特進行了深入的對話後,她決定啟動恢複性司法程式,并在三個月後為當地猶太社群的3名代表和肇事青年舉行了談判會議。在會議上,肇事青年意識到自己的錯誤多嚴重,同意履行猶太社群代表提出的要求。

當然,恢複性司法更為适合罪行較輕、對犯罪事實沒有清醒認識的種族仇恨罪犯,例如那些會對少數族裔行進語言暴力的罪犯。如果犯罪行為較嚴重,出現了傷人殺人的情況,也可以先判刑,再進行其他賠償和限制。如果恢複性司法談判失敗了,受害者依然可以繼續起訴肇事者。

來源:加拿大和美國必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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