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經面試過一個實習生,面試時候發現什麼都會點,完全不像實習生,可以當做畢業一兩年的開發人員,不需要從零開始帶領就可以進入項目組工作,面試中最後問了一句才知道他有教育訓練經曆,教育訓練後還自己主動寫過程式,但是履歷中完全沒有展現。
這裡我要解釋一下,對于招聘軟體工程師,一般我是拿工作年限來計算技術能力的。
1-3年初級開發,4-6年中級開發,7-9年進階開發。
如果你的技術能力達不到工作年限本應的程度,那麼是減分的。
如果你的技術能力超過工作年限本應的程度,那麼是加分的。
但是有一個(潛)規則:
教育訓練經曆的時間的一半換算成工作年限,
實習經曆的時間的一半換算成工作年限,
當然你什麼也沒學會【一般我會問教育訓練的技能和實習的項目】另當别論。
計算機相關專業畢業+2年工作經驗,但是如果你不會算法【一般我僅僅考察排序】另當别論。
這個加分加工作經驗是不跳級的。
是以實習生和畢業兩年内的開發人員一定一定要把教育訓練經曆寫在履歷裡,這會讓你的面試機會大幅增加。
至少中小公司是這樣的。
作者:
公敵依波拉 一劍破萬法
出處:
https://www.cnblogs.com/klar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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