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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在離家不到100米的地方租了一套房,帶着大女兒住了10個月,丈夫不聞不問,反而向妻子提出離婚,理由是她太懶了,連上廁

作者:農婦說奇聞異事

妻子在離家不到100米的地方租了一套房,帶着大女兒住了10個月,丈夫不聞不問,反而向妻子提出離婚,理由是她太懶了,連上廁所都不願意,直接在卧室放個盆。妻子說道:“離婚可以,給我42萬。”

譚女士嫁給黃鋒的時候是二婚,當時32歲的黃鋒急于想成個家,經人介紹認識了譚女士,得知譚女士還有一個7歲的女兒,他承諾将來會對繼女視如己出。

于是,兩人在認識三個月後就匆忙領證結婚了,結婚以後兩人又生了一兒一女,黃鋒是個勤勞,性格内向的男人。

雖然不會甜言蜜語,但是發了工資會主動交給譚女士,可是譚女士的表現卻不盡如人意。

新婚的時候雖然他覺得妻子比較懶,不愛做家務,以為她可能還沒有适應新環境,沒把這個地方當成自己的家,心想等有了孩子,妻子肯定會有所好轉的。

但是這顯然隻是黃鋒一廂情願的想法。

譚女士平時不愛出門玩,卻是一天到晚地躺在床上玩手機,甚至懶得連上廁所都嫌麻煩,而是直接在房間裡放個盆解決,有時一連幾天也不倒,走進她的房間就能聞到一股臭味。

黃鋒曾說過她很多次,可是她卻屢教不改。

作為三個孩子的母親, 連衣服她都不洗,哪怕僅是随手放在洗衣機裡都說沒時間,每次都堆一大堆,婆婆實在看不去,可是譚女士卻還理直氣壯地說:“我在忙,沒時間呀,我又不讓你洗。”

除此之外,他們家一日三餐也都是在婆婆家裡吃。

面對這樣的妻子,黃鋒又怎麼能愛得起來呢? 最開始還希望她能改,可是說多了根本無濟無事,最後隻能沉默。

工資也不想交給她了,每月隻固定地給她2000元,她其實也沒有什麼開銷,買菜買米之類的她都不管,可是她卻覺得不夠用。

而她有二個平闆,三個手機幾乎一天15個小時都在玩遊戲,美名其曰就是要賺錢,可是一個月她到底賺了多少錢呢?

譚女士說差不多1000多元。

為了這1000多元,值得嗎? 她本人認為這是她的工作,也是她的興趣愛好,作為丈夫應該支援她。

黃鋒對妻子諸多不滿,事實上譚女士還一肚子委屈呢?

理由如下一年前家裡老房子拆 遷 分了330萬,譚女士提出這筆錢由她來支配保管,這個家以後她說了算,丈夫和公婆都覺得好笑,就憑你這樣的人還能管錢?

丈夫更是諷刺道:“你都懶得連上廁所都不去,連自己都打理不好,我們能放心把錢交給你?别做夢了。”

譚女士很是生氣,最後提出要把屬于她的那一份錢給她,公公婆婆先是拿出120萬給他們買了一套房子,從裝修到置辦家具都是黃鋒一手操辦,而譚女士卻仍然提出要她的那份錢,最終公公給了她26萬。

幾天後,譚女士讓丈夫曬被子,自己卻躺在床上玩手機,黃鋒突然爆發了,沖到廚房拿起一把刀就要砍她,譚女士吓得花容失色,急忙跑了。

從那以後,她就不敢再回家,在離家100米的地方帶着大女兒租了一間房子,可是近在咫尺的丈夫卻對她視而不見,也不主動把她接回家。

轉眼譚女士在外面住了10個月,她實在是忍不住了尋求電視台的幫助,總這樣拖着也不是個辦法,要麼離婚就給她42萬精神損失費。

黃鋒的态度也很明确,離婚可以,但是錢是不可能給這麼多的。

譚女士的母親也說自己女兒确實太懶了,她也勸過很多次,可是女兒就是不聽勸,第一段婚姻就是因為她耍性子,懷孕和丈夫吵架回娘家,結果在娘家住了10個月,前夫直接提出離婚,也是因為她太懶了。

在大家的勸說下,譚女士意識到自己的不足,表示願意改。

黃鋒考慮到二個孩子,便決定再給她一次機會。

素材來源《尋情記》

為人妻,為人母要做好自己的本分,給孩子做個好榜樣,不能光顧着自己,作為一個女人,把家裡的大小事務打理好,有一個舒适的環境,這才讓人感受到家的溫柔。

夫妻之間要互相體諒,包容。 你中有我,我中有你,這個家才能越來越順,如果總是以自我為中心,我行我素,那隻會讓彼此都感到身心俱疲。

家不是講理的地方,而是講情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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