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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金之風”當休矣!三部門:嚴打金銀箔粉用于食品!記者調查發現網上仍有售,“含金量”成賣點

作者:半島都市報

半島全媒體記者 王媛

撒滿金箔的糕點、點綴金箔的冰激淩、浸泡金箔的酒水飲品……近年來,可食用金箔、銀箔在美食領域掀起了一股“食金之風”,而今後,再生産、經營這種“含金美食”均屬違法!

2月10日,半島全媒體記者從青島市市場監管局獲悉,日前,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國家衛生健康委、海關總署下發《關于依法查處生産經營含金銀箔粉食品違法行為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确金銀箔粉不是食品添加劑,食品生産經營主體不得采購、不得使用、不得制售含金銀箔粉的餐食;網絡交易平台依法下架,已經進口的立即停止銷售;嚴厲打擊虛假宣傳金銀箔粉可食用的違法行為。

“食金之風”當休矣!三部門:嚴打金銀箔粉用于食品!記者調查發現網上仍有售,“含金量”成賣點

嚴打!不得用于食品制售

三部門在《通知》中明确,根據大陸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及食品安全标準規定,金(銀)箔金(銀)粉類物質(以下簡稱金銀箔粉)不是食品添加劑,不能用于食品生産經營。

“食金之風”當休矣!三部門:嚴打金銀箔粉用于食品!記者調查發現網上仍有售,“含金量”成賣點

《通知》要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嚴格食品安全監管,“食品生産者不得采購使用金銀箔粉生産加工食品,食品銷售者不得采購銷售含金銀箔粉食品,餐飲服務提供者不得制作售賣含金銀箔粉餐食”。各級海關部門要嚴格進口食品安全監管,食品進口商不得進口含金銀箔粉食品,已經進口的,立即停止銷售。

《通知》要求,嚴格網絡交易監管,加強平台内經營者資質稽核,嚴禁平台内經營者銷售含金銀箔粉食品。加強對“含金銀箔粉食品”“可食用金銀箔粉”的網絡交易監測,及時督促網絡交易平台依法采取下架等處置措施。

違法!堅決遏制“食金之風”

《通知》強調,嚴格廣告監管,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嚴厲打擊以食品添加金銀箔粉為噱頭宣揚奢靡享樂、拜金主義等違背社會良好風尚的廣告宣傳行為,依法從嚴查處宣傳食品中添加金銀箔粉具有保健功能、治療功效等虛假違法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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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各有關部門要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打擊生産經營含金銀箔粉食品的違法行為,嚴厲打擊虛假宣傳金銀箔粉可食用的違法行為,嚴厲打擊進口含金銀箔粉食品違法行為。相關違法行為一經查實,一律依法從嚴從重從快查處;涉嫌犯罪的,一律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通知》還鼓勵社會各界監督,暢通投訴舉報管道,積極營造良好消費環境,堅決遏制“食金之風”。

記者調查:

網上有售,“可食用”“含金量”是賣點

查閱資料不難得知,“食金”在大陸自古有之,但多為入藥之用。《本草綱目》記載:“食金,鎮精神、堅骨髓、通利五髒邪氣,服之神仙。尤以金箔入丸散服,破冷氣,除風”。

近年來,随着生活水準的提高,“食金之風”在美食領域盛行。 受訪消費者向半島全媒體記者表示,在糕點甜品、冰激淋、西餐等消費場景中,常見有金箔的點綴和裝飾。而在養生粥、精緻餐食上,金箔、銀箔成了健康養生、美容養顔的“代名詞”,女性消費者稱“感覺很上檔次”。男性消費者則稱,酒水、飲品、宴席中金箔、銀箔的加入,價格必然不菲,意義上也超越了美觀,“成為一種品位、消費能力的象征”。

2月10日,記者在網購平台輸入“可食用金箔”“蛋糕裝飾金箔可食用”“金箔食品”等關鍵詞,顯示“沒有搜尋結果”,說明《通知》對網絡交易平台“嚴禁銷售”“依法下架”的規範效力已經顯現。

“食金之風”當休矣!三部門:嚴打金銀箔粉用于食品!記者調查發現網上仍有售,“含金量”成賣點

随後,記者又輸入“食用 金”進行模糊搜尋,發現仍有店鋪在銷售金箔。在一家食品店鋪,規格為8*8cm的金箔25張售價185.9元,9.33*9.33cm的金箔100張标價884元,商家将“可食用”“99%含金量”“99真金”标注為最醒目賣點,并且亮出了相關檢測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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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家顯示位址為江蘇南京的金箔旗艦店,1g真金碎售價540元,1g24K純金碎标價445元,1g18K純金碎價格為400元,在商品詳情中,以圖檔形式展示了金箔碎的糕點、酒水、餐食等使用場景。在另一家零食屋店鋪,10.9*10.9cm規格的金箔100張标價1807.07元,9.33*9.33cm規格金箔500張售價5108.2元,并标注着“可食用”“含金量98%”。

“食金之風”當休矣!三部門:嚴打金銀箔粉用于食品!記者調查發現網上仍有售,“含金量”成賣點

記者同時注意到,很多金箔銷售店鋪也标注了“不可食用”。多數金箔銷售店鋪在“用途”中,标注的是裝修材料、工藝品制作、美容、裝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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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據了解,在國外,食用金箔使用普遍,1983年,世界衛生組織食品添加劑法典委員會将黃金列入了食品添加劑範疇,可作色素使用。但在大陸,從未有相關标準允許黃金作為食品添加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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