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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案一則:背負4條人命 黑手伸向繼女 南充惡魔姜建林的末日(原圖)

作者:山中何所有

他是一名流竄數省、橫行10多年、背負4條人命,并向繼女伸出黑手的惡魔,但最終未能逃脫正義的審判。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2010年10月15日,南充市中級人民法院對犯有搶劫罪、故意傷害罪、強奸罪等三項罪名的姜建林執行死刑。

刑滿釋放 怙惡不悛

姜建林1970 年3月11日出生于高坪區走馬鄉王家廟村 4 組。國小畢業後就一直在社會上流浪。 1990年8月18日, 20 歲的姜建林因犯搶劫罪被當時的南充縣法院(現高坪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他在服刑期間竟長期冒用本組村民姜貴林的名字,直到幾年後才被司法機關發現後糾正。後姜建林因獲減刑于 1996年4月被提前釋放。不久後,經人介紹他與本村一個年方21歲的漂亮孀婦石上清結為夫婦。石氏帶着與前夫所生的女兒潘月來到了他家。長年遊手好閑不務正業的浪蕩子從此過上了正常人的生活,感受到了家庭的溫暖,按說他應該珍惜這份幸福,然而, 6 年的監獄生涯未能讓他洗心革面,重獲自由後的姜建林又瘋狂地頻頻挑戰法律的威嚴。

1996 年刑滿釋放後,姜建林長期混迹在南充市區。 1998年1月6日晚上7時許,姜建林與王二娃在順慶區解放街5号劉安金的茶館看錄像。此時,王二娃的前女友、南泰絲廠前缫工廠中的房間勞工黎大明與南充市同心塑膠廠職工羅小華一同來找到王二娃,黎大明向王二娃讨還先前借給他的 300 元錢。面對昔日女友的讨債,王二娃竟說“我不争你的錢”。黎大明見王二娃如此态度,怒火陡生,随即與他發生争吵。王二娃又改口說自己沒有帶錢,他借口出去借錢還黎大明,趁機離開劉安金的茶館。一會兒,王二娃又傳回這家茶館,将自己身上原有的300元錢給了黎大明。此時,羅小華上前罵了王二娃一句:“你個爛賊,要注意!”二人随即争吵起來,并發生抓扯。黎大明見二人争吵激烈,于是趕忙上前勸阻。勸開後,羅小華用手推了王二娃一掌,随後就和黎大明離開了。

王二娃因被羅小華推了一掌,心裡很不舒服,又見昔日女友與羅小華在一起,一股無名火頓時湧向心頭。他和姜建林商量要“弄”羅小華。随即,他拿出随身攜帶的折疊刀追攆上去。見到同伴的瘋狂舉動後,姜建林不但不加阻止,反拔出随身攜帶的一把水果刀沖了上去。

黎大明看到王二娃和姜建林手持尖刀沖上來,趕忙叫羅小華快逃。當羅小華跑到市衛生進修學校門口時,被姜建林搶先追上。他二話不說,就持刀亂捅羅小華。緊接着王二娃也追了上來,在羅小華身上亂刺。二人作案後,迅速逃離現場。黎大明趕上來,見到倒在血泊中的羅小華,立即撥打了 120 急救電話,群衆将羅小華送往石油職工醫院搶救,但因傷勢嚴重,當晚11時30分羅小華經搶救無效死亡。後經法醫鑒定,死者身上共有21處刀傷,左、右肺切割傷,空腸穿孔,氣血胸,腹部積血,失血性休克死亡。

命案發生後,順慶區西城刑警隊迅速進行現場勘查并布控,協查追捕王、姜二案犯。1998年3月25日,逃往雲南的王二娃被昆明市警察局公交分局抓獲,後移送南充司法機關依法懲辦。

潛逃廣東 殺人越貨

背負命案的姜建林,為了逃避法律的嚴懲,潛逃至廣東省惠東縣平山鎮。起初他還老老實實在建築工地等地方打工,後來見風聲緩了,過慣了刀尖上舔血生活的他,又蠢蠢欲動,醞釀起了搶劫大案。

2002 年 3 月 11 日,姜建林夥同蔣上禮(已被執行死刑)、明月、張勇(二人均獲無期徒刑)、劉志奇(化名王峰,案發後在逃)等人,密謀以租車為名搶劫汽車,并确定了路線,聯系了買主。五人事前還商量好,作案後不能留下活口。

同日晚上 10 時許,五人竄至廣東省東莞市塘廈鎮科苑城工業區路口。這時,葉潤通剛好開着一輛粵 SD 5985松花江小型面包車等待客人。姜建林看見葉潤通開的面包車較新,心想,如果搶劫這輛車,應該能夠獲得一筆不菲的賣價。姜建林便對葉潤通慌稱他們要到塘廈鎮石潭布村,讓葉送他們過去。一向在夜間載客的葉潤通随即讓這夥賊人上了車。

當車行至石潭布村與清溪鎮交界處時,姜建林等人見周圍車輛和行人稀少,準備在此實施搶劫。姜建林謊稱自己要小便,讓葉潤通停車。葉老實地将車停下來。此時,姜建林撲上去卡住葉潤通的脖子,蔣上禮拖住葉的腳,幾個人很快将葉制服。由于周圍行人和車輛較少,葉潤通的呼救聲換來的竟是姜建林等人的毒打。姜等人将葉潤通捆綁在面包車的後座上,姜建林和蔣上禮分别坐在葉潤通的左右兩側。姜建林讓明月開着面包車繼續前行。當車行至塘廈鎮東深河東湖山莊河段東岸的時候,姜等人将葉潤通擡下車。被捆綁和毆打過的葉潤通此時一息尚存。為了殺人滅口,蔣上禮和劉志奇随即掏出水果刀朝葉潤通的頸部捅去,随後又将葉扔進了東深河裡。

之後,明月開着搶來的面包車,載着姜蔣張劉四人到了惠東縣平山鎮,将面包車以 6500 元賣給了事先聯系好的買主。當晚幾人一同分了贓款。

事後,經鑒定,姜建林等人搶劫被害人葉潤通駕駛的面包車價值人民币 35725 元。而葉的屍體于 3 月 15 日被一名清理河道的勞工熊慶武發現,随即報案。

傷人性命,然後輕易獲得贓款,讓姜建林一夥人嘗到了輕松“賺錢”的甜頭。為了獲得更多的錢,雙手沾滿鮮血的姜建林一夥以同樣的方式展開了另一起搶劫殺人案。

第二次搶劫殺人案發生在 3 月 29 日晚上 9 時許,姜建林與蔣上禮、明月、劉志奇竄至東莞市醫院第一門診部門口,以租車到黃江鎮為名騙得了司機劉懷軍的信任,坐上了他的車。當汽車行至黃江鎮裕元酒店側路段時,姜建林、蔣上禮、劉志奇等人将劉懷軍制服并拖至車子後排,繼續對其進行傷害。在姜建林用刀捅劉懷軍的時候,遭到了明月的阻止。然而,殺人成瘾的姜建林竟将明月拉他的手砍傷。殺害劉懷軍後,姜建林等人将其屍體抛在了樟木頭鎮樟洋河背“埋人嶺”的草叢裡。

将劉懷軍的屍體處理以後,姜建林等人将車開到了惠東縣平山鎮,通過熟人輾轉介紹,将車賣給了當地居民林志平,得到贓款一萬元。 3 月 31 日 8 時許,葉惠純在樟木頭樟洋河背除草時,發現了劉懷軍的屍體。經鑒定,被害人劉懷軍所開的粵 SF 5467五菱牌輕型面包車價值 31561 元。

些微紛争 持刀殺人

姜建林等人因為 3 月 29 日晚上的搶劫案發了一筆小财後,就想找個地方好好休息一下,養精蓄銳,以迎接下一次的行動。于是,這夥惡魔在惠東縣平山鎮人民路安順旅館住了下來。

姜建林雖殺人成性,但對在社會上一起摸爬滾打的所謂兄弟十分義氣,隻要“兄弟”有難,他會二話不說,兩肋插刀相助。跟着姜建林一起混的有個小夥子人稱“小三娃”,姜建林對他照顧十分周到。2002年 3 月 31 日晚上,姜建林聽“小三娃”說,他的女友被同住在安順旅館的湖南籍“雞頭”張隆友調戲,雖然氣憤不過,但因膽小怕事,也就不敢聲張,隻好在“姜大哥”面前訴苦。姜建林一聽,這還了得,當即找來蔣上禮等人,商量找張隆友算賬。

不一會兒,姜建林就帶上自己的兄弟夥,在安順旅館找到了湖南人張隆友,把他狠狠地收拾了一頓。臨走時,姜建林還警告對方說:“沒有弄死你龜兒子,你就該謝天謝地了!”

姜建林和蔣上禮回到住處不久,就聽說張隆友帶着七八個人正氣勢洶洶地找他們打架來了。姜建林和蔣上禮忙起身往外跑。跑到一家鹵菜館外,二人沖進鹵菜館,分别抓起一把菜刀和一把宰排骨的砍刀沖了出來,準備和張隆友一夥人決一死戰。對方一夥見這兩人拼命的架式,掉頭就跑。二人持刀狂追,在安順旅店旁的一家發廊門前追上了張隆友,二人揮舞着利器向對方一陣亂砍。看到張隆友倒在血泊中無法動彈,二人方扔下兇器,逃離現場。 受害人頭部及全身多處受傷,經搶救無效死亡。據目擊證人講述,在姜建林等人揮刀砍殺的時候,周圍有許多圍觀群衆,但懾于二人的兇焰,竟無一人上前勸阻。

短短20天之内,在廣東連續參與作案殺害三人,主犯姜建林感到不能再在廣東呆下去了,遂輾轉聯系上在新疆吐魯番打工的妻子石上清,潛逃至吐魯番與其彙合。其時石上清在該市大河沿鎮從事洗腳業,她和前夫所生的女兒姜月也在當地念書。 1996 年4月,姜建林出獄後與石上清結婚時,姜月隻有兩歲。婚後,姜建林的兇狠霸道暴露無遺,他說一聽到繼女潘月的名字就會想到石上清的前夫,他心裡就不舒服,于是逼迫妻子将女兒改随他姓,叫姜月。雖然姜建林惡名昭著,又長期在外晃蕩,但姜月自小就叫他爸爸,對他非常熱愛和依戀,可是這個滅絕人性的惡狼竟然将黑手伸向了這朵稚嫩的花蕾。

匿名舉報 東窗事發

2008 年姜建林一家租住在新疆吐魯番市大河沿鎮農行家屬院一單元302号房間。姜建林靠自己用血腥手段積累的錢财,在當地開了一家洗腳房。平時,這家洗腳房幾乎都是由石上清經營,姜建林化名羅江,在喀什打工。然而,石氏母女怎麼也沒有想到,和自己生活在同一屋檐下的姜建林竟是殺人惡魔,更沒有想到,他的魔爪竟會伸向家人。

2008 年夏天,姜月已是 14歲的少女了,出落得苗條秀麗,在大河沿鎮一家無名發廊學理發。姜建林不由得怦然心動,一直尋找着機會對繼女下手。

終于,在 2008 年 6 月的一天晚上,姜建林從喀什打工回來,喝得醉醺醺的,乘石上清在洗腳房上班之際,回家沖了個涼,然後一絲不挂地偷偷溜進姜月的卧室。因為這間卧室的房門鎖壞了,姜月晚上睡覺一直隻能将門虛掩着。當時姜月穿着睡衣睡得正酣。姜建林爬上床去,二話不說,就撲到了她的身上。姜月被驚醒了,當她見了這噩夢般的一幕後,激烈地反抗起來,并對繼父說:“你要這樣,我就要給媽媽說。”姜建林恐吓她說:“要是你敢給她說,我就一腳踹死你!”姜月被吓壞了,乖乖地不敢動彈了。姜建林乘機殘忍地蹂躏了她。10多分鐘後,姜建林離開了姜月的房間。臨走前,聽見姜月哭着在罵他“你是一個大壞蛋”,姜建林怒不可遏,猛地在姜月淚水漣漣的臉上打了兩拳,将她的眼睛打腫了。

事後,姜月眼中總是浮現出姜建林兇神惡煞的樣子,害怕姜建林真的會一腳踹死她,于是,她獨自一人悄悄地将淚水吞進肚子裡,沒有将此事告訴母親。誰知這一來更加助長了惡狼的嚣張氣焰。幾天後的一個晚上,乘石上清在洗腳房工作之機,姜建林再一次溜進了姜月的房中,用暴力和威脅的手段踐踏了她。

正當姜建林在新疆逍遙法外、繼續作惡之際,讓他壓根沒有想到的是,法律的利劍已悄然向他當頭劈下了。2008年8月11日,廣東東莞市警察局接到匿名電話,舉報一名叫姜建林的人,在東莞市殺了兩個人,現住在吐魯番市大河沿鎮農行家屬院三樓,并使用化名羅江。經東莞警方初步調查,姜建林于2002年3月在東莞涉嫌一起搶劫殺人案,2002年4月1日對其網上通緝。接到匿名舉報後,2008年8月12日,東莞警方與吐魯番市警察局刑偵大隊取得聯系,委托後者展開協查。當天,吐魯番市警察局刑偵大隊即組織人員,趕赴大河沿鎮,在農行家屬宿舍将化名羅江的姜建林抓獲。帶回刑偵大隊後,狡猾的姜建林面對民警的審訊,自稱叫張斌,1973年6月5日生,南充市高坪區走馬鄉王家廟村7組人。但警方查無此人,遂對其妻石上清進行詢問,證明此人真名為姜建林。吐市警方将姜建林的照片上傳給東莞市警察局樟木頭分局,經辦案人員辨認,這人正是涉案嫌犯姜建林。8月12日,姜建林被吐魯番警方刑拘。8月16日,吐市警方又在網上發現了姜建林1998年在南充犯下的一起故意傷人緻死案,遂将姜建林移交南充市順慶區公安分局并案偵辦。不久後,姜建林在廣東犯下的三樁命案被一一查實。數月後,他強暴繼女的罪行也暴露了。

2009 年 2 月份,姜月因為生病,在母親陪同下到大河沿鎮醫院檢查身體。在醫院的檢查結果上,石上清赫然發現女兒已經懷孕 8 個月。在母親的再三詢問下,姜月痛哭着向母親講述了姜建林對自己的罪惡行徑。怒不可遏的石上清知道姜建林因涉嫌搶劫殺人被羁押在南充,便帶着女兒,千裡迢迢回到故鄉南充,于2月19日向順慶區公安分局刑偵大隊的民警反映了殺人惡魔姜建林強奸繼女的罪行。2月27日淩晨1時,姜月在南充市第二中醫院引産生下一死嬰。經鑒定,姜建林正是胎兒的生物學父親。

2010年2月15日,南充中院一審判決:被告人姜建林犯搶劫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财産;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财産。姜建林不服,向四川高院提起上訴。四川高院二審駁回上訴,維持了一審判決。9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準了四川省進階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并下達了對姜建林執行死刑的指令。2010年10月15日,姜建林被南充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死刑。

(文中石上清姜月母女系化名)

附圖說明:姜建林被法警押赴刑場,執行槍決。

附:本人是從業20多年的資深法治記者,撰寫了大量大案要案,曾在《知音》雜志發表案例10篇。請您在頭條上關注我,我将不定期為您呈現原創精彩案例文章。

舊案一則:背負4條人命 黑手伸向繼女 南充惡魔姜建林的末日(原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