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題:失聯多久可以報警?
根據規定,失聯人士必須失蹤滿24小時警方才能進入調查或者立案。不過,如果您有證據證明對方可能會人身安全會危險,或者說對方可能會受到侵害,則随時都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的,這個是不受時間限制的。
如果對方手機關機或其他原因聯系不上的話,懷疑是攜款卷逃或遭遇不測的話,不要過于拘泥于規矩,一切以利益和安全為先,建議直接報警。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經審查,符合管轄規定的,公安機關應當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開展偵查工作:
1、接到拐賣婦女、兒童的報案、控告、舉報的;
2、接到兒童失蹤或者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婦女失蹤報案的;
3、接到已滿十八周歲的婦女失蹤,可能被拐賣的報案的;
4、發現流浪、乞讨的兒童可能系被拐賣的;
5、發現有收買被拐賣婦女、兒童行為,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
6、表明可能有拐賣婦女、兒童犯罪事實發生的其他情形的。
(薛甯薇)