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紅樓夢》第46回“尴尬人難免尴尬事,鴛鴦女誓絕鴛鴦偶”,說的是賈府的大老爺賈赦,看中了賈母的特别助理鴛鴦,想讨她作小老婆,讓自己的太太邢夫人去說媒。
邢夫人先是找了兒媳婦王熙鳳,王熙鳳是多靈巧的人呢。聰明伶俐的王熙鳳立馬覺得這是一樁棘手的事,自己最好能不摻乎就不摻乎。一則碼不準鴛鴦的意思,願意還是不願意。女孩子的心可不好猜。王熙鳳打心底裡反感這件事,不想去說,卻也不能代替鴛鴦作決定,倘若鴛鴦願意呢?如果鴛鴦不願意,又怕邢夫人懷疑自己先走漏了風聲,于是找了個借口,讓邢夫人先過賈母那邊去,自己忙完再去。将來萬一有什麼問題,可以洗脫嫌疑。
邢夫人去見了賈母,覺得幫自己的老公拉皮條這事兒沒法直接說出口,又去找了鴛鴦,當面把情況挑明了,鴛鴦雖然說不願意,但在邢夫人眼裡,可能是出于女孩子的嬌羞,這樣的好事哪有不願意的?高升了呢,一下子從丫頭上升到姨娘了。
換誰都會像邢夫人一樣覺得鴛鴦傻吧?君不見,放到如今,有多少年輕女孩子哭着喊着嫁給比自己年齡大幾十歲的老男人,圖的什麼?是圖對方老嗎?就是願意一朵鮮花插在那個啥上!
扯遠了,說多了惹人嫌!
這件事最終因為鴛鴦的決絕,又因為賈母給鴛鴦撐腰,沒有了結果。
這一段,想必讀過《紅樓夢》的人都知道,我想說的細節是,邢夫人在鴛鴦和賈母那兒碰了鼻子灰,回來後把這事轉告賈赦,這段很有意思:“邢夫人将方才的話隻略說了幾句,賈赦無法,又含愧,自此,便告病,且不敢見賈母,隻打發邢夫人及賈琏每日過去請安。隻得又各處遣人購求尋覓,終久費了八百兩銀子買了一個17歲的女孩子來,名喚嫣紅,收在屋内。不在話下。”
17歲的青春女孩,是可以随便買賣的。八百兩銀子,身價不菲,當然,赦老爺要買個屋裡人,自然是要上點檔次的,參照的是賈母的特别且理鴛鴦的标準,這筆費用,相當于劉外婆一家人幾十年的生活費了。
可是,有誰問過嫣紅是不是願意呢?作者沒寫,讀者自己去猜。
窮人家的孩子是随便買賣的,女孩自從初生下來就承擔了一家人走投無路時的人口生計。比如說寶玉的大丫頭襲人,過年的時候回娘家,聽她的母親和哥哥要贖她回去,她死也不肯回去:“當日原是你們沒飯吃,就剩我還值幾兩銀子,若不叫你們賣,沒有個看着老子娘餓死的理。如今幸而賣到這個地方,吃穿和主子一樣,又不朝打暮罵。況且如今爹雖沒了,你們卻又整理得家成業就,複了元氣,如果還艱難,把我贖出來,再多搗澄幾個錢,也還罷了,其實又不難了,這回又贖我做什麼?權當我死了,再不必起贖我的念頭!”
襲人一席話,背後的真相可謂是字字是血,句句是淚。你看我已經給你們賣了一回,如今你們是好過了,如果你們日子不好過的話,還可以再賣我一回。我就是那個可以一而再、再而三一直被犧牲下去的人。
襲人是賈府裡買來的丫頭,好在她還有母親和兄嫂。晴雯的家境就更糟。晴雯原來是賈家的總管賴大買回來孝敬他的母親賴嬷嬷的,因為聰明伶俐又能幹的,賴嬷嬷就将她用來孝敬了賈母。可見,晴雯不僅被買賣,還被當作禮物随便送人。賈母覺得晴雯能幹漂亮還伶俐,安排給伺候寶玉,也不過十歲左右。可憐的晴雯被賣的時候不僅年齡小,連父母是誰都不知道。抄撿大觀園後被王夫人趕出去,隻有一個遠房的表哥表嫂處可以安生。
再回到《紅樓夢》第16回,這是書中描寫的最大的一次人口買賣。賈寶玉的親姐姐賈元春榮升貴妃,賈家有幸建造省親别墅,迎接貴妃回來省親。
此時,賈琏剛剛帶着林妹妹回姑蘇奔喪後回到家,便投入到省親别墅建造一事上來。賈薔近前回說:“下姑蘇聘請教習,采買女孩子,置辦樂器行頭等事,大爺派了侄兒,帶領着來管家兩個兒子,還有單品仁、蔔固修兩個清客相公,一同前往。”
“采買女孩子,不是找戲子。”這是一次批量采買,一次性買回來的12個唱戲的女孩。她們背井離鄉,從姑蘇來到了京城。
可是到了58回,皇宮裡死了老太,賈母和王夫人這些有爵位的太太們都去宮裡守喪去了,這時候,族長夫人尤氏便提議等王夫人回來以後,回明了把12個唱戲的女孩子給打發掉,一則節省開支,二則也為省事。
這些丫頭,感覺就像一次性紙巾,買回來用過了,下一次就扔了。一句“打發掉”,說白了,就是再次賣出去。
叫女孩子們叫前來問的時候,有一多半不願意回家。理由大體有這幾類:“也有說父母雖有,他隻以賣我們為事,這一去還被他賣了;也有父母已亡,或被叔伯兄弟所賣的;也有說無人可投的;也有說戀恩不舍的。所願去者隻四五人。”12個人中隻有不到一半的人願意離開。也許你會說,放你出去獲得自由不好嗎?可是,她們自己明明白白地曉得,回去了将面臨着再一次被賣的命運,就像襲人所說的那樣:“如果還艱難,把我贖出來,再多搗澄幾個錢,也還罷了。”
是以,放出去也是無路可走的。
還有那個從小就被拐賣出去,命運凄苦無比的香菱,就更别說了。
從《紅樓夢》成書的年代到如今,二百多年過去了,買賣人口的事,還在一些地方上演,當公衆想要得知真相的時候,真相卻如墜五裡雲霧,被掩着蓋着。噫!怪哉!
說出來都是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