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小汽車超員
總能聽到
“擠一擠很快就到了”
“能拉就順便拉上吧”
等等理由
超員
是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在 “擠”和“順便”的同時
安全隐患也在悄悄潛伏
01 案情簡介
2月2日正值大年初二,高速三支隊一大隊在轄區晉城繞城高速設立執勤卡點,對過往車輛進行逐一檢查,下午17時許,民警在檢查一輛車牌号為晉EZ***7的小型普通客車時,發現車輛駕駛員王某及其妻子2人在前排乘坐,其父母和大、小兒子4人在後排乘坐,核載5人的小型轎車實載6人。對此,駕駛員王某一臉淡定,聲稱自己隻是帶全家人出來走親戚,一家六口放下誰也不合适,一個都不能少。民警當即對王某的違法行為進行嚴厲批評,向其講明超員的危害,不僅不是對家人的保護,反而是對其生命的不負責。
02 案件處理
民警要求王某立即聯系車輛轉員,并對其超員20%以上違法行為開具處罰決定書,依法處以記6分、罰款200元的處罰。
許多人對車輛超員了解存在誤區高速交警發現
認為多一個小孩子不算超員
那麼到底是不是這樣呢?
答案是:錯!
問
私家車多坐一個小孩算超員嗎?如果大人抱着小孩是不是“不算數”?
答
“超員”僅與車内人員數量有關,與乘坐人員的高矮、胖瘦、年齡均無關系。
是以,隻要車内乘員大于行駛證核載人數,就屬于超員,即便多出來的隻是一個被父母抱在懷裡的嬰兒。
車輛超員會怎麼處罰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
1、對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以外的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給予記3分,罰款200元的處罰。
2、對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以外的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包括20%)的,給予記6分,罰款200元的處罰。
超員的危害
危害一:會讓車輛不穩定
超員導緻車輛超出其載重量,會增加司機在行車過程中的不穩定性,使得車輛慣性加大、制動距離加長,危險性也相應增大。
危害二:容易爆胎、失控
如果嚴重超員,車輛極易因輪胎負荷過重、變形過大引發爆胎、突然偏駛、制動失靈、轉向失控等。
危害三:讓逃生和搶救變難
特别是發生交通事故、車輛自燃等意外情況時,客車超員給乘客逃生、搶救傷員帶來極大困難。
危害四:更易铤而走險
超員車輛往往為躲避檢查,和執勤交警“捉迷藏”,不是超速行駛就是夜間行駛。
危害五:無座乘客最危險
超員的那部分乘客幾乎沒有任何安全設施保護,一旦發生緊急情況如車輛側翻等,将是首先傷亡的人員。
高速交警提醒
不駕駛超員車輛
不乘坐超員車輛
對自己的生命安全負責
更是對親人的生命安全負責
來源:高速交警三支隊一大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