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醉駕後又無證醉駕,德州一男子被處拘役四個月十五日 罰金一萬元

作者:閃電新聞

齊魯網·閃電新聞2月11日訊 10日,德州市德城區法院公開宣判了一起危險駕駛案,被告人李某廣此前因醉酒駕駛被公安機關查處并吊銷駕駛證,在取保候審期間仍不吸取教訓,再度無證醉酒駕駛。最終,德城區法院以危險駕駛罪判處被告人李某廣拘役四個月十五日,并處罰金人民币一萬元。

醉駕後又無證醉駕,德州一男子被處拘役四個月十五日 罰金一萬元

2021年6月16日22時許,李某廣酒後駕駛機動車被執勤的交警查獲。在抽血過程中李某廣拒不配合并威脅民警。經鑒定,李某廣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45mg/100ml。交警部門依法對李某廣作出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的行政處罰。

距離上一次醉駕被查處的時間僅四個月,尚在取保候審期間的李某廣再度因為醉駕被“抓現行”。2021年10月25日8時40分許,李某廣在已經被吊銷駕駛證的情況下再次酒後駕駛機動車,被執勤的交警查獲,經鑒定,李某廣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64.5mg/100ml。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某廣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其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被告人李某廣曾因酒後駕駛機動車受過行政處罰,被查處後有抗拒檢查的行為,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有犯罪前科,依法從重處罰并從嚴适用緩刑;認罪認罰,予以從寬處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幹問題的意見》,以危險駕駛罪,判處李某廣拘役四個月十五日,并處罰金人民币一萬元。

醉駕後又無證醉駕,德州一男子被處拘役四個月十五日 罰金一萬元

閃電新聞記者 劉向陽 報道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