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一家超市,從業人員在整理貨架時發現貨架下面藏着一袋魚塊,已經變味發臭,看包裝上的标簽打着:草魚,單價17.60元,總價23.00元。顯然,這條草魚是顧客在商鋪那裡買了,稱重宰殺去鱗裝袋後,又被顧客丢棄在超市裡。
從業人員把這袋草魚塊給了超市裡賣魚的商戶,商戶歎息說:怪不得有時明明賣掉了魚卻收不到錢,原來都是這樣被扔掉的,有些顧客也真是太奇葩,哎,現在做生意也太難了!
商戶說,這袋草魚塊,發現時距離宰殺去鱗裝袋已經過去兩天,草魚塊已經變味發臭。賣魚的女商戶就發視訊表達對這種行為的譴責,她說:買魚的這位顧客你良心不會痛嗎?魚是你選的,給你殺好裝好,結果你卻藏到貨架下面去了,怎麼做得出來?你這樣真的不适合出門。
女商戶顯然氣憤不已,她認為做出這種行為的人都不配出門。事實上這種行為也真的比較缺德,鮮魚産品讓商戶宰殺後又突然不要,不要也不還給商戶而是丢到一個暫時無人發現的地方。
視訊一處,網友們議論紛紛。大家說超市裡的這種現象還真的不是一例二例,有幾位同是開超市的發表了類似的感想。有人說他們家的雞都被顧客放到貨架上,幸虧發現及時;有人說他們家剁好的排骨和豬肉不要了都給藏起來,真的不知是什麼心态。
分析一下這位顧客這種行為的心态,一種可能是稱好後列印價格标簽,一看價格覺得貴,還給商戶麼這魚是自己挑的,現在已經殺好了,不要實在面子上說不過去,不如找個地方藏起來,神不知也鬼不覺。另外一種可能是顧客與商戶在買賣過程中産生了一點沖突,顧客就采取這種方式進行報複。
超市裡的生鮮魚貨等商戶,都是顧客選購後商戶稱重然後列印标簽,顧客付錢是要到超市門口的結賬台。一般的顧客,都會遵守超市的規則,即使事先選購好的商品,後來發現不需要時,就會把商品放回原位。
但是事實上也會有一些顧客,會作出一些不妥當或者不文明的行為。其實我們一直在要求超市和商戶要講究信譽,注重商品品質,而對顧客的購物行為卻并沒有過多的要求。
對有些顧客而言,在倡導文明購物的前提下,對類似選購稱重又舍棄不買單的現象,還是應該采取必要的制約和懲處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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