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大陸于2020年做出“碳達峰、碳中和”承諾,脫碳舉措已加快推進,本文研究認為,碳中和戰略推進有利于促進外貿結構更新、降低貿易壁壘沖擊、降低能源進口依賴,為大陸外貿轉型更新和帶來契機。同時需關注“碳中和”對貿易帶來的挑戰,中低端高碳工業品的出口将受到一定程度制約,化石能源進口将顯著下滑,鋼鐵行業出口結構産生分化,航運業成本上升削弱原有優勢。此外,“碳關稅”和“碳标簽”等新制度的實施,可能催生新型貿易壁壘,将擡高外貿企業成本,削弱大陸鋼鐵和金屬制品等出口競争力,影響國外先進技術的引入,在短期内對經濟增長産生一定壓力。最後,本文針對性提出建議,加強國際區域合作,完善低碳減排機制;促進出口産業更新,推動外貿企業轉型;加強低碳研發創新,提升減排技術應用;完善金融保障工具,提高抵禦風險能力,積極應對碳中和帶來挑戰,助力經濟高品質發展。
大陸“碳達峰、碳中和”戰略目标于2020年9月聯合國大會上正式宣布。大陸碳中和戰略的實施對全球經濟發展将産生深遠影響,對全球氣候環境改善将發揮重要作用。碳中和與能源使用結構、大宗原料結構、中下遊商品結構等方面存在密切關聯,通過投入産出對大陸外貿行業産生關聯效應。在全球碳中和推進的大背景下,大陸外貿面臨哪些機遇與挑戰,大陸商品貿易和服務貿易的産業結構将會産生怎樣變化,大陸外貿應當如何積極應對并轉型更新,都值得深入研究。
一、碳中和為大陸外貿轉型更新帶來契機
根據氣候經濟學環境庫茨涅茲(“ECK”曲線)理論,一國家或地區的經濟發展水準和二氧化碳排放量呈現倒“U”型關系,與“碳達峰、碳中和”政策内涵一緻(圖1)。一個經濟體在工業化初期,經濟水準(人均GDP)和環境污染水準(碳排放量)都比較低,随着經濟增長和工業化程度加深,碳排放快速增長達到峰值即“碳達峰”,之後伴随産業結構優化、經濟水準提升、環境重視度提高等因素影響,碳排放與人均GDP增長開始“脫鈎”,碳排放量逐漸下滑至臨界值狀态即“碳中和”。大陸于2020年做出“雙碳”承諾的具體内容包括:将力争2030年前達到二氧化碳排放峰值,争取2060年前實作碳中和。“碳達峰”是指二氧化碳排放量不再增長,達到峰值後逐漸減少;“碳中和”是指人為排放的二氧化碳被外部努力(碳儲積和碳封存)和自然過程(林業、海洋和土壤的固碳)所吸收中和。這一“3060目标”被納入大陸“十四五”規劃,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也将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列為重點任務之一。
圖1:環境庫茲涅茨曲線 資料來源:Grossman and Krueger(1991),植信投資研究院。
“碳達峰、碳中和”政策的關鍵是如何實作碳中和狀态。碳達峰要達到什麼程度的頂峰和高度沒有天花闆限制。碳中和需要通過“減少排放”和“中和排放”兩條路徑實作。一方面,通過替代化石能源和技術突破,減少并降低現有工業行業的碳排放總量;另一方面,對于無法能源替代和不得不排放的二氧化碳,采用固碳和碳吸收方法達到碳中和。碳中和為大陸外貿轉型更新帶來重要契機。
(一)碳中和有利于促進外貿結構更新
外貿行業的低碳轉型能帶來新的貿易增長點和就業機會,是實作大陸未來出口保量提質和優化增效的關鍵支撐。根據《中國長期低碳發展戰略與轉型路徑研究》報告測算,2020年至2050年能源系統需新增投資約100萬億元,其年度新增投資占大陸年度GDP的比重約為3.1%。大規模綠色投資将拉動出口增長和帶動居民就業,預計創造新增就業崗位可達200萬個左右。碳中和将倒逼大陸工業體系尤其是制造行業的革新,促使大陸高碳行業改進技術、提高生産率,實作節能減排和優化更新。同時,碳中和也将加快第三産業出口競争力提升,繞開各類貿易壁壘,從“制造加工貿易”轉向“知識服務貿易”。2021年前三季度,大陸知識密集型服務進出口增長13.3%,占服務進出口總額的比重達到44.7%。其中知識産權使用費、電信計算機和資訊服務的增長最快,增速為26.1%和21.5%。大陸知識型服務貿易競争優勢逐漸增強,未來出口增長仍有較大空間,碳中和将推動大陸出口貿易的方式轉變和結構更新。
(二)碳中和有利于降低貿易壁壘沖擊
歐盟等地區的碳中和政策起步較早,出于保護本土企業和阻止碳洩露、碳轉移目的,“碳邊境調節機制(CBAM)”等手段被提上日程。一旦此類“綠色貿易壁壘”實施将極大影響大陸出口穩定性并降低出口國際競争力。沃爾瑪自2014年起要求上架産品需提供碳排放足迹,此舉影響沃爾瑪上下遊企業共計500多家,其中80%的供應鍊企業在中國。據商務部調查統計,近十年大陸約70%的出口企業遭遇不同程度的貿易壁壘限制,25%的出口數量受到影響,損失約2000億美元,其中來自歐盟、美國和日本的綠色貿易壁壘造成的損失占比高達90%左右。由此可知,大陸實施碳中和将進一步提升綠色技術含量,更深度融入全球供應鍊,并提升自身的價值鍊地位,進而減少貿易壁壘沖擊并降低未來出口貿易的損失。
(三)碳中和有利于降低能源進口依賴
目前,大陸對于石油和天然氣等化石能源的進口依賴較強。大陸于2018年成為第一大石油進口國,2020年大陸石油進口量為5.42億噸,石油對外依賴度高達72%。2020年大陸天然氣産量為1925億立方米,但消費量達3240億立方米,進口量約為1315億立方米,大陸天然氣對外依存度約40.6%。碳中和實作的最主要途徑是替代化石能源使用,提高非碳能源占比,進而有助于大陸在能源轉型的競賽中獲得主動權,減少對海外高排放能源的依賴,維護國家能源使用獨立性。
二、商品貿易面臨結構性挑戰和轉變
能源革新可能推動新一輪“朱格拉”周期,進而改變全球貿易模式和商品結構。大陸在實作“碳達峰、碳中和”過程中,商品貿易将面臨結構性的挑戰和轉變。
(一)低碳和新能源産品出口增速有望加快
根據國際能源機構(IEA)預測,2050年全球90%的發電量來自可再生能源,其中光伏和風能的發電占比可達70%,未來光伏等新能源将成為主流。目前,大陸已在這一領域積累了市場優勢,是世界上最大的氫能生産國,承擔全球超過50%的電動汽車和動力電池的生産,同時風電和太陽能的可再生能源裝機容量為世界第一。近幾年大陸低碳和新能源産品的出口呈現高速增長态勢。2021年6月,風力發電機組、太陽能電池和蓄電池出口分别為2.9億美元、22.8億美元和22.7億美元,比2018年同期增長372.6%、115.0%和84.9%。未來大陸低碳及新能源行業的規模效應将充分發揮,低碳産品的出口競争優勢進一步增強。
(二)中低端高碳工業品的出口将受到一定程度制約
近年來,大陸嚴格控制火電發電、電解鋁等高碳排放行業的新增産能,對污染強度高、生産效率低的行業采取限産措施,壓縮過剩産能。首先,上遊高碳生産環節或低端行業被動降出口。對于輕工紡織、石化采購、重金屬冶煉與壓延加工等行業,原先依靠低環境成本代價實作出口擴張的局面将被扭轉。在減排限制和環境改善的壓力下,高碳企業将因購買碳排放配額、改進去碳裝置,大幅提升成本進而沖擊産品出口競争力,因成本限制“被動”降低出口。其次,基建工業關聯的行業主動降出口。鋁、鋼材等關乎國内基礎建設和工業産能的行業,其價格易受國際大宗商品波動的影響。為維護國内生産穩定,未來短期内,此類高碳商品将以國内供給為主,因保障國内供給“主動”降低出口。
(三)低碳技術裝置和新能源原材料的進口得到提振
為彌補低碳生産技術短闆,大陸将加大低碳技術裝置進口。目前一些核心綠色能源技術集中在少數發達工業國家,比如日本在燃料電池研究中占主導地位,歐洲在存儲低碳氫能方面處于領先。加大低碳技術裝置的進口,将有利于從制造業生産鍊上遊環節控制碳排放,全面有效實作碳減排。光伏和風電産業的發展将提振銅、鋁、鎳的進口。光伏、風電和新能源電池這三大領域是用銅的主要需求來源,預計2030年用銅總量達650萬噸,未來10年銅需求複合增速達到4.3%,為曆史最高的需求增速水準。目前國内電解鋁産能已至天花闆,未來增長空間有限,電解鋁供給的投産周期很長,大陸新能源生産對鋁的進口需求将保持韌性。
(四)化石能源的進口依賴度将顯著下滑
大陸于2018年成為全球最大的能源進口國,當年進口量約9.7億噸标準煤,化石能源燃燒的碳排放量占碳排放總量比重約為75%,降低化石能源是碳減排的最有效途徑。根據“十四五”工業規劃目标測算,大陸每年煤炭進口量可能不超過1億噸,與2020年進口3.04億噸相比,未來煤炭進口将明顯減少。在全球碳中和推動下,大陸加快開發清潔能源替代化石能源進口,以往進口依賴度較高的鐵礦石、焦炭、動力煤、原油等化石能源,今後的進口需求将會持續下降。
(五)鋼鐵行業出口結構産生分化
鋼鐵行業對大陸碳排放影響較大,是大陸碳排放最高的制造業部門。大陸鋼鐵行業碳排放量占全球鋼鐵行業碳排放量的51%,遠超其它經濟體的鋼鐵碳排放占比(圖2)。同期歐盟鋼鐵行業碳排放占全球鋼鐵碳排放的比例為12%,日本占比為8%。從大陸的碳排放量行業構成上來看,鋼鐵以10%的占比位列第三,居于火電和石油行業之後,鋼鐵行業碳減排對大陸行業整體碳減排和環境改善将起到重要作用。大陸鋼鐵行業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約925.8萬噸,居于全部工業行業首位。一方面,在碳中和目标限制下,中低端鋼鐵産品出口顯著降低。低端鋼鐵在生産過程中會産生大量化石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鐵礦石作為鋼鐵生産主要原材料,成為國外礦業巨頭向大陸鋼鐵企業議價的“殺手锏”。在高進口價格疊加低出口價格的夾縫中,大陸低端鋼鐵出口利潤被擠壓,生産過程中還将各類污染物排放留在國内。是以控制低端鋼鐵的出口成為實作碳中和的有效途徑,大陸于2021年5月和8月,兩次提高部分低端鋼材的出口關稅,以達到限制新增産能和保障國内供給目的。另一方面,高端鋼鐵産品出口有望持續。與此同時,為鼓勵高端鋼鐵參與國際競争,海關仍保留對電工鋼、汽車等高附加值、高技術含量鋼材産品的出口退稅。目的是促進鋼鐵行業的低碳生産鍊和供應鍊的形成,增加大陸高端鋼材出口并提升國際競争力。
圖2:全球主要經濟體的鋼鐵行業碳排放占比 機關:% 資料來源:英國石油公司、同花順、OECD、公開資料整理。
三、服務貿易挑戰和機遇并存
在去碳化背景下,運輸服務業成本可能擡升,航運業承壓。海運服務業居于大陸服務貿易重要地位。2021年1-9月,大陸運輸服務業出口占服務貿易總出口的35.8%。9月大陸運輸服務出口增幅高達154.7%,是拉動服務貿易出口的主力。目前全世界超過96%的幹貨集裝箱和100%的冷藏集裝箱都由大陸生産。大陸海運船隊規模居世界第二位。在全球港口貨物吞吐量前10名當中,中國占8席,在集裝箱吞吐量排名前10名的港口當中,中國占7席。由此可見,國際海運服務業是否高水準發展直接影響大陸服務貿易的品質和規模。海運服務業去碳化将會增加成本壓力。
海運服務業實作碳中和的過程中似乎存在一個“不可能三角形”,即環境保護、能源安全、經濟效益三者難以同時兼顧。在使用安全能源并保障生态環境的情況下,海運成本上漲成為必然,高企的成本可能制約行業發展。全球進出口貨運總量約90%采用海運方式,海運碳排放占全球排放比重為2.5%。國際海事組織(IMO)的碳減排目标是2050年溫室氣體排放量比2008年減少50%,“去碳化”是海運服務未來發展方向。疫情爆發以來,全球海運價格飙升,波羅的海指數(BDI)指數和集裝箱價格屢創新高。據預測,未來至少3年内集裝箱、船舶及港口操作能力吃緊,全球海運運力不足将持續存在。雖然自今年9月起,部分全球航運巨頭采取凍價政策以穩定價格,但尚未緩解的海運供需沖突和船舶集裝箱的緊缺進一步加劇海運壓力,碳中和目标的實施可能削弱大陸運輸服務業的國際競争力。
未來,低碳儲碳技術将驅動制造業服務化趨勢加快。碳中和的實作離不開技術驅動。目前大陸在碳捕捉、碳儲存、去碳、固碳、凝碳等方面還存在技術短闆,低碳技術的引進利于大陸工業生産優化并促進去碳化生産轉型。制造業服務化趨勢日益明顯,傳統的制造業與服務業分割邊界逐漸被打破,服務貿易尤其是數字化和低碳技術對制造業貿易的支撐作用越發顯著,制造業貿易的服務化、高端化、數字化、低碳化已成未來發展趨勢。将技術服務融入制造業貿易有利于加快碳中和的實作步伐。例如中國鋼鐵采用轉爐煉鋼法,每噸鋼材排放2噸二氧化碳當量,加拿大采用電弧爐煉鋼法,每噸鋼材排放1.5噸二氧化碳當量,美國采用優化小型電弧爐煉鋼法,每噸鋼材排放1噸二氧化碳當量。由此可見,制造業貿易的“去碳化”關鍵依靠與技術服務的融合。
四、“碳關稅”和“碳标簽”為大陸外貿的兩大挑戰
在實作碳中和目标的過程中,部分發達經濟體利用技術類限制性手段形成貿易壁壘,可能對大陸參與國際分工和貿易出口帶來掣肘。随着歐盟、日本等先後開啟碳中和程序,“碳關稅”和“碳标簽”制度成為“雙碳”政策下大陸外貿面臨的兩大潛在挑戰。
(一)“碳關稅”實施可能削弱大陸出口商品競争力
碳關稅是指針對隐含二氧化碳排放的進出口商品征收額外的關稅。2019年12月,歐盟釋出《歐洲綠色新政》計劃在歐盟區内實行碳關稅,主要目的是在全球範圍内減少碳洩露和碳轉移,防止産生對環境不利的“逐底競争”。具體而言,不僅防止歐盟高碳排放的企業向減排政策寬松的地區轉移,而且預防高排放低價格的進口商品沖擊歐盟市場和産業。2021年7月,歐盟提出了一攬子環保提案,對碳關稅制度實施有了明确的規定。根據提案内容,歐盟計劃從2023年起實施碳關稅,于2026年起正式對歐盟進口的部分商品征收碳關稅,屆時歐盟将對從碳排放寬松國家和地區進口的鋼鐵、水泥、鋁和化肥等商品額外加征碳關稅。未來碳關稅的落地将對大陸出口競争力、進口成本、經濟增長等帶來挑戰和沖擊。
一是“碳關稅”可能減少鋼鐵和金屬制品等出口份額。碳關稅一旦實施,使得征稅對象商品的價格“變貴”,削弱大陸出口商品的國際競争力。采用2020年大陸出口資料做基礎分析,在加征歐盟碳關稅的重度壓力下,大陸受影響的出口規模約為1.1萬億美元,占總貿易額的42.1%。如果僅對高碳行業征收取碳關稅,受影響的出口規模約為4550億美元,占總貿易額的17.6%。基于歐盟WIOD投入産出資料2000-2014年的資料,通過采用多區域投入産出模型測算發現,歐盟碳關稅的實施将使大陸出口份額下降0.3%,對大陸出口沖擊最大的三個行業為機械裝置、金屬制品、非金屬礦物制品。
二是高排放強度是大陸未來承擔較高碳關稅的主因。根據碳關稅的計算公式可知,碳關稅額的高低由碳關稅進口稅率、進口品數量(以噸為計量機關)、進口品碳排放強度三個因素共同決定。其中碳關稅進口稅率、進口品數量,這兩個名額由進出口客觀情況确定,進口品碳排放強度則由出口國的生産技術決定。2020年大陸對歐盟出口産品的平均碳排放強度為0.89千克/美元,而歐盟對大陸出口産品的平均排放強度僅為0.28千克/美元。由此對比可知,提高生産技術并降低碳排放強度是未來減少大陸碳關稅成本負擔的重要手段。
三是“碳關稅”可能提升大陸先進技術的引入成本。實行碳關稅後,國内生産企業為與國際市場接軌,出口生産商需引進發達國家的先進低碳技術及生産工藝,緻使外貿企業的生産經營成本高企,可能會壓縮外貿企業的經營收入和利潤空間。例如,在中美貿易戰中,美國通過提升碳排放強度要求以及實施相關碳排放标準,使得大陸的部分機電、電子等産品因未能達到美國标準而退出市場。這些機電類商品若要成功出口美國就必須引進發達國家的相關減排技術和裝置,進而将會增加成本。
四是“碳關稅”可能在短期内對經濟增長産生一定壓力,但影響程度有限。通過采用全球多區域靜态一般均衡模型,測算并模拟碳關稅對大陸的GDP影響,發現歐盟碳關稅對大陸整體GDP影響系數為-0.01%,與東盟GDP影響系數-0.01%相同,遠低于對俄羅斯-0.05%的影響系數。歐盟碳關稅上漲幅度有限,對于以俄羅斯為代表的高碳原材料出口國的影響更顯著,大陸對歐盟出口則以勞動密集型和機電類終端品為主。歐盟碳關稅針對全球所有地區實施,不同于中美貿易摩擦期間美國實行的針對性關稅。
(二)“碳标簽”實施可能擡高出口貿易成本
碳标簽是一種環境辨別,把貿易商品在生命周期内所排放的溫室氣體(碳足迹)用量化指數辨別出來,以标簽形式告知消費者此貿易品的碳排放量。歐盟将于2023年實施的碳關稅便以貿易産品的碳标簽作為衡量碳關稅稅基的依據。目前,歐美日韓等國家相繼實施碳标簽制度,從消費端引導低碳化的生産制造。未來一旦歐盟碳關稅落地、日韓等地對貿易商品提出碳标簽要求,将可能對大陸出口貿易産生制約并加劇外貿企業的成本壓力。
一是“碳标簽”可能催生新型貿易壁壘。氣候改善先行的發達經濟體已陸續實施碳标簽制度,碳标簽在全球範圍内的影響力和認可度不斷提升。一旦碳标簽制度普遍應用于國際貿易商品,有可能會被發達經濟體用來設定新的技術貿易壁壘和綠色貿易壁壘。目前世界上的碳标簽制度主要在美、英、德、韓、日等發達國家中實施,這些實施碳标簽的國家是大陸現階段的主要出口貿易夥伴。目前,這些國家的碳标簽制度涉及的主要貿易品集中在農産品、紡織品、服裝制品等勞動密集型商品,這些商品也是大陸除機電類商品之外的主要出口品。2021年1-10月,農産品、紡織品、服裝制品的出口占大陸總出口的平均比重約為2.5%、4.4%和5.1%。一旦發達國家開啟進口商品碳标簽強制要求,可能形成“多米諾骨牌”效應,碳标簽未來将會在一定程度上對大陸出口造成短期沖擊。
二是碳足迹測定和碳标簽申請執行,将擡高外貿企業成本。一方面,企業内部進行碳足迹測定以及綠色生産裝置更新的成本有所增加。在推進碳标簽制度的過程中,存在着碳資料擷取、碳排放計算、第三方資質核證、相關法律法規保障等尚未明确解決的問題。碳足迹需要記錄貿易商品在整個生命周期所有環節的碳排放,貿易品的生命周期包含從原料、加工、制造、儲存、貿易、運輸、消費、廢棄、回收全部鍊條。所有環節的資料收集和計算均存在較大的挑戰,從上遊的供應商、中遊的加工商、下遊的品牌商及制造商,整個生命周期的碳足迹記錄需要外貿企業投入一定的成本,依靠資料化、流程化的有效管理才能完成。經測算,歐盟碳标簽對大陸出口尤其是紡織品出口具有的顯著負向影響,緻使大陸紡織品生産成品平均增加3%,對歐盟出口額平均減少1.3%。另一方面,申請碳标簽耗時不短且費用成本不低。以歐盟為例,申請碳标簽的費用約1200歐元,使用年費約25000歐元/年,申請時間一般不低于24個月。另外,外貿企業使用碳标簽披露碳足迹可能産生顧慮,因為生産貿易品越多碳排放就越大,涉及的碳生産成本和經營成本會更高。但同時我們也需要認識到,展示碳标簽并鼓勵企業利用減排技術是一項有利于企業長期發展的措施,對企業和消費者會産生正向引導。
(三)外貿低碳技術的倒逼是來自“碳關稅”和“碳标簽”的主要挑戰
透過“碳關稅”和“碳标簽”對出口貿易沖擊的表象,外貿企業綠色生産技術的倒逼才是大陸出口面臨的挑戰。一方面,若“碳關稅”和“碳标簽”當作貿易保護手段,受到出口貿易沖擊的範圍不僅限于中國。同樣采用高碳生産技術且與大陸具備較強産業互補性的東盟國家,其勞動密集型和部分機電産品同樣會遭受出口沖擊。另一方面,由“碳關稅”和“碳标簽”造成的出口國貿易成本增加可能會因成本轉嫁終端進口消費者,造成進口國物價上漲。如前所述,“碳關稅”和“碳标簽”将直接增加出口商品成本并擡升企業生産成本,對于紡織品等技術替代性較弱的商品而言,貿易和生産成本的擡升不一定會顯著造成出口份額的降低,對進口商品價格的推升作用反而更加明顯,倒逼出口國綠色生産技術更新,促使主要出口國形成較統一的綠色标準,避免因高污染低成本造成逐底競争,是“碳關稅”和“碳标簽”主導方的真實訴求。根據邁克爾·波特的動态競争優勢理論“恰當的環境規制可以激發被規制企業創新,産生效率收益。環境規制通過刺激創新可對本國企業的國際市場地位産生正面影響”,隻有大陸外貿實作技術更新和綠色生産,才能跨越“碳标簽”和“碳關稅”的貿易壁壘。
五、碳中和政策下大陸外貿轉型的建議
在全球碳中和發展趨勢下,大陸的商品貿易和服務貿易将開啟新一輪的結構重塑,外貿發展面臨不平衡、不穩定的潛在外部挑戰。為此,在推進碳中和政策過程中,應從國際合作、企業轉型、技術更新、金融保障等方面積極應對,以實作外貿“穩增長、促創新、保通暢、擴合作”的發展目标。
(一)加強國際區域合作,完善低碳減排機制
深化國際區域間經貿合作,是完善減排機制并提升綠色技術的有效途徑。維護多邊貿易體制、更新自貿協定,深度融入國際區域經貿合作,既可以對世界經濟發展做出貢獻,也有助于提升自身外貿發展水準。加強與歐盟、美國和日本等國家的區域合作,可以提高自身在可再生能源領域的生産技術水準。低碳技術引進可能存在一定的技術貿易壁壘,在綠色低碳領域開展友好國際合作十分有必要,碳減排和碳中和是全人類的共同挑戰,對有利于實作碳中和的技術貿易和服務貿易,應當得到自由貿易和跨境投資的支援。通過雙邊和多邊的貿易協定合作談判,探索建立“共同但有差別”的國際貿易碳排放标準和規則,防止将“碳關稅”和“碳标簽”演變為綠色貿易壁壘或技術貿易壁壘。通過一帶一路綠色投資、零碳低碳技術貿易等方式,拓展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綠色産能、綠色資本、綠色貿易等方面的合作。2022年RCEP落地生效,未來中國-東盟經貿合作将為大陸高品質對外開放注入新動能,加強與東盟地區的綠色低碳貿易領域合作發展,将進一步促進綠色技術的互通融合。
(二)促進出口産業更新,推動外貿企業轉型
要進一步加快出口産業的結構更新和技術更新,增加科技創新和技術研發的投入,通過綠色技術降低生産成本,提高出口商品的貿易附加值。對于經濟增長拉動作用強,但耗能較大、排放強度高的行業,要推動行業整體的綠色更新,鼓勵建立綠色化、智能化的基礎設施,促進低碳材料的改進、生産工藝的創造,實作産業鍊與工業布局的再造,形成一套環境友好的可持續生産方式。應鼓勵高技術、高附加值商品的出口,适度提升綠色技術産品的出口退稅率,調整和優化出口産品結構,引導綠色技術含量低、碳排放強度高的企業進行産業更新。對于高污染高排放的外貿生産企業,通過較高的治污成本倒逼企業開展綠色技術創新,采用環境規制手段将其出口商品的環境成本内部化,進而促進節能生産技術的改造與應用。同時,可采用定向補貼的方式支援企業購置環保設施,鼓勵企業開展有利于減排的工藝創新活動,降低工業生産過程中的能源消耗與污染排放,實作出口企業的綠色轉型更新。
(三)加強低碳研發創新,提升減排技術應用
加強低碳技術研發創新,占領碳中和技術高地是實作綠色外貿轉型的重要手段。中央要求實作碳中和“先立後破”,避免運動式的減碳,是以有必要清晰編制碳中和的實作步驟、戰略規劃和落地流程。充分利用市場機制引導低碳研發技術的創新,為碳減排釋放價格信号并提供激勵機制,将資金引導至減排潛力大的研發環節,推動綠色低碳技術創新和前沿技術突破。鼓勵碳捕捉、碳儲存等綠色技術創新,提早部署并規劃二氧化碳捕集和封存項目,着重突破工業生産碳中和的關鍵核心技術。開展碳中和試點和項目開發,生産更多以林業碳彙、海洋碳彙為主的生态産品,推進綠碳增彙行動。目前,大陸綠色産業的研發投入和科技轉化率需要進一步提高,2020年環保企業研發經費占營業收入的比重約為3.4%,遠低于歐美發達國家15%-20%的投入占比。是以,一方面要加強“産學研金介”深度融合,支援科研院校建立綠色技術創新項目孵化器、與産業園區建構綠色技術創新聯合體,加強綠色技術的市場導向,提高環保産業産品的國際競争力;另一方面則要做好綠色技術的資訊搜集、分析評估,并推動資金和産業之間的無摩擦對接,促進綠色技術順利實作成果轉化。
(四)完善金融保障工具,提高抵禦風險能力
按照發展綠色金融“三大功能”和“五大支柱”基本架構思路,應全面建設外貿綠色金融服務體系,持續推進碳減排支援金融工具的實施,探索經驗,不斷完善。一方面,伴随碳減排金融工具和專項貸款政策相繼落地,“精準扶持、有效風控”成為完善碳減排金融保障工具的核心關注點。近期人民銀行宣布推出碳減排支援工具,通過“先貸後借”的直達機制,按貸款本金的60%提供資金支援,利率為1.75%。國務院設立2000億元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專項再貸款。截至2021年三季度末,大陸本外币綠色貸款餘額為14.8萬億元,其中投向清潔能源産業的貸款餘額為3.8萬億元,較去年三季度末增加7100億元。在滿足外貿企業綠色融資需求的同時,逐漸建立全面的進出口貿易風險管理體系,增強對低碳轉型外貿企業的風險識别,提高投資安全性和有效性。金融機構應高度重視氣候變化給金融資産帶來的風險,未雨綢缪,做好風險評估和壓力測試,在高碳資産成為擱置資産前,預防行業區域性風險。同時,強化金融機構監管與資訊披露要求,規範業務操作和審批流程,有效加強碳減排項目的甄别和風險管控,避免新項目貸款的違規操作。另一方面,綠色債券監管機制尚待完善。2021年年内綠色債券發行規模約5800億元,已超過去年全年的發行額,其中碳中和債券累計發行1800多億元。目前,大陸僅有綠色金融債的存續期資訊披露模闆,其他綠色債券品種資訊披露尚需進一步明确。不同品種的綠色債券資訊披露差異會增加投資者擷取資訊難度并降低投資者積極性。2017年《綠色債券評估認證行為指引(暫行)》中并未明确具體操作細則,導緻了第三方評估認證業務尚無統一标準,且各機構品質參差不齊的狀況,是以需規範第三方評估機構的認證标準,以提高認證機構公信力。
作者簡介:
連平 植信投資首席經濟學家兼研究院院長
常冉 植信投資研究院進階研究員
本文首發于《新金融》2022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