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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公司欠水費引發糾紛責任在誰?

作者:法保網

物業公司坑你沒商量?真正辦事的物業不多?很多人吐槽,花錢買房、租房,交物業費,到頭來是供着一堆吃幹飯的,自讨苦吃。這年頭收錢不辦事的還有誰?物業公司欠水費引發糾紛,責任在誰?

一、以案普法

如果物業隻管收錢,卻不幹事,這能忍?很多人都會遇到相同的情況,物業費一個月交幾百上千,但小區隻是放了監控,搞個停車位啥的,其他什麼也不管,還會時不時以其他名頭收錢。見識過房子漏水得不到解決的,也見過車被刮蹭調取監控被拒絕,還能有物業公司欠水費導緻住戶不便的?要這樣的物業有何用!

物業公司欠水費引發糾紛責任在誰?

杭州某小區的物業方為A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該公司為小區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看看門,管管車,還代繳水費。本來以為就這點活,物業公司肯定能幹好,沒曾想還是出了問題。A物業不靠譜到什麼地步呢,平日懶得管事,顧不上就算了,連整個小區的水費也能欠着水務公司。自從A物業公司向該小區提供物業服務後,從未及時繳納水費給水務公司,導緻該小區住戶積欠大量水費。

收到欠費催收提醒,小區住戶一開始都很懵逼,水費不是物業交了嗎,這什麼情況?等搞清楚緣由後才紛紛找A物業問責。但是經水務公司多次催讨,以及所在社群多次協調,均無果。A物業公司就是不松口,不想負責。難不成這鍋還要住戶背,補繳水費?沒有這樣的理。冤有頭債有主,水務公司也是個講理的,就将A物業公司告上法庭,提起供用水合同糾紛訴訟,要求A物業公司承擔相應的水費。

物業公司欠水費引發糾紛責任在誰?

水務公司送出了相關證據,如A物業參與代扣代繳的發票、打款憑證,主張雙方已經存在事實上的供用水合同關系。而A物業認為并未與水務公司簽訂書面的供用水合同,不應承擔相應支付水費的責任。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

該小區屬于二次供水小區,發生糾紛時并未進行二供改造,也就是說該小區的生活用水需要建設加壓裝置後才能供應給各業主住戶,供水機關并不直接與業主發生供用水關系。對于該小區水費的收取,業内通用做法就是,由物業服務人員收取後,再交給供水機關。對應到案件中,水務公司為供水機關,A物業公司為該小區物業服務人,雙方之間事實上已經形成了供用水合同關系。應當由A物業承擔相應的付款責任,結清所欠的水費。

二、法律延展

很多老舊的小區因為曆史遺留問題,還沒進行二供改造,普遍存在物業公司代收代繳水費的情況,但小區的業主、業委會、物業公司均未與水務公司簽訂相應的書面供用水合同。沒有簽訂書面合同,供用水關系是否成立?A物業公司誤以為,沒有簽訂書面供水合同,就可以不用承擔相應的支付水費責任,才敢積欠水費。

物業公司欠水費引發糾紛責任在誰?

其實,根據民法典規定:

■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

■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也就是說,即便水務公司并未與A物業簽訂書面合同,但A物業一直都在從事代扣代繳的工作,事實上已經履行了供用水合同的主要義務,且接受了合同内容,如此一來,雙方之間的供用水合同成立,A物業需要承擔未繳納的水費。

随着法律法規的日益完善及人們維權意識的不斷提高,物業管理糾紛越來越多。如何才能平衡雙方的關系,有效解決不斷出現的沖突和糾紛,讓業主得到更好的服務,讓物業得到應有的管理費,維護雙方合法權益,成為了社會關注點。

物業公司欠水費引發糾紛責任在誰?

【物業管理】物業管理的職責,無非就是履行物業管理合同,接受業委會和住宅小區居民及有關部門的監督指導,比如實施重大管理措施時應當送出業委會審議,并經業委會認可。說白了物業就是收了錢,為業主服務的。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協助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内的安全防範工作,應對安全事故采取應急措施的同時,應當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協助做好救助工作。物業雇請的保安人員在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内的公共秩序時,應當履行職責,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權益。
物業公司欠水費引發糾紛責任在誰?

對于物業來說,重點工作就是物業及其配套設施的維護和養護。管事的物業,要随時保障供水供電系統、電訊系統、空調系統、公用設施等裝置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态。但很多物業都是等發生故障後再去修理,不知道進行日常維護。另外,物業還要加強保安和消防管理,搞好物業及周圍環境的清潔,做好管理區範圍内的綠化建設和保養,加強車輛管理防止丢失、損壞或釀成事故等。總之,物業的活可以有很多,就看物業負不負責,幹不幹得好。

如果買了房子,但一直沒有居住,也未出租,是否要交物業費?有人覺得房子沒住人,沒有享受到物業服務,是不用交物業費的。真的沒有享受到物業服務嗎?雖然未居住,但是公共區域的維護、清掃等費用依然存在,是以一般情況下,在購買房屋辦理傳遞手續後,就應當開始繳納物業管理費。有的地方規定已辦理傳遞手續但未使用的物業,物業費按照90%交納。繳納标準可能不同,但不能拒繳,以各地規定為準。

三、法言法語

物業公司與業主之間的摩擦不停、糾紛不斷,近年來取消物業管理的呼聲越來越高,還真不是物業費那點錢的事,而是因為實在太坑爹!很多人覺得小區物業其實沒有多大作用,除了交費和收費的時候需要找物業,平時基本上也沒啥事。真有事找物業吧,要麼就是拒絕處理,要麼就是推脫責任,要麼就是拖延時間。現如今,水電出了問題,打水電公司電話;網絡出了問題,打網絡公司電話;其他糾紛解決不了,也是報警處理,物業是可以完全被替代的。有一些老小區或是村子裡都是沒有物業的,依然可以維持良好的秩序。

物業公司欠水費引發糾紛責任在誰?

業主交了物業費,就是希望物業管理人員能夠将事情做好。但很多物業公司,隻管收錢,遇事喜歡打太極,講一堆理由就是不願意幹正事。物業服務都打折了,為何物業費不能打折?注意了,拒繳物業費解決不了任何問題。如果不滿意物業公司的服務,出現糾紛可以通過協商調解解決,心平氣和坐下來溝通,消除誤會,提出整改要求,看後續變化。如果還是不滿意,可以提請仲裁、訴訟,通過法律途徑解決。認為物業服務不到位,不要一上來就拒繳物業費,應注重收集證據,留存交納物業費等收據,以證據抗辯,維護合法權益。

注:文中人名為化名,引用案件資訊來自杭州市司法局

物業公司欠水費引發糾紛責任在誰?
物業公司欠水費引發糾紛責任在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