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6日,廣西省的平南縣坦坡村,在傍晚六點多的時候,天色已經擦黑。
一大幫的年輕村民,在六名男子的帶領下,沖向了村裡的鄒氏祠堂,掄起了手裡的大錘和鐵棍。
村裡住着兩個姓氏的宗族,分别是楊氏宗族和鄒氏宗族。

而當晚的主要沖突,便是楊氏宗族要砸鄒氏宗族的祠堂。
以楊光基為首的同姓青年,分别沖入鄒氏宗族的各個角落。
楊光基等人不僅砸毀了絕大部分的屋頂裝飾物,還用大錘掃掉鄒氏宗族的一大堆亡者牌位,用汽油燒毀了靈牌。
鄒氏族人一看自家祠堂遭難,被楊光基等人肆意破壞,恨得是火冒三丈,他們并未去找楊氏宗族理論,而是直接打電話報警。
鄒氏宗族掏出手機,錄下了楊光基等人的打砸經過,留作以後的證據。
警車翻過大山,穿過崎岖難走的山路,他們才剛剛到村口,就被放哨的楊氏族人發現。
楊光基等人立刻逃離鄒氏宗祠,隻剩下滿地的狼藉。
警方趕到現場一看,鄒氏祠堂被破壞嚴重,其實警察早就知道村裡這兩個宗族積怨已久的沖突,或者說是早有預料。
根據警方拍攝的照片顯示,楊光基等人拎着大錘,直接砸毀了不鏽鋼的祠堂大門,沖進去之後打砸瓷片、瓦釘之類的珍禽異獸琉璃裝飾。
最讓鄒氏宗族無法接受的是,十幾個先人的靈牌,慘遭楊光基等人燒毀。
經過相關部門的鑒定,鄒氏宗祠的總損失,高達一萬四千元人民币,已經足夠刑事定罪。
接下來的事情可想而知,警方立案抓人,楊光基連同多名族人被捕。
2018年4月16日,當地檢察院提起公訴,楊光基等人的罪名,則是涉嫌故意毀壞财物罪。
一個多月之後,當地法院開庭審理。
問題在于,誰都知道砸别人祠堂是很嚴重的罪行,而且跟楊氏徹底結仇。
楊光基等人為何要砸人祠堂呢?而本期文章要帶來的内容,便是走不出的迷信怪圈,法官艱難調解……
一、祠堂風水,引發沖突
關于此事的詳細經過,要從坦坡村的楊氏宗族和鄒氏宗族說起。
村裡楊氏宗族的人數最多,鄒氏宗族排第二。
多年來,村裡的楊氏和鄒氏宗族,關系相處得還挺好,世世代代朝夕相處,還有幾家人互相通婚。
到2005年的時候,楊氏宗族突然聽說,鄒氏宗族要在村裡興建祠堂。
一問才知,鄒氏宗族的成員當中,有一名常年旅居國外的族人,年邁之後思念家鄉,是以想要為宗族修建祠堂。
宗族當中有人牽頭之後,于是大家紛紛兌錢集資,湊出了興建祠堂的專用款項。
從選址到設計,再到一磚一瓦,甚至是門口的綠化樹,都是鄒氏宗族精心設計,大家對此事非常重視。
宗祠左邊是他們鄒氏本家人,右邊則是同村的楊氏宗族,也就是說剛好位于村裡的兩姓聚居處中間。
剛開始的那段時間,楊氏宗族并沒有在意這件事,心裡想着鄒氏修祠堂,就讓他們修呗。
可祠堂修好之後,楊氏宗族突然發現,自己這邊的族人總是攤上禍事。
例如酒後開車出車禍,例如身患癌症,尤其是十多名青壯年,因為這樣那樣的黴運纏身,先後長眠于地下。
這激起了楊氏宗族的憤怒,認為自己這邊之是以遭遇各種絕症和事故,是因為鄒氏祠堂破壞了風水。
楊氏宗族這邊,從迷信的角度考慮問題,認為那鄒氏宗祠的牆角、屋檐、裝飾物、先人牌位……乃是某種神秘的風水陣法,嚴重傷害了楊氏這邊的氣運。
宗祠四角對着誰誰倒黴,靈位面向誰誰出事,屋頂的各種珍禽異獸琉璃照着誰,誰家就會厄運不斷……
是以,楊氏宗族很憤怒,言之鑿鑿拿風水說事,找對面的鄒氏宗族讨要說法。
而鄒氏宗族認為,宗祠就是一個建築物而已,何來神神鬼鬼地怪談?哪有強迫别人拆毀祠堂的說法?
沖突就此拉開,楊氏宗族要求拆毀祠堂,鄒氏宗族自然不答應,是以兩個宗族就此交惡,互相争吵謾罵。
楊氏宗族當中,那些家裡遭遇不幸黴運的族人,開始動用小手段,去破壞鄒氏宗祠。
例如彈弓打琉璃瓦和琉璃裝飾物,再例如夜裡悄悄砸毀小獅子小孔雀之類的裝飾,類似的手段接連不斷。
鄒氏宗族看在眼裡恨在心裡,總是接連不斷的在宗祠發現小孔,接連不斷的去修複牆角和屋檐。
有小就有大,随着怒火的積壓,楊氏宗族這邊有人,在深夜拎起大錘,砸毀鄒氏祠堂的牆壁。
眼看着兩個宗族的沖突要失控,是以雙方決定坐下來談談。
2017年春季,村裡兩個宗族的青壯年,都回來拜祭祖先。
農曆三月初四,兩個宗族各自推選出六名代表,去跟對面談判。
楊氏族人要求拆毀那宗祠,鄒氏自然不答應,經過中間人的調解,楊氏族人退讓一步。
雙方達成協定:鄒氏宗族雖然可以不拆宗祠,但必須改造宗祠,将那些影響風水的東西通通拆掉。
因為改造而産生的四千塊錢費用,由楊氏宗族承擔,限期鄒氏宗族在九十天之内完成協定條款。
在談判現場,鄒氏宗族和楊氏宗族,大部分人都接受這個協定,想着退一步海闊天空。
既然協定完成了,楊氏宗族自然拿出了四千塊錢,接下來就該鄒氏宗族,去拆掉各種琉璃裝飾物。
從以上便可看出,雖然說沖突在宗祠,但根源出在風水上,村裡楊氏宗族因為迷信的思維,是以才跟鄒氏宗族起沖突。
談判結束之後,鄒氏宗族拿着協定,商量着去改造宗祠。
但這時候問題來了,有些成員不答應,理由是修建宗祠的時候,每一名族人都出了錢,是以改造宗祠同樣需要每一名族人同意。
也有人說:“咱們被對面欺負了一次之後,以後就永遠被對面姓楊的欺負,是以堅決不能退讓。”
事情鬧到這一步,再次變成了僵局。
二、鄒氏反悔,沖突爆發
鄒氏宗族經過商議之後,于是在村裡貼出了公開信,言辭激烈地認為,那宗祠用的是自家徒弟,屬于是鄒氏族人的合法财産,誰也不能幹涉……
公開信當中最重要的内容,則是聲明:鄒氏宗族和楊氏宗族,在農曆三月初四簽訂的協定無效。
楊氏宗族自然不服氣,是以在三個月時間的期限來到之後,他們一看對面的鄒氏宗族沒有改造祠堂,是以非常的憤怒。
楊光基召開本村的本族大會,為了迫使對面的鄒氏改造祠堂,于是去找鎮政府調解。
7月6日,當地政府從業人員,為兩族調解宗祠糾紛。
可雙方都言辭激烈,互相都不肯退讓,是以調解失敗。
随着日落黃昏,楊光基帶着本族村民,沖向了鄒氏宗祠,這也就有了本文開篇的那一幕。
楊光基等人被抓之後,楊氏宗族派出代表,去找鄒氏宗族,希望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兩族能和解此事。
鄒氏宗族的代表自然不答應,他們認為楊氏宗族欺人太甚,是以鄒氏宗族要通過法律途徑,去嚴懲楊光基等人。
最讓鄒氏宗族憤恨的是,楊光基等人用穢物,潑灑宗祠裡的靈牌,又用汽油放火燒毀靈牌。
檢察院接手此事,自然希望調解糾紛,盡量别鬧到法院。
是以檢察官李柏輝,多次翻山越嶺去往坦坡村,去找鄒氏宗族的代表調解,做說服。
鄒氏宗族堅決不答應調解,而随着李檢察官來的次數越來越多,鄒氏宗族幹脆避而不見。
檢察院無奈,眼看鄒氏宗族如此強硬,于是隻能讓法院去判決。
鄒氏宗族還是那句話:這太欺負人了,今天如果被欺負一次,以後就會被欺負無數次,是以絕不答應調解。
審查起訴的期限一到,法院自然會開庭審理。
法官審理此事的時候,于是為雙方提出了一個設想:被告人的确構成刑事犯罪,按照相關法律規定,理應受到處罰。另外被告人也就是楊光基等人,如果能得到鄒氏宗族的諒解,便可以獲得法院量刑的從輕處理。
說白了就是,法官希望雙方能放下恩怨,畢竟世世代代同村生活,盡量不要因為此事而鬧掰。
到這時候,沖突進入了最困難的調解階段,鄭昕法官還是第一次碰到難度如此之高的恩怨糾紛。
負責庭審的法官名叫鄭昕,她看完手裡的卷宗之後眉頭緊鎖。
如果村裡這一代人鬧了沖突,大機率會延續到下一代甚至是下三代,一直鬧下去何時是個頭?
而且這件事如果解決不好,一旦本縣别的村民紛紛效仿,後果會更加嚴重。
三、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從法官的角度來看,楊光基等人如果想取得鄒氏宗族的諒解,就務必要拿出一個合适的賠償方案。
2018年4月23日,法官鄭昕望着手裡的卷宗,眉頭緊皺陷入沉思,感受到了入職以來最大的壓力。
法律上有明文規定的,倒是還好解決;偏偏砸毀祠堂一事當中,還有許多法律條款模糊的地方,考驗着鄭昕的抗壓能力。
首先,法官拿到了楊光基等人的大錘子,看到了鄒氏宗族先人靈位被燒毀的照片,證據自然是充足的。
問題是此事影響巨大,如果鄭昕處理不好,可能會在本縣造成失控的連鎖反應。
鄭昕一路去往坦坡村,先是去找楊氏宗族,拿到了對方給的賠償方案,随後去找鄒氏宗族調解。
鄭昕雖然早有心理準備,但見了鄒氏宗族的代表之後,才意識到困難遠比自己想象中的更大。
法院作為公權部門,面對鄒氏宗族村民的沖天怒火,實際上也無可奈何,并不是三兩條法律規定,就能解決的事情。
鄭昕拿出了楊氏宗族的賠償方案,想聽聽鄒氏宗族的意見,後者自然雷霆大怒,說什麼也不答應,堅決要求判刑楊光基等人。
而楊氏宗族聽聞了對面鄒氏宗族的說法之後,不等法官鄭昕給出調解方案,他們便堵住了一條條的路口,導緻沖突進一步更新。
原來進村的路,尤其是去鄒氏宗族聚居地的路,都要經過楊氏宗族的聚居地。
楊這邊拉來了磚頭瓦片,甚至動用工程機械,封堵路口不允許鄒氏宗族的人進出。
法官鄭昕在村裡,望着那一個又一個的路障,這不僅堵住了進出村子的出入口,也堵住了調解的路,為後續工作增加了困難。
楊氏宗族堵路之後,鄒氏宗族反映強烈,要求立刻拆除路障,路是國家的又不是你家的。
楊氏宗族一聽這話,看對面的人如此強硬,他們非但沒有拆除路障,反而還拉來更多的建材堵路。
從法官的視角來看,兩個宗族鬧得越是激烈,就越是需要庭下調解,避免沖突更新。
坦坡村接連響起兩族的對罵,尤其是那些要進村的鄒氏宗族村民,開着車在村外有家難回,心情可想而知……
楊氏宗族的想法也很簡單,如果對面的鄒氏宗族不肯諒解,非要訛人的話,那就堵路到永遠。
典型的沖突死胡同,鄒氏宗族怕就怕被欺負,認為楊氏宗族變本加厲地欺負自己這邊,不争饅頭争口氣,絕不後退半步!
法官鄭昕多次做鄒氏宗族的說服,保證會懲辦楊光基等人,建議鄒氏宗族的代表,想想訴訟過程中的奔波勞累,想想這個成本的投入。
既然宗祠被對面給砸了,最好的方式莫過于讓對方照價賠償,以後同村人低頭不見擡頭見的,總不能一見面就罵街吧?
鄒氏宗族的代表,聽了鄭昕的一番話之後,認為法官說得很對,他們也勉強願意答應調解。
法官一看鄒氏宗族口風松動,然而卻碰上了新的難題,那就是宗族宗祠這一陌生領域。
鄭昕家裡連個神台都沒有,從小到大從未接觸過類似的東西,于是喊來了司法機關的多位從業人員,三個部門聯合調解此事。
村裡姓鄒的、而且沒有外出的族人,兩百多人無一例外全部都參與進來,務必要達到所有人全部都同意。
與此同時,附近幾個村的村委會,也參與到調解當中。
經過半個月的艱難調解,鄒氏宗族開出了他們的條件,而且要求對面的楊氏宗族必須同意。
第一,鄒氏宗族的祠堂,不允許楊氏宗族來幹涉。
第二,立刻鏟走村口的路障,讓鄒氏宗族進出無阻。
第三,鄒氏宗族要求二十萬的賠償款,用來修複宗祠。
法官一聽前面兩個條件,覺得談談還可以接受,但第三個條件的二十萬賠償款,無疑成了最後的難點。
果不其然,楊氏宗族一聽二十萬,立刻就說這太貴了,明擺着訛詐。
法官自然早就去祠堂看過,也知道修複祠堂大緻需要多少錢,二十萬的确太高了。
是以法官建議鄒氏宗族做出讓步,與此同時試探對方的口風,看看能不能改造宗祠,别搞那些珍禽異獸的琉璃瓦裝飾。
調解是多方面的,與此同時别的從業人員,也在做楊氏宗族的工作,要求大家走出迷信思維。
而鄭昕這邊,她雖然缺少宗祠這方面的經驗,但卻可以拿出周邊地區、乃至于福建廣東地區的宗祠,讓鄒氏宗族看看别的宗祠是什麼樣子。
二者對比之後,鄭昕認為坦坡村的宗祠,的确有不符合規定的地方。
政府從業人員心裡想着的,始終是化幹戈為玉帛,村裡這一代人要生活在一起,子子孫孫也要生活在一起,難道要鬧幾百年幾千年嗎?總歸要有個方案出來。
經過一系列艱難的調解、一場場艱難的談判,從業人員着實心力交瘁,廢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算做通了兩邊的工作。
第一,最重要的就是楊氏宗族,取得鄒氏宗族的諒解。
第二,量刑從輕,楊光基等人從輕判罰。
第三,以後不可發生大規模械鬥,不可再沖突。
雙方接受了調解之後,法官又面臨新的問題,那就是宗祠沒有法律上明确的歸屬權。
也就是說,鄒氏宗族這邊,缺少民事主體,在諒解書上簽字。
鄭昕的解決方式,則是組織法律專家開會探讨,提出鄒氏宗族推選出訴訟代表……
而鄒氏宗族經過開會,推選出七名代表,算作訴訟主體。
2018年5月22日,鄭昕宣布開庭。
法庭上,以楊光基為首的六名被告,對他們犯下的罪行供認不諱。
法官的判決則是:六名被告人均犯故意毀壞财物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
參與人員包括法院、檢察院、司法所、楊氏宗族代表、鄒氏宗族代表、周邊村委會的村幹部等等等。
此事并不是簡單的砸毀财物,涉及到方方面面的細節。
鄒氏宗族這邊,在諒解書上簽字,表示修複宗祠的時候,不會再采用珍禽異獸之類的琉璃瓦,改用風景畫代替。
楊氏宗親的代表,則拿出14415元作為賠償款,交給了對面鄒氏宗親的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