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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監控”生意經:軟體安裝一次350元,可實時監視螢幕

中新經緯2月18日電 (常濤 實習生 陶金博)日前,某網際網路企業裁員風波意外引發了公衆對員工監控系統的關注與争議。

中新經緯近日調查發現,目前“員工監控”已成為一門生意。有相關系統服務商從業人員表示,他們的程式可以在“神不知鬼不覺”的情況下監控員工的網絡使用情況,比如網頁浏覽記錄、聊天記錄等,還可以實時監視螢幕,甚至分析員工離職風險,每安裝在一台電腦上收費350元。

律師對中新經緯表示,雖然公司使用軟體監控員工工作情況的行為合情合理,但有必要、有義務事先告知員工。如果員工對公司安裝監控軟體并不知情,使用辦公電腦或網絡處理、傳輸涉及個人隐私的資訊,将有可能使得自己的隐私權遭受侵害。

“員工監控”生意經:軟體安裝一次350元,可實時監視螢幕

資料圖 中新經緯 常濤攝

“監控員工跳槽傾向”引争議

據媒體報道,2月11日晚,有網友在微網誌公開了一款員工行為監測系統,并配文表示,該系統可以提前獲知員工是否有跳槽意向,随即引發輿論熱議。據了解,該監控系統頁面與A股上市公司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開發的一款軟體“深信服行為感覺系統BA”産品介紹頁面一緻。

根據深信服公司官網此前介紹,“行為感覺系統”可解決“人員離職風險情況如何”“員工怠工情況如何”等“痛點”,比如該産品可以提供“離職風險分析”“工作效率分析”等多項功能,能夠提前發現潛在離職風險員工,并且給出離職風險判定依據。

不過,目前,引發争議的“行為感覺系統”在深信服官網已檢索不到産品介紹與宣傳案例。

2月16日,中新經緯以客戶身份咨詢深信服銷售客服,該客服表示,目前公司可以提供員工上網監控、洩密管道管控等服務,但對于監測并預知員工離職傾向,其稱,“深信服從來沒有這項服務,你一定是搞錯了。”

不過,同日,深信服一位業務人員卻表示,“暫時沒有離職(傾向)監測,具體原因我也不清楚,上網行為監控等其他服務正常。”

針對上述“行為感覺系統”是否已暫停使用,中新經緯18日緻電深信服董秘辦,一位從業人員表示,“我們不清楚,對這個事情暫不做評論。”

天眼查App顯示,2018年3月,深信服公開申請了一項名為“一種離職傾向分析方法、裝置、裝置及存儲媒體”的專利,這項專利分析員工離職的方法包括監測員工的上網行為,分析員工的離職傾向風險等級等。

據媒體援引深信服董秘蔣文光消息稱,“行為感覺系統BA”并不是最近上市的,工作效率分析、離職傾向分析都是産品的一個功能,公司并不監測誰的資料,這是客戶自己的行為。

對于深信服的産品是如何監控員工的,有深信服業務人員向中新經緯介紹,相關系統是通過内網實作的,不需要在員工電腦安裝程式,“根據公司的網絡環境,進行比對。”

安裝程式仍可“神不知鬼不覺”地監控員工

中新經緯注意到,如今出售員工監控系統,提供相應服務已成為一門生意。除了可以通過内網監控員工,還有一些系統,雖然要在員工辦公電腦上安裝程式,但依然可以做到“神不知鬼不覺”地監控員工。

網管家是一款終端安全管理系統,該産品銷售人員告訴中新經緯,他們的軟體可以監控員工的網絡使用情況,包括網頁浏覽記錄、聊天記錄、實時螢幕監視等,管理者甚至可以直接幹預員工的聊天内容發送,屏蔽員工發送的“不當言論”。

“我們的軟體是透明運作模式,不告訴員工的話,他們沒辦法自己發現。”據其介紹,網管家終端安全管理軟體分為“管理端”和“用戶端”兩部分,使用者需将用戶端程式安裝在員工電腦上,在員工使用電腦的過程中,管理者可通過管理端觀察所有員工在上班時間的網絡使用情況,也可以通過軟體自帶的算法分析出員工的離職傾向。

“員工監控”生意經:軟體安裝一次350元,可實時監視螢幕

監控程式背景頁面 受訪者供圖

據上述網管家從業人員提供的示例圖顯示,軟體自帶分析系統可将員工離職傾向分為高危、疑似、可疑三個等級。如果員工在浏覽網頁過程中,有投遞履歷、申請職位等行為,便會被系統判定為高危,如果隻是多次通路招聘網站,系統便會将其标記為疑似。

據該從業人員發來的一份“功能詳情”顯示,網管家将使用者監測功能分為裝置管控、終端管理、網絡管理等二十多個子產品,涉及員工網頁浏覽、軟體使用等幾乎所有上網行為,管理者還可通過螢幕錄制留存證據。

“員工監控”生意經:軟體安裝一次350元,可實時監視螢幕

監控程式部分功能 受訪者供圖

“軟體按安裝量收費,每安裝在一台電腦上收費350元,五台起售。各功能子產品可以打包買,也可以分子產品購入,每個子產品50元,三個子產品起購。不用擔心員工數量超過軟體承受的範圍,你有多少員工,我們就能監測多少。”上述從業人員說。

律師:監控員工,企業有必要提前告知

據一位經驗豐富的人力資源管理人士向中新經緯介紹,目前使用軟體監控員工的現象在國内非常普遍,尤其是在網際網路科技公司中。事實上,這類軟體已經存在了十多年時間,最初是用于流量保護,防止員工在辦公時間看視訊或者聽歌,影響正常辦公,後來更多的是用于保護公司的機密檔案不被洩漏,直到現在又增加了員工離職傾向統計這類内容。

“監控員工跳槽傾向”引發争議後,公衆關注的焦點之一是,這類監控系統是否涉嫌侵犯員工隐私。

對此,中銀律師事務所進階合夥人楊保全接受中新經緯采訪時表示,監控系統本身并不涉及侵權,它本質上就和攝像頭一樣,是一個中立的工具,是否構成侵權主要還是看企業的使用狀況。尤其是涉及到員工個人資訊的收集時,要看用人機關使用的目的是什麼,公司監控員工的資訊是否用于其他不合理的目的,是否超出了合理的适用範圍。

楊保全表示,根據《民法典》以及《網際網路安全保護技術措施規定》相關規定,公司在工作場所安裝電腦監控軟體,沒有對員工的個人資訊進行非法對公衆披露、公開,隻是公司對員工在工作時間内的行為進行了監控,這個屬于公司的權利。同時根據《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公司的監控時段如果處于工作時間,監控區域如果處于公共的工作區域 ,員工在此的活動理所自然被視為公共活動,是以公司有權在辦公室設立攝像頭,也有權使用監控軟體對員工的用網情況進行監督。

楊保全進一步表示,雖然公司使用監控軟體監控員工工作情況的行為合情合理,但公司也有必要、有義務事先告知員工,并且最好是書面告知。如果員工對于公司安裝監控軟體并不知情,使用辦公電腦或網絡處理、傳輸涉及個人隐私的資訊,将有可能使得自己的隐私權遭受侵害。(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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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羅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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