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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融信托回應華夏幸福債務重組:已聘請律師團隊,将盡快發起訴訟

作者:王琦 785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朱英子 北京報道由于對華夏幸福債務重組方案的不滿,繼拒絕加入債委會後,中融信托采取了進一步行動。

2月10日,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獲悉,中融信托當日已聘請律師團隊,稱“将盡快發起訴訟,堅決保護委托人權益。”

質押應收賬款出現違規支付?

“公司發現華夏幸福質押的176.49億元的應收賬款出現違規支付的情況,已嚴重損害投資人利益。”中融信托方面表示,通過對華夏幸福和出質人的财務報表追蹤分析發現,河北省内應收賬款金額減少但是監管賬戶中并未收到相應資金,南部某城市應收賬款也存在類似情況。

對于應收賬款資金未回款至指定賬戶一事。中融信托稱,在發現該情況後,中融信托多次向地方和華夏幸福發函進行核實,截至2022年2月9日,未得到任何回函。

據了解,中融信托管理的4個集合信托計劃合計債權本金金額59.84億元。合計質押華夏幸福因建設園區産生的對各園區所在地政府應收賬款176.49億元,整體質押率低于35%。

此外,中融信托透露,在融資款發放前,華夏幸福向各園區所在地政府出具了通知函,告知各園區政府将對各園區政府因為ppp項目産生的應收賬款質押給了中融信托融資,各園區政府也向中融信托出具了承諾函,知悉了在質押後中融信托所代表的投資人對該筆應收賬款享有優先受償權,且承諾“後續應收賬款回款一律支付至指定監管賬戶中,未經中融信托同意不會變更回款賬戶”。

對于上述中融信托反映的情況,2月10日,記者多次在工作時間撥打華夏幸福信批電話,但未能接通。

緣何不滿債務重組方案?

據了解,2021年10月,華夏幸福對中融信托提供“信托貸款5年清、低息計息”的還款計劃,可是,在中融信托召開受益人大會協調投資者同意該計劃後,華夏幸福卻将還款期限拉長到了8年。

由此,在2022年2月6日,中融信托釋出臨時管理報告,稱由于華夏幸福提供的債務重組條件違背了《債務重組計劃》和債務化解工作的原則,且債務重組條件仍存在較大的風險。為了保護委托人的利益,作為受托人中融信托暫時無法代表本信托計劃加入華夏幸福債委會,或代表本信托計劃接受華夏幸福目前的債務重組方案、簽署《債務重組協定》。

“對于應收賬款違反承諾的行為,若後續仍無轉變,作為受托人中融信托也将代表本信托計劃采取堅決行動。”中融信托在上述臨時報告中提到。

2月8日,就中融信托暫不接受債務重組方案一事,華夏幸福方面回應稱,目前公司已經與中融信托進行多輪協商,正在對協定具體内容做進一步詳細溝通;債務重組各項工作正穩妥推進,公司将繼續堅持“不逃廢債”的基本原則,嚴格執行《債務重組計劃》,推動債務重組協定簽署等工作,切實保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争取早日化解華夏幸福債務風險。

2月9日,華夏幸福披露債務重組進展公告,截至目前,其《債務重組計劃》中的金融債務已簽約實作債務重組的金額累計為429.18億元,相應減免債務利息、豁免罰息金額共計28.69億元。

根據華夏幸福2021年10月8日披露,其存續金融債務共計2192億元。而截至2022年1月20日,華夏幸福累計未能如期償還的債務金額合計為935.56億元(不含利息),全部金融債務的償付将在《債務重組計劃》的統一安排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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